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学复习材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_普通逻辑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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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复习资料

适用于《普通逻辑学(第四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李小克著

概念

★一.概念的【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 ★二.概念的【外延】: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三.外延越小,内涵越大,反之也成立。

★四.概念的【种类】:①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指外延只有一个对象。普遍概念即外延包含多个对象。

②正概念和负概念:正概念是正面肯定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负概念是否定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③属性概念与实体概念:属性概念是只反映了对象某一条属性的概念。实体概念则是反映了对象多条属性的概念。

④【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如果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只能是某集合体本身,那么这个概念就是集合概念如“大兴安岭森林”、“中国工人阶级”、“十万个为什么”,它们分别是树、工人和书的集合体。

如果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可以个体化的非集合体,那么这个概念就是非集合概念例如“树”、“工人”等。【如何分辨普遍概念与集合概念】

A.主要看该概念与构成该概念中的元素之间的关系。构成普遍概念中元素与类概念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每个元素都具有类概念的性质。如,学生与大学生;法律与宪法

构成集合概念中的元素与该概念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每个个体都不具有整体的性质。如,部队与士兵;词汇与单词等

B.联系语言环境来分析,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概念的类型不同,集合概念也可以作为非集合概念使用。如: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老王是群众,老王是英雄。

★五.概念之间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包含于关系:(是种属概念关系)。

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包含在另一个概念外延之中。如商品与劳动产品;宪法与法律;犯罪与违法;动物与生物等。(白马非马,癞狗非狗)3.包含关系:(是属种概念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了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如,学生与大学生;科学与自然科学 4.交叉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有部分重合。

如,干部与党员;工人与妇女;文学家与政治家等 5.全异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没有任何重合部分。A.矛盾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没有任何重合部分,但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与它的属概念外延,即S+P=C。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男人与女人等 B.反对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关系没有任何重合部分,但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它的属概念,即S+P

六、【概括】是从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过程,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范围讲得越来越宽,字数讲得越来越多)

七、【限制】是从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过程,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范围讲得越来越窄,字数讲得越来越少)

八、【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的特点是用的简短的语词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题目的主语多半是被定义项)★★★下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是全同的。

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就犯“【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就犯“【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违反规定就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3)不能用比喻下定义 如:青年是早晨8、9点钟的太阳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4)不能用否定词下定义

九、定义的【作用】:

1.定义是人类认识活动的简明总结; 2.定义是人类认识活动进一步发展的支撑点; 3.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4.定义对实践工作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5.定义是各种讨论、争论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

十、【划分】: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种类,来揭示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即把属概念分为若干种概念。★★★划分的规则:

①划分必须相称。“多出子项”、“子项不全”。划分出的子项外延之和要与母项外延相等。如果划分出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外延就犯“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如果划分出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就犯“子项不全”的逻辑错误。

②统一标准。“多标准划分”。每次划分要按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一规则就犯“多标准划分”的逻辑错误。

③子项必须相互排斥。“子项相融”划分出的子项的外延应该是相互排斥的,不能相融。违反这一规定,就犯“子项相融”的逻辑错误。④必须保证母项是子项的属概念。

简单判断

一、性质判断的【种类】: 1.全称肯定判断:所有的S都是P 2.全称否定判断:所有的S都不是P 3.特称肯定判断:有些S是P 4.特称否定判断:有些S不是P 5.单称肯定判断:这个S是P 6.单称否定判断:这个S不是P 同一素材的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称为【对当关系】。

★★★上角真同侧真对侧假;下角真对角真其它不定。A和E“不可同真,但可通假”,“E和I不可同假,但可同真”

★★★A、E、I、O四种性质判断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

周延:在一个判断中,断定了主项概念全部外延或谓项概念的全部外延就叫主项概念或谓项概念周延。

不周延:如果只断定了主项概念或谓项概念的部分外延,就叫主项概念或谓项概念不周延。

全称判断的主项周延,特称判断的主项不周延。肯定判断的谓项不周延,否定判断的谓项周延。

复合判断

一、联言判断 “∧”表示“并且”

二、选言判断

相容析取:“∨”表示“或者”;

不相容析取:“∨上面一个点点”表示“要么...要么...”

三、假言判断

1.开头是“如果...”是【充分】 ①肯定前件一定肯定后件; ②否定后件一定否定前件; 其他不一定

2.开头是“只有...”是【必要】 ①肯定后件一定肯定前件; ②否定前件一定否定后件; 其他不一定

3.开头是“当且仅当...”是【充要】 所有都是一定

推理

一、什么是推理?

由已知的判断推出未知的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二、推理的【种类】

1.根据推理中从前提到结论的思维进程的不同,可以把推理分为三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或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2.根据推理中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有蕴涵关系,可以把推理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

必然性推理前提蕴涵结论,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前提不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结论仅仅可能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性推理

为了确保运用推理获得真实结论,必须满足两条: 第一,推理有效。第二,前提真实

三、推理的【作用】

1.推理是出新知的工具;是三种思维形态之一,没有推理便没有理性思维,也就没有人类本身。2.推理也是论证的工具。

四、换质法

SAP→SE非P;SEP→SA非P;SIP→SO非P...★

五、换位法 主谓项调换位置

SAP→PIS;SEP→PES;SIP→PIS;SOP不能换位

(三段论)简单判断推理

一、什么是性质判断三段论推理?

由两个包含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为前提,推出一个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推理。

★二、三段论的【结构】? 结论的主项--小项--S 结论的谓项--大项--P 只在前提出现的项--中项--M

★三、三段论的【规则】

1.在一个三段论中只能含有三个项。违反则“四名词错误”。例子:中国人是不好惹的--阿Q是中国人--阿Q是不好惹的(错)

2.中项在前提至少周延一次。

例子:凡黑客都是青少年--这个学校的学生都是青少年--...3.前提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周延。包括“小项不当”、“大项不当”。例子:金属是导电体--碳不是金属--碳不是导电体

■以上,注意,否定判断后面的谓项是周延的,肯定判断的谓项是不周延的,据此断定是二三点中的哪个错误,若都不是,那就可判定第一点的错误。

4.两个否定前提得不出结论 5.两个特称前提得不出结论

复合判断推理

一、联言推理

联言推理是以联言判断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分两种: 1.分解式 P∧Q-----

Q 2.合成式

P Q-----P∧Q

二、选言推理

选言推理是以选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种。P∨Q 非P-----

Q 不相容: P∨.Q 非P-----

Q

三、假言推理

选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例子:一个人如果烦了叛国罪那么他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张某犯了叛国罪,所以,张某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P→Q P-----Q

·例子:一个人如果烦了叛国罪那么他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张某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张某没犯叛国罪。P→Q 非Q-----非P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只有年满45岁的人才可以当选国家主席,李某未年满45岁,所以,李某不能当选国家主席。P←Q 非P-----非Q

·只有年满45岁的人才可以当选国家主席,刘少奇当选国家主席,所以,刘少奇年满45岁 P←Q

Q-----P

3.充要条件假言推理

·当且仅当,一个四边形四边相等,并且邻角不相等,它才是菱形; 这个四边形四边相等且邻角不相等,所以,这个四边形是菱形 P←→Q P-------

Q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是人们运用概念、判断、推理必须要尊守的规律。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 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一.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

1.:在同一思维中,每个概念和判断要始终保持自身同一,即保持确定性。

(二).违反同一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

在运用概念、判断进行推理论证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那就要出现逻辑错误,这些逻辑错误包括: 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二.矛盾律 1.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二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即A和非A不能同真。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假。因此,有人将它称为不矛盾律。

2、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人们对同一思维对象做出两个相互反对或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断定为真,其中,必有一个为假。如果是两个相互反对关系的判断,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也可能两个都是假的。

3.违反矛盾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为:自相矛盾 三.排中律 1.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都假,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2.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思维对象所作的两个相互矛盾关系的判断,必须承认其中有一个是真的,不应该含糊其词,骑墙居中。违反排中律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模棱两可”。四.充足理由律 1.内容:

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

2、要求:

(1)理由必须真实(2)理由与推断之间要有逻辑联系。3.违反充足理由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是“理由虚假”,或“推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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