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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情况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潍坊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为主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要求贯穿到政府日常工作始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一是构建职能转变体系,制定《高密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成立高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题组和4个功能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为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编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分解为73项具体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
二是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16年制定印发了《高密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清单管理制度,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完成了全市行政权力事项赋码工作,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确定唯一标识。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下放事项承接。先后印发《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16〕13号、高政发〔2016〕24号、高政办发〔2016〕67 号)等系列文件,逐一落实国家、省和潍坊市下放、取消、调整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2016年,共承接上级下放权力事项115项,取消20项,调整6项。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一方面建立监管体系,制定出台《高密市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组织各部门逐项或分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分类标准和监管重点,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监管制度;另一方面推广随机抽查,印发《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环保、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36家部门单位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制度。
(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是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将全市36个审批职能部门的27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全部编制完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示模块,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下载。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印发了《高密市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16〕80号),在经济开发区的临港产业园试点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2项区域化评估评审。
三是完成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工作。印发《高密市行政审批否定备案制度的通知》(高政办发〔2016〕41号),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实现 100% 报备,纳入全程监督。
四是扩大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印发《关于转发》(高政办发〔2016〕66号),在投资项目领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审批。
(四)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市场监管,通过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6年组织自主监督抽检1409批次,抽检结果公示率100%;在全市4家大型超市、2处集贸市场、27处中小学设立了食品安全快检室。二是推进药品药械和不良反应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对300多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建立监管档案。三是积极发挥消费维权平台的作用。2016年共受理各类投诉1269起,各类咨询解答2000多次,处置回复率达100%。四
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冷冻肉、大桶水、集体食堂、六小食品、酒类、医疗器械、鞋类产品、轮胎、人造板、网络交易市场、虚假广告宣传、合同监管等专项整治21项。
(五)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一是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全年共直接登记社会团体50家,其中社会团体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家,其中有行业协会商会类10家,科技类登记7家,公益慈善类26家,城乡社区服务类登记7家。二是推行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制度改革,顺利完成了对已登记的214家社会组织统一赋码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对社会组织全方位常态化管理。7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3家社会组织完成负责人、法人代表的变更。建立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台账,指导社会组织按时、保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建立撤销社会组织名录和社会组织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一是加快推进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按照鲁政办字(2016)19号、176号和潍政办字(2016)57号、6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工作。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潍坊市政务服务办和浪潮集团公司技术人员举办了业务培训会议,对我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 4
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各部门完成271项许可事项和116项其他权力事项的信息录入工作。
二是加大办件满意度回访力度。建立办件满意度回访常态化机制,联合市审改办制定出台《高密市政务服务工作回访制度》,要求各窗口采取电话(短信、网络)回访、上门走访、发放评议票、集中座谈等多种形式,每月一次抽取不少于70%的本月办件数组织回访,承诺件回访率力争达到100%。市审改办和政务服务办每月一次对各窗口回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调度,每季度一次组织集中抽查。通过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切实掌握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整改问责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目前,各窗口已开展回访活动4次,共回访服务对象2000人次,政务服务办组织开展集中抽查2次,回访服务对象50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5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一、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10〕28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22号)要求,我市出台了《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印发、公布、报备进行了规范,确保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到位。2016年,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14件。定期开展规范 5
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按照潍坊市的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5件,废止48件,修改50件,保留37件。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潍政法发〔2015〕59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潍政法发〔2016〕18号)的要求,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和《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6〕40号),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进行了规范,确保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到位。2016年,我市向上级政府法制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部门向本级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市印发了《高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大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各部门、单位也依据《高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明确决策程序。2016年,市政府依据重大决策程序办理重大决策程序事项26件,部 6
门、镇街区办理重大决策事项217项,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我市出台了《高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市内外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各部门均建立了不同规模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2016年,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36件,参加市政府专题会议8次,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重点在农业、市场监管、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大力压减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先后整合农业、畜牧、农机所属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药监、质监、工商所属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整合卫生、计生所属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组建卫生计生监察大队;整合交通局所属的客运管理办公室、出租车管理所、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等机构,组建综合性的道路运输管理所。2016年,我市以列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综合执法“高密模式”基本确立。兼合职权,拓宽执法领域,推动“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由
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17个领域1322项行政处罚权,有效减少交叉执法。整合机构,压减执法队伍,推动“多头执法”向“专一执法”转变。全市执法队伍由改革前12支减为7支,有效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聚合资源,提升装备水平,推动“边缘执法”向“强力执法”转变。以“数字化”平台为核心,积极创建完善12319语音呼叫等六大系统,确保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均需经市政府依法审定执法主体资格,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通过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资格,进一步杜绝行政执法部门推责争权、越权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的发生。
(三)开展执法证件审验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在继续坚持实行发证前“四审、一公开、一宣誓”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执法证年审,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进一步清理,对于不在编、借调、离职人员的执法证件一概注销,对于需要年审和新办执法证件的人员,由各执法单位出具在编证明,经过层层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同时,实行执法证件网上监督机制,对于被投诉而未处理的执法人员,一律不予年审和办理新的执法证件。2016年,共清理不在编、借调、离职人员执法证42件,新办执法证件171件,完成执法人员证年审30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证件管理水平。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创新政府法制监督模式,积极拓展监督领域、监督时间和空间,强化监督措施,壮大监督力量,建立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组建义务监督员队伍,及时收录行政违法信息,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部门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16年,共办理市人大议案118件、政协提案231件,办复率、满意率和落实率均实现了100%。
二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行政诉讼案件。参加行政诉讼19起,无一败诉。
三是接受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部门的调查,主动接受审计的年度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四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市政府开通了政府服务热线,各部门也开通了相关服务热线,主动听取人民群众、企业、投资者对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企业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依法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和拓展,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共更新数据15501条,上传数据4860条,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例27件。其中,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85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69条;政策文件467条;其他信息2966条。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未发生群众上诉事件。
(三)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2016年以来,我市加强对消费市场行政监管行为的监督,进一步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问责观察,将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等纳入问责观察范围,加大对相关建设单位、牵头推进落实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的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 10
发生在民生资金、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行政调解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主动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法定渠道作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畅通复议渠道、创新审查方式、规范案卷格式,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做好信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信访业务工作,以信访业务工作检验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做到双促进、双丰收。
一是围绕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打造“三个信访”。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重点围绕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集合全市力量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打造阳光信访,在已完成各镇街和市直部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
通的基础上,推动将全部信访业务纳入网上流转,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结果在网上的可跟踪、可监督、可评价、可查询。着力打造责任信访,推动建立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信访各项措施更好落实到位。
二是围绕更好推进信访“事要解决”,着力抓好信访各项制度落实。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将信访听证作为推动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保障信访人合法利益、保证问题依法公平公正处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认真对待,对原则上符合听证条件的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让公众和舆论进行评判和监督,增强处理问题的公开公正性,增强公信力,促使问题解决和上访人息诉罢访。通过听证,许多上访老户的底气明显减弱,非正常上访行为明显收敛,推动一批难案、积案得到妥善解决,许多上访老户得以息诉罢访。
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落实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相继成立并完善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部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和难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相关配套制度,修改和完善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
案,年终对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单位和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为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基本建立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都举办不同规模的常规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培训6次,组织收听收看上级执法业务培训8次。集中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625卷,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26个问题,向相关部门下达了15份整改建议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