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子塘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_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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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塘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发表时间: 2011-12-08
稿件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提高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街道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根据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一、加强领导,构建形整体合力的领导机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任务,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要及时把握,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落实完善。
二、贯彻落实,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在抓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实行工作层层责任落实道人,狠抓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通过责任落实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实行权责结合,明确党委成员的岗位责任,上级的领导责任,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结合实际,完善制定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
构建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是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合力的保证。为了有效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每年都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已有的规章和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已经过时的及时进行了废止,需要细化的及时制定了实施细则,使各项制度的建设同反腐倡廉的要求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具体化。
四、标本兼治,形成业务工作量化提高的学习机制。
1、高度重视宣传引导,注重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加了学习途径同时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透明度和自检度,促进了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开展主题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确保成效,建立完善严明的督查机制。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认真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评议等活动,形成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2、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3、加强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监督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一般性问题实施信访监督,早提醒、早打招呼、早纠正。
4、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六、加强实效,规范工作考核机制。
坚持把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把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把考核检查贯穿于责任制实施的全过程,制定了比较规范的考核操作方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构建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麻田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肖维红
副组长:李福恩、黄方琦
成员:欧高源、黄永华、毛二卫、刘凯亮、肖北战、陈致冰、陈少军、刘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方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纪检办公室内。
中共宜章县麻田镇委员会
2012年3月2日
北宋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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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北宋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一、加强领导,构建形成整体合力的领导机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任务,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要及时把握,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落实完善。
二、贯彻落实,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在抓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实行工作层层责任落实到人,狠抓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通过责任落实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实行权责结合,明确党委成员的岗位责任,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结合实际,完善制定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
构建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是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合力的保证。为了有效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每年都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已有的规章和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已经过时的及时进行了废止,需要细化的及时制定了实施细则,使各项制度的建设同反腐倡廉的要求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具体化。
四、标本兼治,形成业务工作量化提高的学习机制
1、高度重视宣传引导,注重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加了学习途径同时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透明度和自检度,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开展主题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加强实效,规范工作考核机制
坚持把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把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把考核检查贯穿于责任制实施的全过程,制定了比较规范的考核操作方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平南县“四个到位”着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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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15:51:17 星期三
来源: 平南县纪委监察局
平南县突出“四个到位”,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有力促进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平南县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乡镇党委副书记、乡镇长亲自抓。县乡两级纪委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推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到位。为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该县在全县21个乡镇政府设立了监察室并挂牌办公,进一步完善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兼任,监察室主要职责是对农村基层政权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查办违纪案件以及牵头抓好源头治理等工作。同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医疗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强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装备配备到位。通过县委县政府下拨经费支持以及乡镇党委政府自主筹备资金,共投入21万元为全县21个乡镇纪委配备办公办案装备。截至7月31日,该县21个乡镇纪委全部按照桂纪发〔2012〕8号文件“十个一”办公室设备要求配备到位。同时,为深入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成4个督导组,在8月初专门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
四、制度建设到位。在印发《平南县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同时,该县还对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制度进行了统一的修订汇编,包括乡镇纪委委员分工负责和工作述职制度;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内部学习调研、情况通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等。截止8月底,该县21个乡镇纪委已全部完成制度上墙。(曾晓君)纪委委员述职报告
市纪委:
我是h镇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党委做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09年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及思想、工作几个方面简要汇报如下:
一、严格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我必须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坚决反对腐化堕落,只有这样,才能协助党委带出一个廉政班子。首先我没有利用职权及职权上的影响收取财物;第二没有跑官要官,行贿受贿;第三没有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第四没有参与赌博,没有利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第五没有超标准购建房和配备小汽车。总之在衣食住行用等生活方面,自以为比较清廉,从不与他人比阔比排场,我深知自己是一名纪检干部,就要带头廉洁自律,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二、发扬社会主义美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本人能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深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的权力是用来教育和惩治腐败,是为清洁我们党员队伍,永保我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正是有这个思想,我能恨腐如仇严查各个领域的腐败分子,而不是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一种权势,用来袒护坏人或者做高攀政权的工具;树立正确的地位观,使我知道不必看重高官厚禄,只要心中有了人民群众,不论官职大小,同样是有地位的。所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我要时刻维护人民的利益,与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斗争;同样树立了正确的利益观,使我清楚地看到,我的所挣所得与群众艰辛劳动所得相比,群众给我的利益太多,而我给群众创造的利益太少,所以我不会为个人利益而终日奔波。淡薄名利,艰苦奋斗是纪检干部的美德。这样三种观念,使我从思想上做到了廉洁奉公、廉洁从政,筑牢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求精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三、做好自身的廉洁,有力发挥纪检的工作职能
我身为一名纪检干部,能够较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合作,尽自己全力把工作做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镇落到实处,对于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着重要的责任。首先发挥了部门的监督职能,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年内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的。我深知要想监督好他人,必须率先垂范,做好自身的廉,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才能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其次是发挥了执纪职能,在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在党委的支持下和部门的配合下,年内严厉惩处了两名违纪党员。要想惩处腐败,更要保持自己的廉,“畏廉()而不畏权”,说的就是官再大,如果是个贪官,就没有人怕他,他也奈何不了别人,而畏廉则是廉而生威,有一定的威望,他可以调动一切力量做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情;最后是教育职能,年内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反腐倡廉课题达到五次以上,中心组学习达到四次,全镇党员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只有以身作则,坚持自己的廉,才能教育其他党员干部,如果自己不廉洁,无需批评和教育别人,就连腐败分子都无从服你,更谈不上执纪。
以上是我的述职述廉内容,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我深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做的还远远不够,与一名合格的、优秀的纪检干部相比,我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缺点,如工作不够创新,深入群众次数较少等,今后还需继续努力学习,时刻注重以身作则,增强工作大局意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经常批评指正,使我能胜任纪检工作,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关于试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若干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5-19 15:58:41 浏览次数:389 中共玉田县纪委
玉田县监察局
关于试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
若干规定
(2010年3月30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录用、选调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试行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是指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其工作的特殊性,设定若干条件,并依据这些条件录用、选调干部。符合条件要求,并经考察合格的,准予录用、调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录用、调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的录用、选调。
第四条 县纪委监察局录用公务员的条件、程序,分别按照省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试行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若干规定》第4、5条执行。
第五条 县纪委监察局选调的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品行;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
(五)大专以上学历;
(六)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与纪检监察工作相适应。
第六条 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干部,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上载明选调的职位、名额、报名资格和条件、需要提交的书面及其他须知事项。选调公告应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对照准入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试题由县纪委监察局自行命制。
(四)体验。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县纪委监察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及医院指定,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最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在考试、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确定拟调入的干部考察人选。县纪委监察局单独或商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试用。对拟调入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先办理借调手续。
(七)调入。对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商县委组织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 县纪委监察局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军转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军转干部正式调入前,要接受必要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第八条 在录用、选调干部的过程中,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他们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