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谋于众”辨析_分众传媒案例答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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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军报】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秦孝公有顾虑:“恐天下人议我”。商鞅说,对于一般的人,由于囿于故见,事情开始谋划,很难和他们谈得拢,只能事成之后和他们共享成功的快乐。高明的决策者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必和所有人都去商议,只有这样才能干成大事。

商鞅的这一观点为不少后来者所认同,并概括为“成大功者不谋于众”这样一句古语。

这一观点拿到现在来用,似乎与我们一向强调的群众路线相违背: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不统一人们的思想,是不能进行决策并实施的。那么如何来看待这对矛盾呢?显然,对于走群众路线这一问题的理解有的同志是有偏差的,坚持群众路线和把一切问题交给群众讨论,等到统一思想后再决定做什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坚持群众路线,是尊重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执政的基本方针;而是不是把所要决策的问题都交给群众讨论,则是工作方法问题。可以这样说,有些事情我们可以先交给群众讨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再做决策;而有些事情,只要认准了,就可以大胆决策,在实践过程中统一思想,逐步完善。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到改革开放初期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问题时,这样说道:“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才差不多全部跟上„„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可见,当初党中央做出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策,不仅没有交给全国人民讨论,等到统一了思想才去做,而且试行时也只是少数省份。邓小平同志由此还发明了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不争论”。

方法服从于目的。决策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为谁而谋”,只要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对社会发展进步有好处的,实施方法步骤是科学合理的,这样的事认准了就可以大胆决策,大胆实施。当年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为了解决全国城乡广大群众的温饱问题,为了解放生产力,完全是为着人民利益的,所以就用不着把所有人都调动起来讨论来讨论去。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为了争取时间干,不搞争论,因为一争论就复杂,就把时间争掉了,结果什么也干不成。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谋于众”并非脱离群众,而是更好地服务群众。领导者虽然决策之时“不谋于众”,而实际上是有“谋”在先,这种“谋”主要在平时的工作和思考中,下基层搞调研就是一种“谋”的过程;倾听群众呼声也是一种“谋”的过程;向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还是一种“谋”的过程。这些做法本身就走了群众路线。

搞清这个问题,对我们如何决策有好处。领导决策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遇事不敢大胆决策,什么事都希望所属人员形成一致的意见后再做决定。这种做法显然有些唯民主论。它看上去是充分发扬了民主,实际上由于每个人的立场、观点和所涉及的个人利益不同,所表现出的态度必然不一样。如果只有等到全体人员意见完全一致才作决策,那么恐怕永远也不会有最终的决策。所以领导者必须要有“当断则断”的魄力。再一种现象就是过于自信,武断决策。这种做法看似与商鞅所说的“不谋于众”相似,其实并不一样,商鞅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也就是说,你不论如何决策,首要的必须以“利民”为原则,是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科学地办事。反之,违背多数人意志,不为多数人所需,这种决策就不是果断,而是武断,不是能干,而是蛮干,无疑不是商鞅所主张的“不谋于众”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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