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政之我见_科学教育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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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政之我见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表明党在深刻认识执政规律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创新,从党的十六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具体实际出发而作出的治国理政重要战略,既着眼于我国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和任务,又瞻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的法律制度开始走向成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也随之步入科学理政一个新的时期。
一、认识科学理政
胡锦涛同志指岀“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是中国共产党对科学理政新认识和具体化。
关于科学理政,笔者翻阅了2009年最新版本的辞海,没有找到定义,通过百度百科搜索也没找到相关的解释。看来若不给“科学理政”下个定义,那么科学理政就无从谈起。所谓科学理政,说简单就是政治体制改革,但比政治体制改革意义更丰富、抓手更准确、推进更稳妥。经济体制改革可以摸着石头过河,失败可以重来,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失败就会社会*,就会亡党亡国。所谓科学理政,也就是问我们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有没有执政的客观规律,如果执政没有客观规律那当然无从谈科学理政。所谓科学理政,从字面上分析,政就是众人之事, 政府组织结构;而理的意思很丰富, 不仅有管理、治理、梳理、修正、调整、厘清、理顺、条理、机理、秩序等意思,更重要有结构与功能以及事物运行客观规律的涵义。综上所述,理政就是指厘清政府组织结构各种关系,使整个政府按照客观规则运行和发展。科学就是指对事物客观规律的反映。所以,我们认为科学理政从广泛的意义讲,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讲,就是科学地厘清社会生产关系,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狭义讲,就是科学梳理政府组织机构,使政府遵循设计客观规律运行。就是使政府组织机构各施其职、各尽所能,政府内每个公务员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各得所需。只要把每个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工作程序、得利多少、职位高低等用合理的规则固定下来并严格执行,就是科学理政最终目的。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中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要体现人民意愿,为人民执好政;要“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体制、科学的机制”配置和高效率运用权力;作为顶层执政者要有“全盘棋”的理念,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来执政;要围绕“政党善政、多党参政、人民民主、依法施政”理念执政。科学理政更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把执政理念放在现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施政,通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治理国家。
为了进一步认识科学理政,笔者换一个思路,拿中国象棋作比如。中国象棋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游戏规则科学、用具简单、趣味性强,已成为流行国内外极为广泛的棋艺活动。中国象棋由棋盘和棋子组成。棋子活动的场所,叫作“棋盘”。在长方形的平面上,绘有九条平行的竖线和十条平行的横线相交组成,共有九十个交叉点。棋子就摆在所规定交叉点上。象棋棋子共有三十二个,分为红黑两组,各有十六个,由对弈的双方各执一组。十六个棋子按规定的秩序排列,每个棋子都有各自行走的规则。我们若把棋盘和棋子比如成政府组织机构,那么每个棋子行走的规则就是政府机构相应的职能。在这里,科学理政的目的就是要将政府组织机构厘清成像中国象棋那样,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政府职能界定清晰,政府的权力遵循设计规律运行。
二、为什么要科学理政
1978年的改革到如今,已有30多年的历程。对30多年来的改革作总体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判断:人民群众生活进入了总体小康,成绩巨大,举世瞩目。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换言之,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有部分职能已不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应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日益强烈,政府改革必然需要进一步满足和实现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权利的全面发展,并以健全完善的法治环境和法制秩序保障之,最终要构建成科学、民主、文明、法治、效能、能持续发展的各级政府机构。然而,摆在我们面前而累积起来的问题逐渐增多,这从地方政府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明显。
1、地方政府机构还有待进一步厘清。以地方上的市、县两级政权来看,其行政系统均有五套领导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这五套领导班子还是改革前。可以说,在市、县两级的五套领导班子中,都存在党委带领政府在忙,其它机构应付了事,清闲度日,或者做一些虎头蛇尾不怎么发挥作用和本来没必要做的事情。
机构超编现象还仍然存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升级达标、考核一票否决等形式干预下级的地方政府部门,但事实上,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上级业务部门在批项目、批资金时,往往要求下级地方政府设立对口的相关机构,至于设立的机构是否适宜当地不重要,给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和困难。
2、地方党政职能界定不清。由于地方政府有相当一部分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可以说决策权、监察权都集中在党委书记上,比较明智的党委书记在作决策时他充分发扬民主,但有的地方党委做的决定,基本上党委书记说了算,个人独断,人大政协和党委委员形同虚设。为何有的地方官员腐败问题愈演愈烈,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的是在反腐机制上存在着相互矛盾,反腐本应当地检察院反贪局专属职能,而现实往往是当地纪委的“优先介入”,具体说来,一旦对某官员展开调查,也就是所谓的“双规”,必定是纪检部门先行介入,纪检是党委纪检部门,最终的决定权还是交由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手中,在这种权力绝对集中的体制下,反腐的成果也就大打折扣。
地方政府部门职能界定不明。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部门虽经过多次改革,但职能界定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还存在,如国土、农经、交通等下属事务机构或企业仍在部门统一管理下靠财政或者行政收费吃饭;二是各部门职能仍存在交叉重叠,如工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通局与农机局、运管、公安等部门存在职责交叉、重叠以及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最突出就是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存在四个环节七八个部门都有职责监管的局面。
3、行政级别与政府职能发生冲突。省级政府和中央部委一般为平级单位,省级政府不配合工作,中央部委也无计可施,只能寻求中央国务院解决。譬如当环保总局、安监总局处于副部级序列时,其监督命令经常被省级政府搁置甚至不予理睬。而环保总局升格正部级、安监局升格为总局后,因被赋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的权力,获得更多的行政资源和话语权, 环保部、安监总局现在到地方安检时可调动公、检以及地方主管领导联合执法,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实施。然而,到了地方环保局、安监局要监管央企或大型企业时,因行政级别不够,也导致监管职能无计可施的局面。
权责不清导致政府职能效率不高。我国迄今仍缺乏规定政府职责的法律,《国务院组织法》也并未详细规定各中央部门的职能,《地方组织法》也没规定地方政府职能,这使得政府职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所以政府部门就出现慢作为、不作为无责可究的尴尬情形。
4、权力缺乏有效制度制衡。一些地方官员尤其是一把手,权力不受制约、监督,有的人违法乱纪、为所欲为。由于公务繁忙,工资收入不高,而经他办事,手中的权力又能给私营企业家带来丰厚利润,因此,心里普遍失衡,贪污受贿极易发生。有的官员,罔顾法律规定,参与经商,投资入股;官商勾结,称霸一方。地方官员有的已无理想、无抱负,甚至无道德底线,形成侵害老百姓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还有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经常到不该去地方搞商务兴典,比如大大小小的商务活动,按市场经济规律,应由市场决定,但现实中好像没有一定级别的主要领导参加就不圆满。在一些政府部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等政风不正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五多”,即“文件多、会议多、讲话多、评比多,接待多”。由于官员过着日程化、程式性的行政生活,使他们完全陷入事务繁忙的泥沼,导致官员的理性思维和治国理政活力逐渐萎缩,甚至丧失了自我,丧失了个性,最终成为一个空壳子、一种摆设、一种道具、一种为程式所操控的作秀式公共表现。
5、决策、执行、监督体制存在弊端。首先是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不少主管领导仍然是集政策制定权、资源分配权、行政管理权、行业监管权于一身,搞“长官意志”、“独断专行”。其次是决策受部门利益影响较为严重。近年来,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有强化发展的趋势,没有整体思想,更没有“全盘棋” 理念。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部门利益倾向,同公共管理和社会利益的要求不符。这些政府部门的决策论证常带有某种指向性,看似公正公开,实际上隐含着“部门利益优先”的原则,倾向于强化各自的利益。决策尚欠缺专家客观公正的咨询论证,一些地方或部门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论证,只是为了符合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的情况。决策的民主化公开性还存在不少漏洞。以听证制度为例,这一制度的实行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听证制度的内容与程序还不够规范,二是听证代表择选机制不健全,三是听证信息不对称。决策的信息情报收集还很不系统成熟。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尚未完全到位。一方面表现为决策、执行与监督既相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后评价机制还是一个空白。决策者的权责不对等,导致其责任心不强。对于决策失误的责任人,更多的把决策失误当作工作上的缺点,难于依法追究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三、怎样科学理政
科学理政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明、工作效率高、行政执行能力强,行政权力规范,政府职能定位准确、部门配置科学合理、关系顺畅、权责有机统一的效能政府,这才抓住了治国理政之本。这既是政府改革的主题,又是政府改革的总体目标。要通过科学理政,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分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管到位。如国防、治安、环保、教育、卫生等等。科学理政就是要界定政府及各个部门“该做什么”、“怎么做”,最后做的结果,由人民群众或人民代表对政府实行效能评估,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满意的政府。科学理政就是要切实解决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科学理政其实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始终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同时也要有创新发展理念。怎样科学理政,我们认为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实际出发,即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及时跟踪时代的变化,把握社会前进的规律,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进理论的新发展,开拓事业的新局面,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的理论品格。我们党提出科学理政,主要是从实践意义上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质属性,即要求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立足现实中各种矛盾问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做好政府改革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把党和国家的事业推向前进,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实践特质。
1.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科学理政总的指导思想。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它既是指导我们唯一准确的世界观,又为我们提供最基本的方法论。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梳理好政府组织结构各种关系,才能准确地界定政府职能。
2.科学理政必须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着立点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效能政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再次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这表明了中央对政府改革的态度和决心。我国现行政府职能的只是某些部分束缚了经济民生的发展,科学理政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政府职能中不适应或者不完全适应发展需要的那一部分实行理政,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科学理政必须要有整体理念。所谓整体就像中国象棋那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政府是由各个职能部门组成起来统一整体,在结构上是不可分割的,在职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作用,在改革过程中相互影响。科学理政就是要统领政府内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这“四个职能”一起抓,才能全面发展。只有推动“四个轮子”一起转,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会更加鼓舞人心,行动步骤就会更加扎实稳妥。第一,政府是一个有机整体,政府由若干个部门所组成的。各个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职能,这些不同的职能又都是整个政府运行体制组成部分,决定了政府整体统一性。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保特相互联系,以维持政府在体制运行中协调平衡。第二,政府与社会的统一性,政府是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同时社会的发展变化又直接影响政府,所以政府职能是否适应社会的发展,决定于科学理政是否到位。
4.科学理政是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使政府职能始终与经济民生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极大地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效能,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经验成就,中国的政府改革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进步,关键在于治国理政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
作者姓名:单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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