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_气象科技服务发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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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

公共气象服务是指气象部门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的过程。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是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3号文件和国办49号文件精神,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气象事业发展改革的经验而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国家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应对气候变化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气象部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在整个气象业务中主导地位、实现气象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必由之路。为指导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公共气象服务对现代气象业务和气象事业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需求与现状

(一)需求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气象服务在经济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要求越来越高。首先,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其次,适应和减缓气候变 化、增强我国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四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五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此外,能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对公共气象服务也提出了新的需求。

与此同时,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切、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气象事业,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气象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新媒体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公共气象服务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现状分析

中国气象局党组历来重视公共气象服务,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水平取得长足进步,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决策气象服务为各级政府防御和减轻气象及相关灾害、气候变化应对、重大工程建设、气象能源开发利用等提供了科学依据,其面之广,内容之丰富,手段之多样,独具中国特色。初步建成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警报系统、海洋预警电台等多种传播手段的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气象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专业气象服务已覆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环境、能源、旅游、体育 等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较以往大大降低。1990年至2000年,气象灾害年平均死亡人数为4500人,本世纪以来年平均死亡人数约在2000人至3000之间,1990年至200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百分比年平均为3.4%,2001年至2006年平均为1.4%。

但是,当前公共气象服务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减灾能力与国家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不适应;公共气象服务的定位不清晰、体制机制创新不够,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适应;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滞后、科技支撑薄弱、机构不健全、人才匮乏,与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建设气象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不适应。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气象服务为立业之本的宗旨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坚持以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为依托,坚持以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为重点,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式发展为途径,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的业务科技支撑能力和延伸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链条为突破口,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对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公共气象服务又好又快 发展。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根据各类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围绕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经济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重大需求明确公共气象服务重点。

公益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因此,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公共气象的理念,坚持气象服务的公益性发展方向。

科学性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不断增强气象服务科技含量,提高气象服务产品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协助政府、指导公众和生产部门做出正确的决定。

以人为本、普惠公平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覆盖城乡社区、立体化的气象服务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扩大公共气象服务的受众面,显著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程度。

(三)主要目标

未来五年,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相适应。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服务业务现 代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机构实体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提高。

三、重点服务任务

公共气象服务重点任务包括面向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面向农业农村的气象服务,城市气象服务,海洋、水文、交通、能源、旅游、卫生等专业气象服务,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等专项气象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以及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

(一)面向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

加强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评估。建立以省、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设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完善气象灾情直报制度,升级全国灾情直报系统,提高气象灾情信息收集时效;建立气象灾情现场调查和评估制度,开展灾情产生的气象原因调查分析评估,灾害发生后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获取第一手灾情信息;出现重大气象灾害时进行灾情会商;实现全国灾情信息共享,提高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和分析处理能力。

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制定全国气象灾害普查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推进全国气象灾害普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基本调查点,重点调 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种类,基本掌握全国气象灾害的分布范围、危害对象、灾害损失、最大强度、发生频率、易发区重发区位臵、致灾主要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对我国气象及相关灾害区进行分级分类,逐步在国家、省两级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根据气象灾害普查结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确定各种风险度的分级标准;建立各类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灾害损失程度和风险指数、风险等级的评价模式;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编制以GIS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如编制反映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地区差异性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反映气象灾害风险程度随时间变化规律的气象灾害风险-时间变化图,编制反映气象灾害时间与空间变化规律的气象灾害风险综合图;制定减轻气象灾害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如制定规避、降低气象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制定保护或转移气象灾害风险影响人群的对策与措施,制定采取转移风险、风险共担等(如政策保险)措施化解风险的对策与措施。

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制度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建设标准,推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在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在农业引种改制、结构调整,调水工程设计,公路和铁路线路选择,城市建设,农牧业开发,生态工程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开发等工作实施前,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开展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建立气象灾害灾前预评估业务,实现在气象灾害发生前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规模、危害程度、成灾程度的预测性估测,为制定减灾预案提供依据;建立气象灾害灾时跟踪评估业务,实现气象灾害发生后对灾害现实情况和可能发生趋势的适时性评估,为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及时了解灾情和组织防灾减灾提供依据;建立气象灾害灾后终评估业务,实现气象灾害结束后对灾情的总结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灾害种类、灾害强度、灾害活动时间与地点、致灾因子、人员伤亡和财产破坏数量、经济损失和防灾减灾措施等。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分析服务。加强干旱、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雪灾、冰雹、沙尘暴、大雾、低温冷害、雷电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服务;加强洪涝、山洪、风暴潮、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荒漠化等次生和衍生灾害以及磁暴、太阳耀斑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上述灾害发生前,及时提供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评估、影响分析、防御措施和应对建议等信息;灾害发生过程中,提供滚动监测预报预警、跟踪评估等信息;灾害发生后,提供灾害过程总结、历史比较分析和灾害总体评估等信息;针对国外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提供面向我国的借鉴性服务材料。

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制度,规范预警信号发布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各大媒体的合作,对各类媒体机构发布气象信息的情况加以监管,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变化情况要及时增播、插播、补充或者订正相关信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系统,重点加强信息传递薄弱地区的设施建设,确保在重大灾害发生时,至少有一种发布渠道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牧区、山区、海上等通讯薄弱地区。

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在城市社区、街道、企事业、学校、车站、码头、港口、医院等重点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在乡镇确定一名协理员,在每一个村屯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定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臵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气象信息员培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以奖代补方式的气象信息员激励机制。推动军地一体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

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臵。加快推进国家分灾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启动或终止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指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发挥气象预警信号的“消息树”和“发令枪”作用,建立健全与水利、民政、农业、交通、地震、电力、航 空、部队等部门的气象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联络员的例会制度和各部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队伍,建立面向各部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的手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移动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移动气象台和灾害性天气现场直播系统建设。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灾害防御意识。加强城市和农村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制作通俗易懂的气象防灾避险电视宣传片、知识挂历、宣传卡片、小册子等;加强学校、农村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纳入全社会科普活动,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的认识。

(二)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

做好国家级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组织开展气候变化监测、检测与分析业务,尤其是加强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和诊断;开展气候变化情景模拟和预估,集成气候变化对敏感经济社会领域和区域影响评估成果,着力加强我国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对策综合分析,深入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布局、农业生产、煤电油气运、生态环境、土地利用、能源政策调整、国际谈判的影响,为国家制定科学的战略对策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我国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和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做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建设省级气候变化数据集,包括现有台站气候观测资料的均一化处理和长序列气候资料的构建;组织开展气候变化事实的分析,加强气候变化对当地农业、水资源、能源、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开展区域人口、经济、农业、水资源、交通、能源等气候承载力分析,提出调整经济生产布局和优化功能分区的适应与应对措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气候变化决策服务产品;为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优质气象服务;针对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紧迫要求,研究制定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对经济发展不利影响的措施。

(三)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

提供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气象服务。做好气象实况监测产品的服务,向公众提供温度、降水、风速、风向等气象实况监测产品,气象卫星、天气雷达、闪电定位等监测产品,台风、暴雨、雷电、冰雹、大风、大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种类、出现地点、时间和强度的图示性描述产品。做好常规天气要素预报预测的服务,向公众提供暴雨、雷暴、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及强对流天气0-2小时的临近预报和3-12小时的短时预报,12小时-7天的常规气象要素预报,未来10-30天延伸期环流形势特征及演变趋势预报、降水及温度趋势预报。做好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描述灾害性天气事件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提供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开发与公众工作、出行、健身、医疗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如人体舒适 度指数、紫外线指数、风寒指数、花粉浓度、中暑指数,提供空气质量、污染物汇聚、扩散的预报预测及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信息。

面向公众普及气象知识。发布公众关心的重大天气、气候、环境和空间气象事件信息及气象新闻,传播和普及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科学知识。以新闻发布会、电视、网络等方式发布公众关心的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加强对公众的气象知识培训,增强公众科学应用气象产品的意识和能力。

(四)面向农业农村的气象服务

强化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雷电、大风等气象及其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多渠道气象服务信息传播平台,着力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气象信息系统,发展“政府主办、部门承办、涉农部门协办”的农村经济信息网。推动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发展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气象灾害普查,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重点加强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的定量分析评估技术研发,发展农业气象灾害信息系统,提高针对关键农事季节和具体农业生产活动的农业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和农作物生长发育的具体需求,开展关键农事活动气象预报和农业重大病虫害气象等级预报,提供农业病虫害气象服务,包括主要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等级、范围、时间、影响对象和防御措施等。探索和发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管理。

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能力。做好农业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报和各种农用天气预报,提高农业趋利避害的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服务能力建设,为农业抗御旱灾、增加水资源提供有效的服务。加强极端天气事件监测、旱涝等气候趋势预测和农业年景气候预测,为农业生产部门科学规划全年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决策信息。加强和改进粮食产量气象预报业务,开展我国农作物产量动态监测预报,提供作物产量气象评价和预报服务,包括全国和各主产区作物生长发育信息、作物产量气象影响定量评价和作物产量动态气象预测信息,不同作物种植总面积以及与上一年的增减百分比。开展粮、棉、油作物等多种农产品产量预报服务,发展与我国粮食进出口有关的国外主要粮食作物产量预报。

加强对畜牧业、林业和渔业的气象服务。面向大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生态旅游以及粮食仓储等的气象服务。开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的气象服务,根据气象条件与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的关系,提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的气象条件利弊分析、对策与建议,提供优产、优质、高效农业气象调控适用技术。开展生态气象综合监测评估业务,重点开展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气象监测评估。加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报服务。加强气象科技扶贫开 发,开展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示范和咨询,切实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五)城市气象服务

做好城市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针对城市突发气象灾害特点,建立和完善城市突发气象灾害的各类应急预案。充分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各种手段,提高城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覆盖率。建立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开展针对“五岛效应”即城市浑浊岛、热岛、干岛、湿岛和雨岛效应的城市气象服务。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为切入点,借助奥运、世博、亚运等大型活动契机,建设体现多灾种综合、多部门联动、多环节应对及处臵一体化的城市群多灾种早期预警服务系统,构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城市群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内气象服务的互动、联动,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做好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的气象服务。主动加强与城市交通、给排水、电力、旅游、航空等运行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主动、准确地将城市最新天气实况、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城市运行部门,做好城市高影响天气的气象服务,为城市运行部门的调度、指挥、联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做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气象评价。开展城市规划和建设、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气象环境评价工作与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尤其是对沿江沿海等洪涝设防城市,科学确定不同城市的气象灾害防御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城市防台、防洪排水管网和大型工程建筑防风抗灾 基础建设,修订完善现行规划、建筑设计、人居环境等涉及气象参数的标准。

做好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气象评价。分析与城市空气质量、紫外线辐射、花粉、人体舒适度、气溶胶扩散等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有关的气象要素,开展城市居民生活气象评价服务。分析与城市建筑关系密切的城市边界层风谱特性及其对城市高层建筑风荷载的脉动影响,为城市高层建筑的设计提供服务;分析城市建筑群的排列方式、密集度、高度等要素间的相关关系,为创造舒适的城市居民生活温度和风环境提供服务;分析城市排放的温室气体对气候、环境的影响。

(六)专业气象服务

海洋气象服务。面向海洋油气、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海盐和盐化工业的服务需求,开展海洋气象监测,实现对海风、海雾、风暴潮、海温等的监测。开展台风、海雾、海上大风、风暴潮等海洋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服务。开展保障远洋运输安全的海洋气象导航服务,指导船舶规避海洋灾害,减少海难、海损事故的发生。开展海上事故救援气象保障服务,提供海事区域风、海温、能见度、大雾、雷电、降水、气温等预报和海洋污染扩散预报,为海上事故搜救提供服务。开展海洋资源综合开发的气象保障服务,促进海洋气候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为港口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海上旅游、海洋渔业、海盐和盐化工业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水文气象服务。开展主要江河防汛气象服务,收集、汇总、交 换流域内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及灾情信息,开展流域内气象观测和预报会商,确保主要江河干流、支流和重要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开展流域面雨量分析和预报服务,提供未来三、六、十二小时面雨量预报,提供汇流、径流、流量、重点区域渍涝风险等级预报信息。开展重点流域的山区积雪遥感监测分析和融雪洪水气象条件预测。开展水利枢纽和水库调度气象服务,根据气象监测和预报预测结果,提供流域内、跨流域水量和水库调度的配臵建议;开展山洪预警气象服务;开展城市积涝预报气象服务;开展江河凌汛、冰情和春汛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如每年12月到次年3月的北方黄河、松花江的凌汛气象服务;开展水循环过程评估、水资源优化配臵气象服务。

交通气象服务。联合交通部门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网络,提供高速公路、铁路、跨海大桥、内河等交通干线能见度、强降雨、雪、雾、大风、沙尘暴、结冰、低温、泥石流等的监测服务,针对公路运输的专门需求提供路面温度、湿滑程度、积雪厚度、路面结冰等监测产品。针对大雾、大风、台风、大雨、冰冻、大雪、冰雹、滑坡泥石流等影响公路、铁路、水运交通干线的天气,通过高速公路沿路电子显示屏、交通广播电台、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等提供交通干线的天气实况、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减少交通意外。根据交通干线的监测预报预警,分析评估低能见度、强降水、路面湿滑等条件对交通的影响,向相关部门提供交通干线是否关闭、关闭时间及区段的建议。针对气候特点和气候变化情况,开展交通运输的气候区划工作。开展交通气象评估论证 和规划,提供铁路公路建设的路线选择气象评估,为交通规划部门科学规划和设计提供依据。

能源气象服务。开展海、陆油气田勘探与生产、输油气管道路线的天气预报警报,为能源供应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预测信息;为城市能源(电力、热力、油气)和水供应企业等用户能源生产调度提供不同季节的气象分析信息;根据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结果,为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场等场所提供节能、降耗的气象服务;开展以人工增雨降温节电节能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节约能源、缓解电力供应短缺提供服务;开展电网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在冰冻天气易发地区增加电线积冰观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闪电、结冰、大风等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开展电力线路杆塔载荷能力气象论证并制定相应标准。

旅游气象服务。从天气对人们旅游、出行的影响考虑,提供旅游城市和著名景点天气预报,提供旅游城市和景点的交通沿线天气预报,方便公众旅游出行计划安排;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天气适宜程度,提供全国旅游适宜落区图和适宜旅游的季节等信息,方便用户迅速、直观地发现适宜旅游的地区。参与地方旅游规划和气候风险评估。

卫生气象服务。联合卫生部门,从致病原因入手,分析气象条件对人体健康、疾病发生的影响,重点分析气象条件对病原体、病原媒介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传播的影响,以及冻害、感冒、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及痢疾、流感等疾病与气象条件的关系,开展人类 疾病发生、流行的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服务;开展人体健康指数预报服务,提供人体舒适度、风寒指数、高温中暑指数、紫外线指数、花粉浓度等预报服务;提供一氧化碳中毒气象潜势预报服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七)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气象服务

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总结奥运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经验,推广奥运气象服务理念、技术方法、业务流程以及组织方式,重点做好国庆六十周年纪念活动、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气象保障服务。通过与重大活动的执行或实施方的沟通,了解详细需求,制定参与重大活动的全过程系列气象服务方案;建立气象保障服务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明确服务流程和分工,确定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任务和服务重点。

重大工程项目气象保障服务。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开发与建设活动,开展长江三峡、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大型桥梁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气象保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通过与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或实施方的沟通,制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系列气象服务方案,并提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设过程中,全程为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一系列针对性的气象保障服务。针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建设规划,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等,按照《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开展气候可行 性论证。

气象能源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开展风能、太阳能普查,摸清我国风能、太阳能等气象能源分布状况及变化特征,建立气象能源数据库;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象能源评价和承载力分析服务,科学估算气象能源总储量和技术可开发量,为国家建设风电场、太阳能电场选址提供决策依据;开展针对风电场、太阳能电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风电场、太阳能电场正常运行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国防安全和军事气象服务。加强与军事气象部门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和完善军地联合协调运行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开展国防建设、卫星和航天器发射、重大军事活动等气象保障服务,为国防安全和军事提供气象信息支持。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库、干旱地区和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国家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开展以开发空中云水资源、人工增雨抗旱、河流和水库增水增雪、防雹减灾、机场和公路消雾、森林草原防火扑火以及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

雷电防护气象服务。针对防雷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电力、航空、航天、林业)和重大活动保障等需求,开展雷电危险等级、雷电移动演变预报服务;按照雷电防护标准和规范,定期开展防雷装臵检测;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雷电易发、高发区建筑物,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信息网络、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迹等的雷电防护工程建设。

(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保障服务能力。通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起权威、畅通、有效的覆盖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立针对辖区内核电、矿井、化工、大型水库等安全生产高危单位的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建立专门的污染物扩散传输模式,提高核泄漏、危险品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污染物大气扩散、事故现场气象条件的预报水平。

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事发点气象条件监测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或预期即将发生时,派出环境气象应急观测车赶赴事故发生地,采用移动监测设备进行气象要素和化学要素监测,收集现场观测数据并及时传送回当地气象部门和事故现场指挥部门。

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气象预报服务。通过污染物大气扩散传输模式制作不同高度上有害化学物质扩散轨迹预报、近地面有害化学物质浓度扩散预报和有害化学物质的沉降分布预报等,提供风速、风向、气温、地温、污染物扩散后浓度等预报,提供污染物扩散范围、要素分布、对策建议等内容的分析报告,并根据未来的天气变化情况,提出应急响应对策建议;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的预报服务。

(九)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上述服务任务从对象上可分为面向决策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面向公众的公众气象服务和面向特定用户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面向不同的对象,服务的侧重点和发展方向则有所不同。提高决策气象服务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和时效性。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多渠道沟通协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年度决策气象服务方案》,明确年度决策气象服务重点,确立各时段固定上报的服务产品,提高决策气象服务针对性;牢牢把握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开发和利用气象能源等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安康的需求,研究政府决策部门关注的热点、新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敏感性;加强气象实况监测分析、预警预报预测预估、极端事件检测、灾情与灾害分析、环境影响评估、灾害风险分析与防御、适应与减缓对策制定等,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综合性;建立决策气象服务产品至政府决策部门的电话、传真、网络、影视、短信发送渠道,建立专人专送制度和文件交换渠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手段将服务信息主动发送到决策者手中,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时效性。

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多样性、精细化、高频次和广覆盖。在做好常规天气要素预报预测和天气实况服务的同时,加强暴雨洪涝、台风、干旱、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开发与公众工作、出行、健身、医疗和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产品,制作发布公众关心的重大气象事件信息,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多样性;避免以预报产品代替服务产品,从工作流程上将预报和服务分离,依托精细化的预报产品加强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包装,不断满足用户精细化和个性化需求,逐步实现对各种时空尺度大气现象和各种要素的精细化服务,实现公众气象服务精细化;每天为公众提供逐时的天气实况,未来7 天天气预报,其中24小时以内为6小时间隔,24-48小时内为12小时间隔,灾害性天气和相关气象灾害发生时,实时发布、及时更新气象预警信息和实况信息,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发布高频次;利用计算机、卫星通信、多媒体等高新技术,大力发展和丰富公众气象服务手段与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社会资源与传播载体,实现公众气象服务信息“进农村、进企事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广覆盖。

拓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科技水平。培育专业用户群体,拓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领域,未来三到五年重点加强农业、水文、交通、海洋、能源、卫生、旅游等专业用户的气象服务;在为专门用户提供温、压、湿、风、降水等常规气象要素信息基础上,提供可作为决策依据的水库调度、电力生产与分配调度、城市供热调度、高速公路管理等对策建议信息,延伸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链条;开发农业、交通、水文、海洋、能源、卫生、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指标,建立和充实专业气象实用技术储备库,开展专业气象监测、预警、评估和咨询服务,改变专业气象服务科技含量不高、服务产品不专的状况,提升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科技水平。

四、业务体系建设

建立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体系,重点要做好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公共气象服务业务队伍和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机构的建设,努力实现服务业务现代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机构实体化、服务管理规范化。

(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 1.公共气象服务基础业务系统

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系统,解决公共气象服务中基础信息资料匮乏局面。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和服务产品必须通过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系统实时传输到公共气象服务数据库。推进与水文、民政、农业、交通、卫生、统计、测绘等部门的资料交换共享机制的建立,与各部门交换共享的资料通过采集系统及时进入公共气象服务数据库。

公共气象服务数据库。统一开发具有存储、管理、检索、统计、数据交换、归档以及自动更新、维护、共享等功能的多层次结构的公共气象服务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公共气象服务需求分析信息、气象监测和预报预测预警信息、气象灾情信息、地理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决策支持信息、服务典型个例信息、服务产品质量信息、用户反馈信息、效益评估信息。该数据库为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2.气象灾害防御业务系统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全国灾情直报系统,实现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12-24小时内上报调查后灾情;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共享的全国灾情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技术规范统一的、标准的、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相结合的省级和国家级气象灾害数据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动态管理平台,实现对乡镇气象协理员和社区气象灾害信息员的备案和 管理;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平台。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确定各种风险度的分级标准;建立各类气象灾害危险性、易损性、灾害损失程度和风险指数、风险等级的计算方法和模式;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

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实现在气象灾害发生前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规模、危害程度、成灾程度等方面的预测性估测,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对灾害现实情况和可能发生趋势所做的适时性评估,在气象灾害结束后对灾情的完整总结评估。

3.决策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开发全国统一的基于GIS的决策气象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地理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和气象信息融合、服务产品显示与综合集成、统计分析检索、数据挖掘、服务产品生成和辅助决策支持等功能,并具有面向不同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决策气象服务对策建议库。

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分发平台。建立决策气象服务产品至政府决策部门的电话、传真、网络、影视、短信专门发送渠道。收集政府决策部门有关领导的手机号码、电话和传真号码,遇有突发灾害性天气,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和传真等多种手段将预警信息主动发送到决策者手中。4.公众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设国家和省级电视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提高中国气象频道及各级各类电视天气预报节目质量,丰富节目内容,全天候提供权威、实用、细分的各类气象服务信息。建设公共气象服务电视直播系统,实现在主要电视频道实时插播气象监测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建立面向网站、电话、手机短信等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

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基于网络等多种手段建立公众气象服务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平台,研究开发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技术与方法,建立具有统计、分析、图形显示、表格显示、输出等功能的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开展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效益评估调查。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覆盖全国及相关海区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卫星数字语音广播系统(China Weather Radio)。建立气象预警信息分区群发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面向手机用户的气象预警信息小区广播发布系统,实现气象预警信息对指定区域所有手机用户的实时传播。在山东石岛、浙江舟山、广东电白建设覆盖我国渤海、东海、黄海和南海的海洋气象广播电台。加快建设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门户网站中国天气网-国家和省级公众气象服务网站,以及中国兴农网。加强与广电部门的协商与合作,力争两年内实现中国气象频道在各地有线与无线电视网络中的播出,建立和完善电视气象节目定时播发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完善 手机短信、电话、农村有线广播前端接收机等设施,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逐步设立气象电子显示屏和多媒体显示终端。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媒体、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资源(公共电台和电视台、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发布气象信息。建立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布控制平台,预报服务产品更新后,实现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同步更新,确保对外服务的一致性。

气象科普宣传业务平台。整合科普资源,建设中国气象科普网;建设国家和省级气象科普馆,加强气象科普产品开发。

5.专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立健全农业、水利、航空、林业、国土资源、交通、环保、卫生、旅游、海洋、保险、能源、电力、仓储、物流、盐业等专业气象服务指标。在天气预警预报、气候预测和专业气象预报基础上,重点建立农业、水利、交通、海洋、旅游、卫生、能源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综合集成和加工处理水平。

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发布平台。建立与农业、水利、交通、旅游、卫生、能源、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网络、传真等专门产品发布系统。

行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在明确评估重点行业基础上,制定行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方案,采用专家小组法(德尔斐法)定期评估气象服务效益,建立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定期对行业气象 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二)公共气象服务业务队伍建设

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岗位设臵。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规范管理的原则,发掘气象部门现有人力资源潜力,科学设臵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岗位、公共气象服务研发岗位和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协调岗位。

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和科研专职队伍建设。国家、省、地、县设臵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专职岗位,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分发和评估等业务。根据分工不同,气象服务业务专职人员须掌握各种气象预报产品的深加工技术,掌握制作可视化产品的技能,熟悉各类图形图像加工软件,了解不同用户对气象服务产品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对外宣传和交流能力,掌握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技术。国家和省级设臵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研发专职岗位,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技术和手段的研发。气象服务产品研发专职岗位不仅应具备气象知识,还应具备水文、海洋等相关学科知识,能在了解用户需求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新的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方法,开发新的产品分发、集成、显示及包装技术。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在国家和省级建设分灾种的气象灾害评估专家队伍,评估专家必须充分了解各行各业对气象的敏感程度,在气象预报预测信息的基础上,能对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见性分析。

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灵活的用人 机制,在城市社区、街道、企事业、学校、车站、码头、港口、医院等重点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在乡镇确定一名协理员,在每一个村屯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建立一支能够承担气象信息收集、预警信息传播和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化气象服务队伍。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招募、培训、激励等运行机制,规范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

(三)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机构建设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建设。分阶段、分步骤整合公共气象服务相关资源,优化资源配臵,建设国家和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加强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建设。现阶段,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整合国家级公众气象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运行机制,开展公益性气象服务。

开展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渐在全国开展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建设。

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建设。2008年-2010年,以改革和调整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为重点,规范决策气象服务流程,提高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小实体、大网络”的运行效率。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的横向联动,确保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综合性;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的纵向联动,确保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对外协调一致性。

中国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是中国气象局提供决策气象服务的业务和协调机构,并负责对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业务的技术指导。中国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以职能司牵头,由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各省(区、市)气象局,以“小实体、大网络”方式运行。

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中心是各省(区、市)气象局提供决策气象服务的业务和协调机构,以业务管理部门牵头,由省气象台、气候中心、研究所等单位组成,联合各地(市)气象局,以“小实体、大网络”方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增强气象综合观测、预报预测业务对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作用

以公共气象服务发展需要为引领,加强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建设,积极探索气象灾害预报业务,发展气象衍生灾害预报业务,建立满足公共气象服务需求的各类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精细化程度和预警时效,尤其要提高对灾害发生具体时段和强度的预报能力。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业务建设,优化站网布局,充实观测项目,提高地面和高空台站自动化观测水平;加快推进新一代天气雷达加密布设,发展风廓线雷达、雷电监测、GPS/MET水汽观测、专用飞机探测和气象卫星构建的遥感气象探测系统和空间天气探测系统。同时,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建设交通、水文、地质、生态、输变电路等专业气象监测网。通过气象综合观测、预报预测业务能力的增强,为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提供强有力信息和技术支持。

(二)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的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学科建设

鼓励并支持开展公共气象服务的学科体系研究,逐步建设比较清晰的公共气象服务学科体系结构,为公共气象服务的学科发展奠定基础。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建设与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学科,逐步在高等院校增设与公共气象服务相关的课程。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中国气象学会气象服务分会建设,通过全行业力量推动公共气象服务学科建设。

2.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研究机构建设

积极推进在国家级科研单位建设公共气象服务的研究团队,鼓励省级科研单位立足本地的气象服务需求,明确定位,发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化气象科研机构,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研究机构的实体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国家和省级业务单位发展建立面向服务需求的科研开发团队,形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公共气象服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与气象高影响行业、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关键性以及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服务领域科学研究。加强气象服务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的综合研究,加强气象灾害的形成机理、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评估和预评估等研究。加强气象服务产品和服务新手 段的开发和设计,重点加强新媒体和卫星通信技术在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加强气象服务系统与气象信息获取系统、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测系统和用户系统的接口技术研制,重点加强气象服务专业数据库的研究与设计;加强对气象灾害数据库、基于GIS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系统、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各类专业气象服务平台等的技术开发;加强气象服务技术交流,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气象服务产品开发与加工制作技术。

(三)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的人才机制 1.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

培养“专家型”、“复合型”公共气象服务队伍。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有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人员素质;加强上岗培训、晋升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人才引进机制,为引进高层次的服务人才提供强大的政策保障。

2.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人才激励机制

科学划分和完善气象服务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制,推进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建立合理的服务人员考评、奖惩和晋级机制。推进优秀业务人员转岗机制,鼓励优秀预报预测业务人员从事公共气象服务业务。

(四)加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的资金投入 1.建立稳定的公共气象服务财政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公共气象服务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实现公共气象服务投入与整个气象事业投入增长相协调。

2.加大公共气象服务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各类项目的立项支持,并在中国气象局及地方各级政府各类重大气象工程项目和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中加大公共气象服务制作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各类专业气象服务、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支持,保障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持续稳定推进。

3.加大公共气象服务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

积极通过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经费渠道,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理论的研究以及专业气象服务指标、服务制作分发技术、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和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方法的研发。

(五)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的科学管理 1.制定和完善科学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规划

各地要根据公共气象服务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地区公共气象服务发展规划,提出本地区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每四年召开一次全国公共气象服务工作会议。每年召开公共气象服务技术交流研讨会议。

2.建立和健全运行高效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模式 在省级气象部门机构中合理设臵公共气象服务管理机构,明确

职责和职权。设臵专门管理处(室),负责省级公共气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加强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理顺预报预测、综合观测业务和服务业务的关系,理顺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业务分工,建立运行顺畅、高效的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共气象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运行规定;建立科学、分类的气象服务目标考核与评价机制,制定公共气象服务考核规定。

3.建立健全公共气象服务技术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

完善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汛期气象服务手册》、《公众气象服务指南》和《专业气象服务指南》;建立科学、分类的气象服务目标考核与评价机制,出台《决策气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和《公众气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完善《重大气象服务表彰办法》;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要求,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范》;加强重大过程气象服务总结工作,制定《重大天气过程气象服务总结规定》;健全公共气象服务标准,加快制定服务用语、服务手段、服务质量等行业和国家标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大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出台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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