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弃妇1_弃妇比较

2020-02-2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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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多弃妇。有的弃妇形象入选高中教材,有的让我们耳熟能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氓》中的氓妇、《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还有汉乐府民歌《玉台新咏〃上山采蘼芜》中的弃妇、宋代陆游的前妻唐婉、《红楼梦》中的王熙凤等等。

汉乐府与《诗经》中弃妇形象比较

作者:人之远方 2006-10-08 15:55 星期日 晴

一、弃妇现象

所谓“弃妇”,就是指缔结了婚姻,而又因为种种原因被男方抛弃并离开男方家的女子。《诗经》是中国诗歌的源头,它里面就有大量的关于爱情婚姻的诗歌,其中弃妇诗尤为人所关注;与先秦时代相隔不是太远的汉代,其反映民风民情的汉乐府中也同样有弃妇诗,这说明,“弃妇”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被压迫的一个群体,她们有着共同的悲惨的命运,但她们在面对不幸时,往往又有着各自不同的时代特征、性格特征。

之所以产生弃妇现象,这应和古代社会制度以及人们的观念、个人的性格等因素分不开。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自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以后,整个社会逐渐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形式,男子拥有经济地位,掌握着话语权,妇女只能处于附属地位。另外,宗法礼教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体系,婚姻、家庭伦理观念严重束缚了妇女的手脚。《礼记•昏义》云:“昏礼者,礼之本也。”《史记•外戚世家序》也认为:“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一方面,担负着人类繁衍使命的婚姻受到统治者重视,另一方面,正因为婚姻被作为礼之根本,社会也才会对夫妇双方提出严格的要求——其实这种要求,在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大多只会由女子承受。作为女子,婚姻又是她们唯一的依靠和出路,一旦夫妻间发生感情破裂,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女子,遭弃后的女子生活更是悲惨。

二、弃妇诗的判定

1、《诗经》中弃妇诗的判定

古往今来,研究《诗经》者不计其数,各种学说比比皆是,对弃妇诗的判定也有不同意见。然而,参考不同的文献,可以得出《诗经》中弃妇诗和疑似弃妇诗的篇目大致有11篇,分别是:《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

目前,只有《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3首被确认为是弃妇诗,没有多大异议,其它8首都或多或少存有争议。

2、汉乐府中弃妇诗的判定

汉乐府中一般被认为是弃妇诗的有:《上山采蘼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白头吟》。

三、《诗经》与汉乐府中弃妇诗和弃妇形象的分析及比较

(一)《诗经》中弃妇诗及弃妇形象分析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的“弃妇诗”首开了诗歌中描写弃妇形象的先河,对后代诗歌影响深远。《诗经》中的弃妇形象大体分为三类,即怨恨、决绝型,以《卫风•氓》为代表;哀婉、柔弱型,以《邶风•谷风》、《邶风•日月》为代表;独自哀伤型,以《王风•中谷有蓷》为代表。下面我们逐一进行文本分析。

1、怨恨、决绝型,对婚姻不抱希望。

以《卫风•氓》为典型。全诗以女主人公自述的口气,诉说了自己从恋爱、结婚到被弃的全过程。细细回想其婚姻的失败,女主人公是清醒的,她从爱情的幻想中走进现实,认识了现实的残酷后,毅然决然与过去告别。女主人公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女也不爽”,丈夫遗弃她只是“士贰其行”、“二三其德”罢了。她本想与丈夫“及尔偕老”,但丈夫“老使我怨”,留给自己的只有无限的忧伤与哀愁,谁让自己嫁错了人呢?“静言思之,躬自悼矣”,最终只能认命了,“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2、哀婉、柔弱型,乞求丈夫能够回心转意。

这种类型突出表现在《邶风•谷风》、《邶风•日月》中。

《邶风•谷风》这首诗以女主人公自诉的口吻,诉说丈夫喜新厌旧,而自己含辛茹苦却受尽虐待,终被抛弃,感情凄凉、哀怨。

《邶风•日月》这首诗写一位妇女被丈夫遗弃,痛苦不堪,幽愤难忍,长吁短叹,谴责丈夫的薄情寡义,并希望他回心转意,一如既往地和自己和睦相处。诗以日月起兴,以日月的照临下土,反衬自己的相弃,以乐景写哀景,更增其哀。

3、独自哀伤型,不乞求丈夫回心转意,只是感慨遇人不淑。

以《王风•中谷有蓷》为例。本诗以蓷草干枯起兴,女主人公悲叹自己婚姻不幸,遇人之不淑。也许女主人公被弃后已痛苦得无心思前想后了,哀怨得欲诉无语,使得她感情缠绵绯恻,声调凄婉动人。“遇人之艰难矣”、“遇人之不淑矣”,至于如何被弃,丈夫如何不良,则没有提及。“慨其叹矣”、“条其歗矣”、“啜其泣矣”,由嗟叹而呼号而哭泣,我们能够从中体会到女主人公那悔恨交加的怨怼之情,想必也是痛之深,爱之切。

通过上面几种类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弃妇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勤劳、善良,尤为重要的是把爱情看得很重,所以有了爱情便会冲破一切阻力缔结婚姻,并把所有的生活的希望都寄托在爱情上,寄托在男子身上。但这种对爱情的认识还处于早期状态,即她们在维持爱情的过程当中,只能是被动的。由于当时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不平等的男权社会,她们也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所以,虽然她们对待爱情始终如一,但并不能得到什么回报,面对男子的“二三其德”,面对遭弃的命运,也只能哀伤罢了。《诗经》中的女子尚不具备完全独立的人格,但她们至少能够认识到造成她们婚姻不幸的是由于男子的薄情寡义,并能够痛定思痛,或者哀婉埋怨,或决绝反抗,有了维护自尊的意识萌芽――只是这种自尊是已经被伤害了的。值得注意的是,她们的婚姻并没有受到双方家庭的太大的阻碍,爱情相对是自由的。所以,具有完全的反抗封建家庭专制的妇女典型只能在后来的汉乐府里才有所体现。

(二)汉乐府与《诗经》中弃妇诗及弃妇形象比较

乐府民歌是汉乐府的精华,这些民歌“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以写实精神上承《诗经•国风》,代表汉代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虽在乐府采诗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经过乐工的加工、润色,但它基本上保存了民间的本色,充分地反映了汉代的社会现实和民众的思想情感。其中的弃妇诗与《诗经》中的弃妇诗相比,有了几方面的变化。

1、题材的扩大

与《诗经》相比,汉乐府中出现了维护爱情、婚姻的弃妇形象,最典型的就是出现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上山采蘼芜》中的刘兰芝及采蘼芜女子形象。她们共同的特点是,遭弃的主要因素不是由于爱情,不是由于男子,而是由于封建家庭中家长的逼迫。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刘兰芝遭弃的直接因素是焦母,她认为刘兰芝“无礼节”、“行动自专由”,到底为何“无礼节”、“自专由”了?决定权不在刘兰芝手上,也不在焦仲卿手上,而在焦母手上。在被弃的过程中,刘兰芝表现出了一个传统女子应有的美德,当她感到自己辛辛苦苦而又不免于被遣时,便向仲卿申诉,自愿遣归。兰芝是善良懂礼的,婆母对她如此凶狠,而她告别之时,却说出这样的话:“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你对我如此不义,我对你却不能如此无情。这是何等的温顺,又是何等的淳厚!临别前一一告别,当然还有那个平日里与自己一起玩耍而感情甚笃的小姑子:“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事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真是让人为之动容,其情也深,其情也真,与焦母的苦苦相逼相比,确有天壤之别。

《上山采蘼芜》这首诗写的是一位被弃的女子在山上采蘼芜下山的途中遇到前夫的感伤场面。历来诸家都认为这一问一答之辞是因为丈夫的喜新厌旧,在相遇时被逼才说出新人并不比旧人好的话来。其实细细品味这首诗能够发现,两人在问答之中都隐含着很深的无奈,即她们都在回忆着往日里爱情的美好,而这种美好是被某种外力生生地剥夺了的――这种外力,不大可能来自其它方面,只能来自男子的父母。蘼芜,余冠英《乐府诗选》注:香草之一种,叶风干可以做香料。古人相信蘼芜可使妇人多子。这位遭弃的女子应是采蘼芜治病以求子。

2、新的弃妇形象的出现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还是《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的刘兰芝,在她和焦仲卿的爱情被逼到无法再忍耐的地步时,便具有了反抗精神。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感情是深厚的,但她知道,她只是为婆母所不容罢了。她为了爱情以死以示清白,其实是在向那个社会示威,既有她的婆母,也有她的兄长,还有县令、太守,等等,以及她看不见的束缚于她的精神枷锁:礼教。

3、对爱情、婚姻的认识有了提高

汉乐府时代的女性,对爱情、婚姻有了新的认识,在婚姻生变之时,也能够采取主动,这一点与《诗经》中的遭弃女子的被动有很大不同。如刘兰芝,在不为焦母所容被遣时,是抱着“徒留无所施”、“及时相遣归”的态度离开的。她也知道回到娘家后没有好日子过,以致娘家逼嫁以死抗争,“不自由,毋宁死”,这是汉乐府时代女子为了捍卫爱情发出的最强烈的抗争的声音!与《诗经》中的女子相同的是,都把爱情看得很纯洁、神圣,不同的是,汉乐府中的女子以爱情非钱刀所为,高于生命的姿态作出了反抗,而《诗经》中的女子只选择了忍气吞声。相比较而言,汉乐府中的女子已经具备了自己的独立人格。

四、汉乐府与《诗经》中弃妇遭弃的若干深层因素比较

(一)从被弃后的态度上比较

应该说,古代女子遭弃后,其命运大都是比较悲惨的,她们在面临这样的不公平遭遇之后,内心都是悲伤的,只是个性不同,因而有些哀婉悲切,有些刚烈愤慨。她们或无可奈何,或拼死反抗,也会因时代不同而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表现迥异。

先来分析《诗经》中女子被弃后的态度。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诗经》中女子,如《邶风•日月》中的女主人公只在被弃时充满哀怨,她们只是慨叹遇人不良,遇人不淑,把这一切遭遇归于自己的“命”不好,另一方面还对抛弃自己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她们能回心转意。总之,《诗经》中的女子被弃后,无一例外地都抱怨丈夫的薄情,悔恨当初的婚姻,她们面对这样的结局,只能独自哀伤,黯然离去,即使有心理上的反抗,也只能表明一种决绝的态度。

汉乐府中的女子被弃后,也同《诗经》中的女子被弃后一样,心中充满悲苦,但却不似《诗经》中的女子那样大肆渲染自己的悲伤。她们的的悲伤隐藏得更深,甚至一直以一种忧伤的姿态,等待也许根本不能挽回的爱情。如《上山采蘼芜》中的女主人公,她被丈夫抛弃后,一直念念不忘旧情,偶遇前夫后,对他还是那样的恭敬,她没有太多的埋怨,在那一问一答之中,女主人公是寓忧伤于平静之中的。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女主人公刘兰芝在被遣归之后,虽然她和焦仲卿的爱情依然存在,但她不再抱回来的希望。在家兄逼嫁之后,又以极端的方式悍卫了爱情。不同的是,《上山采蘼芜》中的女主人公选择了忍受,而刘兰芝选择了反抗,虽然这种反抗是以失去生命为代价。

由此可见,《诗经》中的女子被弃后,主要是对“无德”男子的哀怨,对过去生活的追悔;而汉乐府中的女子被弃后,只是对现实的无奈,这种无奈会因个性的不同,为了固守住内心对于爱情的执著而走上不同的极端。

(二)从被弃后的生活上比较

古代女子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她们“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同丈夫的命运牢牢地拴在一起的,而一旦被弃,一般只能回到娘家度日。而在娘家,女子不但不能被理解,还会遭到兄弟们的讥笑,因为女子在那个时代,女子不是劳力,不能耕种,会被兄弟们认为是“吃白饭”,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因为遭弃女子在娘家生活自然要看人脸色。这一点,无论是《诗经》时代,还是汉乐府时代,弃妇的命运是相同的。

但不同的是,汉代女子的社会地位已比先秦女子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这表现在汉代女子在婚姻失败后可以自由改嫁上。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刚回到娘家,立刻就有媒人前来说媒,可见“改嫁”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还是为社会所接受的;而《诗经》里的弃妇诗则没有这方面的表述。

(三)从被弃的直接原因上比较

通过分别分析《诗经》和汉乐府的几首弃妇诗,可以从中发现她们遭弃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男子变心。突出表现在《诗经》中的弃妇诗里,《卫风•氓》、《邶风•谷风》、《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这几位女主人公全都是因为男子变心所致。《邶风•谷风》:“德音莫违,及尔同死。”“宴尔新昏,不屑我以。”《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王风•中谷有蓷》:“遇人之艰难矣”、“遇人之不淑矣”。

汉乐府中《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因夫妻双方殉情,已排除男子变心之说,《上山采蘼芜》通过上文的形象分析,亦可以排除这一说法。

2、无子。这一因素,不管是汉乐府,还是《诗经》都没有直接体现出来,但却是一个不容臵疑的弃妇遭弃的因素。

《诗经》中的《卫风•氓》,女主人公与丈夫“三岁为妇”,遭弃时竟没有体恤子女的表述,只能说明她无子。其它的像《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也没有此类的描述。只有《邶风•谷风》中有“既生既育,比予于毒”的描写,这只能说明《卫风•氓》及其它几篇同时代同性质的诗歌中没有此类表述是不正常的现象,可以推断出,她们遭弃的时候无子。只是无子是《诗经》时代女子遭弃的原因之一,而不是唯一。

汉乐府中《上山采蘼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也和《诗经》中几位弃妇一样,疑为无子。采蘼芜女子经前文分析应是采蘼芜治病以求子。《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亦与焦仲卿“共事二三年”,遣归前与婆母、小姑子逐一道别,竟没有与女子道别,这只能说明,二三年未生育罢了。在古代,二三年未生育是不正常的现象,不用说二三年,一年不生,婆婆及邻人就要说闲话了。焦母说她“无礼节”、“行动自专由”,是一方面原因,但三年无子不能不让焦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3、礼教。中国礼教说到底是家庭伦理以及与此相关的人际关系范畴的问题。

先秦到秦汉是中国婚姻制度由原始的“蒸、报婚”制、“滕、妾婚”制以及一夫多妻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这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但另一方面,这种进步是建立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来对待婚姻伦理关系的。“男不亲求,女不亲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排斥男女相爱成婚。

不过,先秦时代孔子的儒家学说还并不为整个社会所普遍接受,男女交往还是相对比较自由的,这就可以想像《诗经》中为何有大量男女情爱诗存在了,如《周南•关睢》、《邶风•静女》等等,这说明当时社会风气已经形成,即那个时代的婚姻要有一定的“礼”,要完成六个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近”。

到了汉代,其婚姻礼法还是沿袭先秦之风的,实行封建家长制。这就是说,汉代的人们尤其是女子不仅要受先秦传统礼法的约束,还要受到“三纲”、“五常”等伦理规范的约束。因此,汉乐府中《上山采蘼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女主人公受到家长而不是男子的遣归就在情理之中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不拘礼节,自动自作主张,挑战了焦母的家长威严,自然为焦母所不容,使得遣归成为一种可能。

五、结语

通过比较《诗经》和汉乐府中遭弃女子的形象,可以看出,她们都有着中国传统女子所具有的美德,即勤劳善良、聪明能干、温顺多情、感情专一等,不同的是,她们有的软弱、认命,有的坚强、自信。

《诗经》时代的女子遭弃,主要是因为男子,就是说,婚姻的双方占绝对支配地位的男子一方一旦变了心,女子就会面临被抛弃的命运,因为那个时代是男权社会,男子拥有经济地位,具有绝对话语权;

而到了汉代,男权社会已发展到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家长制,这个制度等级森严,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以《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焦仲卿对母亲的决定也只能言听计从,他和刘兰芝一样,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只是大多数情况下,受害更深的还是女人,试想一下,像焦仲卿这样痴情的男子有多少?如果焦仲卿也是个负心郎,《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这首诗可能就要改写了。

两个时代的女子同样受到压迫,《诗经》中的女子只是悲天悯人,独自悲叹,无法也无奈于反抗。她们只是把命运不公归于男子无德、遇人不淑上,对自身价值尚不能完全认识,不过已有独立人格意识的萌芽。

而汉代女子受到的压迫不仅来自男子,更来自于等级森严的封建家长制,她们在礼的长期熏陶下,已经把这种观念浸入到自己的骨子里去了,如《上山采蘼芜》中的女主人公,她被夫家抛弃后只能顺从命运的安排,而且在爱情更多的是在礼教观念的驱使下,对前夫恭敬有加,这已经成了一种自觉的行动了。但她没有哭哭啼啼地抱怨前夫,也没有向前夫提出什么要求。她是有独立的人格的,只是这种人格有些微弱,体现地也更加曲折罢了。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向我们展示了其独立的人格魅力,她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命运,不作毫无希望的等待,面对压迫,以死抗争,因为压迫愈激烈,反抗就越激烈。从某种程度上说,汉代女子的独立意识是被礼教逼出来的。

但不管如何,两个时代的女子遭到抛弃后,生活都是悲惨的,我们也能够通过分析比较,认清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她们要想拥有美满的爱情、幸福的生活,维护人格的尊严,就必须获得经济上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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