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监事会章程_1024bt最新集合
1024监事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1024bt最新集合”。
“我店铺商城”网络有限公司 监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股东大会选举,依法成立公司监事会,并制定《监事会章程》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为股东会下属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章程》是对《公司章程》的补充,与《公司章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建办法
第四条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和监事均须经股东大会选举并获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产生或更换。并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所有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身份合法,立场公正,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法律或财管知识,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和维护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监事会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重点加强对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高管执行公司事务的行为监督。当上述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致使公司及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有权直接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罢免提案直接由股东大会表决。
(三)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监事会的监督纪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高管绩效评价的重要凭据之一。
(六)监事会可以报请股东会批准,在特殊情形下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列席董事会或委托秘书长及其他监事列席董事会;
(四)当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五)当发现公司事务执行人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管理制度,致使股东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或威胁时,有权直接召集或主持股东大会,并就监事会的相关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第十条 监事会秘书长职责:
(一)协助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记录、起草监事会的决议和文书档案管理。
(二)当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秘书长代理行使监事会主席职务。第十一条 监事应享有的权利:
(一)出席监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享有对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第十二条 监事对公司秘密或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对泄密者要承担因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通过股东大会罢免其监事职务。
第四章 监事会实施监督的办法、程序 第十三条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年度例会上应提交年度监督报告。其内容包扩:
(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管执行公司事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要事件。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十四条 监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的财务检查,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也可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或公司审计部门给与帮助。
第十五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和参加相关的会议培训及聘请会计事务所帮助检查工作需要经费时,应提出财务预算报告经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公司高管、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的,应公告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议题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时,由监事会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第二十条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议事的主要内容为:
(一)对公司中期、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方案和披露的报告提出监督意见;
(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出审查、监督意见;
(四)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风险投资、抵押、担保等提出监督意见;
(六)对于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公司高管遵守公司章程、制度和执行公司事务情况适时作出监督评价。对不适任者应形成罢免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监事换届、辞职、讨论推荐新一届监事名单或增补名单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会议讨论、表决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并签字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会议结束时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后在会议纪要或决议上签字(纪要或决议送达时当场审阅签字)。监事不在会议记录、纪要、决议上签字,视同不履行监事职责。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会议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出席会议的监事和纪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实施严格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监事会决议和会议纪要进行公告(将书面决议和纪要送达董事会和每个股东)
第二十七条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付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建立监事会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监事会负责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生效。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股东及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