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指导 浙大光_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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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修订)
毕业论文是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在于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教务部2004年修订的《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毕业论文环节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分:毕业论文的学分为8学分。
2.环节:毕业论文环节主要包括课题调研及查阅资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实施、答辩和评分等阶段。
3.能力要求:在毕业论文阶段中,要进一步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法学科学研究工作和综合运用法学专业知识的初步能力。具体可归纳为:
(1)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法学专业外文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2)能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继承和发现探索与创造的能力。
(4)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数据处理、文字输入等)的能力;撰写论文的能力;开题报告、论文答辩时的口头表达能力。
4.毕业论文环节对学生的要求
参加毕业论文环节的同学,都必须遵守以下的要求:
(1)认真学习学校下达的《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和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修订)》,了解毕业论文的过程和要求。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3)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设想,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
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重修可在学习期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二)毕业论文形式的要求
1.文献综述、译文
在查阅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献基础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撰写文献综述和译文。文献综述的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等。译文应与所研究的课题具有相关性。
文献综述和译文字数各在2500字以上。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意义、背景、调研报告或研究方案、以及实施计划等。字数在3000字以上。
3.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①封面、目录;
②正文标题:题目简要、明确;
③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简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中文摘要在300字以内; ④前言:主要包括选题的依据,对本课题研究现状的简述,本文的立意和研究的角度; ⑤正文:要求论点明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资料翔实并与论点相结合,同时要做到文字通顺,专业术语准确,引文规范。
论文正文字数在8000字以上。
⑥注释与参考文献格式:
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号、年、卷(期)、页码。
可具体参照《法学研究》的注释体例。
⑦毕业论文应和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一起装订成册,使用统一封面。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要求
每位同学都应认真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了解法学发展的动态,慎重选择和确定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
1.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
2.结合当前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3.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
(二)选题的原则
由各指导教师根据学科发展和本科教学的要求,提出本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经院审定后,在第四学年冬学期末,向全体毕业班学生公布。
选题实行教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指导教师可在规定的指导论文工作量范围内,接受指导的学生;学生可在公布的参考选题范围内,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论文课题和选择指导教师;学生也可自选毕业论文的课题,但应经指导教师的同意。
学生选定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向院本科教学中心提出申请。
三、毕业论文的进程安排
整个毕业论文的实施分为选题、开题报告、撰写、评阅与答辩、装订五个阶段。
1.选题阶段
教师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论文选题,经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后,在秋冬学期结束前公布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
2.开题报告阶段
包括收集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答辩等工作。
学生应在春学期的第3周以前,完成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和翻译等工作,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需进行答辩,答辩时应提交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文献和开题报告。
各答辩小组在春学期的第8周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学生,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
3.论文撰写阶段
包括拟定论文的详细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的过程。
学生应在第四学年夏学期的第4周之前,完成毕业论文,并将定稿的毕业论文及文献综述、译文及开题报告等论文全部材料交与指导教师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定稿。
论文必须按照学校和院的统一规定进行装订。
4.论文评阅与答辩阶段
学生毕业论文定稿后,由各学科点指定相关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阅,经评阅通过方可进入论文的答辩。
论文答辩在夏学期的第6周内进行。
由各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论文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的评定工作。论文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论文的成绩。
5.论文装订阶段
论文答辩后,严格按照学校和院的统一规定进行装订,并在第7周内上交答辩小组,经答辩小组审核后统一上交院本科教育中心。
四、指导教师和论文答辩组
1.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独立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为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2.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认真学习《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和《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应对学生严格要求,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课题议案方案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
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
①选择课题,提出论文参考选题,帮助学生确定论文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认真规范地下达课题任务书;
②指导推荐学生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③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
④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⑤把好毕业论文的评审关。在毕业论文定稿以后,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查;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质量,客观公正如实书写评阅意见。
⑥参加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
(按照学校的规定,指导教师需向学生提出“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和“对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及任务要求”。教师需在统一的格式上书写具体内容,并签名。任务书的起讫时期统一确定为:2010年1月15日-6月11日)
3.论文答辩小组
毕业论文答辩小组一般按学科划分,由3-5位指导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工作由组长负责。答辩小组组成,由院教学院长指定。
答辩小组的工作要求:
①负责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答辩和论文答辩,评定答辩成绩,撰写答辩评语。(成绩评定和签名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条款。)
②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任务书、评语、成绩评定等是否规范,统一汇总本组答辩同学的毕业论文成绩,连同毕业论文装订本一并交院本科教育中心。
③总结本组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书面交院本科教育中心。
④在本组的优秀论文中,推荐1篇候选优秀论文,指导学生撰写优秀论文摘要,报院本科教育中心。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前,各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必须对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研究内容与方法、创新点、论文质量与理论水平、论文写作规范与文风和修改建议等方面加以审查与评阅。指导教师应认真书写考核评语,评阅教师应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
论文答辩以论文答辩小组为单位,在夏学期的第6周内进行。各答辩组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答辩和评定毕业论文的成绩。
答辩中,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撰写书面评语、给出总体成绩并签字。答辩小组组长与指导教师为同一人时,要分开写评语且不能由同一人签名。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文献综述占10%,开题报告占20%,外文翻译占10%,论文及答辩占60%。
毕业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
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套用他人成果。凡发现袭用他人成果,一律按作弊论处。
(二)评分标准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不够清楚,有若干错误。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三)对不及格论文的处理
经答辩,被答辩组确认为不符合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成绩不及格的论文,答辩组应填写答辩评语,并将拟评为不及格的论文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复审。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不予毕业。重修可在学习期限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七、毕业论文的装订与存档
(一)毕业论文装订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将毕业论文装订成册。
毕业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和全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诚信承诺书、专家评阅书、现场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
毕业论文用A4纸打印,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由院本科教学中心指定,每一届学生的毕业论文采用统一的颜色。
论文装订由院本科教育中心统一指定地点,装订经费由院本科教育中心统一与有关单位结算。
(二)毕业论文归档
毕业论文由各答辩组统一交学院本科教育中心统一保存,保存期三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资料由学院资料室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八、优秀毕业论文
根据学校规定,从每届优秀毕业论文中评选出3%入选校优秀毕业论文集。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从各答辩组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中,按学校规定的比例进行综合平衡,向学院和学校选送校优秀毕业论文。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