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推荐]_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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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文件
正教科通[2011]17号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安 排 意 见
各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我县教科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巩固创建、“无邪学校”创建工作,根据县政法工作会议及正综治委[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科系统工作实际,现将做好我县教科系统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郑洪亮(县教科局局长)
周树勇(县教科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龚定文(县教科局副局长、正安一中校长)
刘盛刚(县教科局副局长)
何济阳(县教科局副局长)
向长金(县教科局纪委书记)
成员:简启勇王顺康陈晓红叶真胤曾润启
岳万江郭建伟张启军韦延海郑维石
吴金勇彭远明张建雄万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治办,向长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真胤、万能同志负责具体业务办公。
二、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稳定为前提,以“平安校园”巩固创建、“无邪学校”、“无毒学校”创建工作为载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提升治安防控体系的层次和水平,着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不断进步,推动“四化一强”战略目标的实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定》为依据,根据省、市及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创建“平安正安”活动为主线,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确保我县教科系统不发生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促进我县教育科技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一)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巩固创建工作的领导
各级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巩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
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校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巩固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要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师生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作保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排查整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和制度,使“两个排查”常态化。各校在开学后要集中开展“两个排查”专项行动,继续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校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三)以强化防控机制为措施,进一步落实校园治安防范工作 各级学校要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不断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学校门卫,认真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巡查,为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坚持重要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提高技防科技含量。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室、危险物品存放室等列入重点部位进行管理,安装防盗设施,确保安全。认真落实学校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构建网络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
全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在校学生规模配强专职保安人员:500人以下配备2名,500人至1000人配备4名,1000人以上按不低于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三比例逐步配齐专职保安人员。
(四)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载体,不断优化校内外育人环境 要密切保持同公安机关的联系,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卫生、工商部门对校门前小商小贩,采取外治内管相结合的办法,加以整治。协调文广、公安部门对学校附近不规范的游戏厅、网吧等进行清理整顿。要抓源头,抓根本,强化学生课间和午休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管理能力,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要健全学校治安保卫组织,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抓好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无邪校园”的创建取得实效
各校要将“无邪校园”的创建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认真做好校园拒绝邪教宣传教育工作。面向全体师生,利用法制教育课、宣传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好防邪教教育,努力提高师生防范邪教的意识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实现教科系统无邪教的目标。
(六)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各级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帮教工作的意见》(黔委厅字[2010]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黔委厅字[2010]30号)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坚持综合治理的模式,加强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司法预防,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确保综治工作不留死角死面
1、各级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服务、关爱和救助工作。
2、对闲散和特殊青少年,要认真落实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措施。
3、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租赁房屋的管理,加强对校内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的管理工作力度,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解决好本单位的综治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综治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各级综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各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凡是抓综合治理工作不力、出现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发生严重问题的,将对学校领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科技综合治理安排意见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法安科、县政府办、县综治办、凤仪镇综
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