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毕业生报到注意事项_报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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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毕业生报到注意事项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人事代理除了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之外,还办理相关的人事业务,如保留毕业生干部身份,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代办社会保险等。
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方面会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下同,本省中专毕业生例外),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抬头单位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教育局”的南海区生源毕业生,同样直接办理报到手续。若非上述单位,需到《报到证》上抬头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改派后,方可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1、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家庭户口簿》(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5)接收单位聘用证明或人社局开出的《接收函》。
另:已婚的毕业生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居)委的计生证明。
2、办理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办理报到手续,从7月1日开始办理,(法定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报到办理地点:桂城海一路2号(南海广场侧)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办公大厅21、22号窗口。
(2)领取《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入户证明》(户口迁到高校的毕业生)。
(3)凭《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和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按区物价局收费标准缴费170元后签订《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完后把登记表和协议书送回备案,自己保存一份《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
(4)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入户证明》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桂城南新三路南海影剧院旁)四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佛山市内迁移户口的,可凭《户口卡》和《入户证明》直接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不用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3、注意事项
《报到证》报到期限可延至毕业后两年,毕业生在此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和人事代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4、受理机构: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海一路2号一楼)。咨询电话:0757-8626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