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抵扣项目大汇总_营改增抵扣项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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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项目大汇总

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1、水费(13%)政策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财税〔2009〕9号

2、电费(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3、购入办公用品(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修理费(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饮用桶装水(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6、宣传用品(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7、低值易耗品(17%)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8、差旅中的住宿费(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9、广告费(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0、咨询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1、租赁费(有形动产)(1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2、租赁费(不动产):

(1)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

(2)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6号

13、培训费(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4、会议费(不含住宿费、餐费、外购会议用品)(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5、高速公路通行费(3%)政策依据:财税〔2016〕86号

16、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5%)政策依据:财税〔2016〕86号

17、取得固定资产(动产)(17%)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5号

18、取得固定资产(不动产根据购进服务及货物确定可以抵扣的税额,注意分期抵扣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5号

19、财产保险费(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0、物业服务费(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1、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2、购进的农产品(13%)例外: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

23、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3%)例外:小规模纳税人出租、销售不动产代开专票适用的征收率为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发〔2006〕156号 PS:别忘了,这些抵扣项目都要和生产经营有关哦~

哪些业务不可以抵扣:

1、差旅费(除住宿费外)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3、免征增值税项目

4、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非正常损失的

6、贷款服务

7、餐饮服务

8、居民日常服务

9、娱乐服务

增值税有哪些扣税凭证?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5、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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