新型城市化工作简报(第72期)_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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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工作 简

第72期

市新型城市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2年8月23日

目录

[工作动态] 第十六专题调研组认真制定《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工作动态]

第十六专题调研组认真制定《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同志牵头,市政协副主席余明永、市法院院长刘年夫、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素勤和市司法局局长吴善积等同志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具体牵头组织第十六专题“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调研活动和文件起草工作。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调研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报送市委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今年2月至8月,十六专题调研组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主题,召开了7场较大规模的座谈会,共听取了92个市直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情况介绍及意见、建议,并赴杭州、成都、武汉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6月初形成了调研报告。在总结梳理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调研组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各组织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前后十易其稿,形成了提交市委第二次务虚会的征求意见稿。调研组根据第二次务虚会上的讨论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于8月14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准备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

调研组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对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在起草中力求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市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相结合。全面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内涵要求,努力使实施意见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指导性文件,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与近年民主法制建设试点方案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具体部署相结合。既学习吸收现有政策文件,总结和坚持长期以来我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制度和措施;也注重与时俱进,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提出符合广州实际的创新举措,平衡好《实施意见》承接性和创新性的关系。三是与第十六专题调研报告成果相结合。充分运用调研报告形成的现有成果,突出关键环节和创新举措,推动调研成果深层次转化。

三、《实施意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机制,着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形成充满活力、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并提出八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三不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健全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决策机制。推行和完善全委会和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之间决策工作的衔接。落实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完善党委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工作机制,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有关重大事项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定期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民意。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决策听证办法,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决策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建立对决策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贯彻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规定,坚持重大决策协商“三在前”原则,建立并完善协商意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决策征询民意工作,制定并公布强制听证事项目录,健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注重引导民意的集中形成和有效表达。

第三部分是健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选举人的选举权利,推进市民群众与党政部门之间的直接沟通对话,扩大群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推进立法听证、行政听证制度化。完善党政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各级干部要经常下基层联系群众,各级社工委要定期分析社情民意,各单位各部门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依规履职,定期安排各级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支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建言献策,进一步保障和规范代表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作用,深入推进“同心工程”,完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与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积极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途径。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社会协商对话、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克服行政化倾向,建立维护其成员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是巩固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直选,确保选举依法依规。逐步减少居委会协管、协办政府行政性事务,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继续优化村委会干部的年龄、知识结构。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不断健全财务第三方管理制度。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认真落实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规定,及时调处劳动纠纷,支持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独特优势,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去垄断化”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监督和管理,增强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

第五部分是加强法治广州建设。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选准选好立法项目,建立法规、规章多元起草机制,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探索建立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后评估、公众意见反馈、法规规章定期清理、规章有效期等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便民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加强执法争议的协调和执法协作,增强行政执法合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考核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建立重大疑难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引入专家评审制度和信访复核公开听证制度。严明政法队伍纪律,严惩司法腐败。建立“三打两建”长效机制,坚持以打促建,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拓展法律服务,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公民代理行为,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深化普法宣传,认真实施“六五”普法。

第六部分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政府服务规范化,明确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制化,合理界定部门权限,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大部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关系,创新两级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垂直部分与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加强镇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实施简政放权,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商事登记改革,推进区、县级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受理、审查、回复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七部分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行地方党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工作,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完善监督事项确定机制,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重点,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深化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以及市属国家级开发区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刚性、权威和实效。坚持市委每年确定一至两项重要工作交由市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视察的做法,加大对重点工作民主监督的力度。健全党外人士特约监督员制度,规范邀请民主党派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检查和对口联系、情况通报等制度,探索开展视察与评议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建立民主监督意见办理反馈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体制机制。加强司法监督,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相互配合、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实现新闻舆论监督法制化的有效途径,依法管理和规范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以及网络舆情的处理反馈机制,依法处理并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部分是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增强网上服务功能。强化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探索建立网上新闻发布会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网络民主的有序化。打造网络问政平台,创新政民互动模式,完善网络问政处置反馈机制。

第九部分是强化工作保障。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情况检查、通报和交流制度。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六专题调研组 供稿)

报:庆良、建华、桂芳、志佳、方旋同志,陈国、亚伟同志,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市领导

送: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发: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各街、镇,各村、居 联系电话:83103277 邮箱:xcb@gz.gov.cn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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