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教 作为教师的行为规范_教师教学行为规范10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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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要对教师“变相体罚”
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变“要我学” 为“我要学”。现在教育却在要教师变“我要教”为“要我教”。教师干的是良心活,这个良心一旦长期受到“打击”,将会疲惫不堪,最终结果将会不堪设想。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一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但是近年来教育界为了促进教学却出现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教师而导致教学撂荒的现象。其表现为延长工作时间、布置大量作业、举行各种考试、排名次等。略述如下:
延长工作时间
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要求教师一日四晌(早晨、上午、下午和晚上)早起晚睡,每日(含周六)在校时间长达11个小时。教师不仅要教学,还要顾及家庭老小,这样一天到晚被困在学校里,休息时间严重不足,长期下去,精神状态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到教学质量。
布置大量作业
为了预防某些教师懒惰,有的学校给全体教师布置了一些“作业”并纳入到量化考核中。比如每月发表一篇论文,每月写一篇读书笔记,每周听课不得低于多少节,每学期必须制作课件多少件,每周必须找多少学生谈话,每月必须做几次家访……等等,并把这些“作业”记录在工作手册上上交。笔者不反对教师把自己在教学中的感想写下来,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但为了在量化考核中不失分而刻意追求一篇论文、一篇读书笔记、一个课件,进而把精力从教学中分散出来,这真的会提高教学质量吗?
举行各种考试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现在,考试不但成了教师的法宝,某些学校甚至县、市教育局也把此视为法宝。不知道是什么动机的驱使,这个月考微机知识,下个月考教学技能,再下个月考素质教育,还要考“新课标 新理念”……于是乎,教师在忙完课堂教学后赶紧对要考试的科目抄呀、记呀、背呀。教师仅仅为了应付量化考核和应付职称晋升,如此忙于名目繁多的考试岂不荒了教业?
学生成绩排名 各种考试尤其是期中、期末考试排名张榜公布,与别的老师差零点几分也要受批评。这使所带班级考得不是很好的教师产生了极大的反感。他们不得不用延长工作时间、布置大量作业、堆积如山的资料、体罚差学生等“要我教”的办法来争起那零点几分。
是“要我教”乎?“我要教”乎?不得而知也,难为其师也。教育,千万不要对教师进行这种“要我教”的“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