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档案内应有材料告知(六合区)_失业人员档案哪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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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档案内应有材料告知
一、完整的劳动合同(工作起止时间、章印齐全、无涂改)。
二、关于与***同志终止和接触劳动合同的证明(个人辞职要提供辞职报告)。
三、在参保地办理终解备案手续,需认真填写《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在表上盖章)。
四、《就业登记证》(已办证人员)。
五、审核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外机构)友情提示:如果失业后在原参保地工作不需转入社保关系,需出示《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本机构)》。
六、外省市转入需提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七、南京市区包括五区县转入需提供《南京市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八、办理失业手续个人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未办理《就业登记证》人员需带一寸照片一张);办理 时间为每月5号—25号(节假日正常休息)。
提示:①在南京市参保的需到:水西门大姐61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相关手续;
②自带档案袋。
六合区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
地 址:六合区雄州镇延安北路82号 咨询电话:025-57102701
《失业人员档案内应有材料告知(六合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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