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实施意见_温州市行政审批改革
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温州市行政审批改革”。
大连行政审批权退出“处室”进“大厅”
大连市政府日前印发《大连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将市政府工作部门业务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予以剥离,全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据了解,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则包括5大方面:
首先是将大连市政府工作部门业务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予以剥离,全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确因场地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形式在指定地点集中办理。剥离后,政府工作部门业务处室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责和服务功能,主要工作是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监督检查,切实将政府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逐步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受理、“前店后厂”等问题。
其次,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工作部门要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照“大厅以外无审批”的原则,将部门各处室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收费项目交由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部门公务员组成。政府工作部门要向行政审批办公室充分授权,保证其以行政主管部门名义独立行使行政审批权。
第三,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以外,一律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原使用的其他审批用章同时废止。
第四,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推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和领办制、督办制、超时默许制等制度,减少环节、优化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即办件比例。
第五,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要通过建立廉政警示制度、审批人员交叉制约制度、回访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等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监督。
据了解,2002年以来,大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审批事项由1309项减少到127项,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