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非正常纳税户成因分析及管理建议_非正常户管理问题
外资非正常纳税户成因分析及管理建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非正常户管理问题”。
外资非正常纳税户成因分析及管理建议
一、非正常纳税户成因分析
一是外部因素的影响。第一,随着城阳区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招商引资结构的调整优化,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工业园区以及厂房租赁者逐步提高“门槛”,使一些投资质量不高、贡献率小的外资企业向区外、市外迁移。而绝大多数企业在向地外迁移过程中,不愿到外经贸、工商、税务、劳动等各政府部门履行正常的迁移手续,随意关门停产,失踪走逃,而是到区外变更法人后继续经营,这是近几年来非正常户形成的重要外部因素。第二,金融危机使经济形势恶化。大部分外资企业订单急剧下降,汇兑损失加大,资金流动性短缺甚至资金链断裂,亏损难以承受,特别是一些生产单一的中小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只好选择拖欠税费和工人工资走逃失踪。第三,部分投资规模较小、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外资企业故意脱离税务监管,逃避纳税义务。第四,招商引资与税务管理不衔接,形成很大一部分企业,由外经贸部门或招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失去联系,待税务部门取消筹建期不申报政策后,形成非正常户。
二是内部因素的影响。第一,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渠道,丧失了事前监控的主动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走逃前的信息沟通渠道不健全,对走逃后的企业法人代表缺乏合法适度的强制或限制措施。有的企业在走逃前会结清薪租、遣散工人和变卖生产设备,而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畅通的信息渠道,往往是在企业已经失踪后才能知情。第二,注销程序繁琐,注销时间过于悠长,导致企业不辞而别。部分外资企业递交注销申请后,形成待注销状态,由于检查环节联系不上该企业或在综合征管软件V2.0中某些问题无法处理,又重新转回开业状态,而时间一长企业认为已注销,因而形成非正常户。
二、非正常户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前,主观上轻视。认为企业走逃非税收管理员可控,加之管理员工作职责过多,对户籍管理不可能做到经常巡视,如不及时认定非正常户将直接降低个人申报率,因此对实地查找不到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往往直接出具《非正常户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而未认真查询失踪户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相关信息。二是事中,认定程序不规范。税收管理员对部分非正常户的认定未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有的税收管理员在联系不上企业的情况下,直接以证件、发票流失的方式,在综合征管软件V2.0“非正常户认定录入”模块中认定为非正常户。三是事后,跟踪管理不够。未能每月从“综合数据管理系统—预警监控—非正常户监控”中自行查询与正常户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银行账号相同的非正常户情况,根据查询内容,及时组织清查非正常户。
三、解决外资非正常纳税户的办法
一是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规范非正常户认定程序,国税内网升级后在“外网维护”过程中,可以专门设置针对纳税人的公告送达纳税人文书专栏,定期地由综合部门对每月形成的大量针对非正常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挂在外网上,以便及时通知纳税人改正或公告送达。二是把好税务登记关,真实采集纳税人的信息,在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和第一次发票领用时,由税收管理员采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工作单位地址外的居住地址及相关信息。建议市局对于临时租用厂房或经营地的企业在一般纳税人认定时增加固定担保人的要求。三是加大对非正常户认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监控力度,对于《非正常户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科长与分管科长要认真审核,对经复查找到的非正常户,给于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问效。四是建议增加管理科室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查询全市户籍管理权限,拓宽查询渠道。便于科室在非正常户认定前及早掌握失踪户在全市范围内相关信息,降低非正常户认定差错率。五是改进注销税务登记办法,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清算制度,使企业能够依法及时结束经营,对于已认定的无发票、无欠税的非正常户建议采取强制注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