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策略_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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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策略
摘要: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方式和措施,旨在加大对水利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利国利民,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质量管理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体工程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益,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不能因为追求进度,而轻视质量,更不能因为追求效益而放弃质量管理。只有深刻认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水利建设项目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任务
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事后控制。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工程质量追责制和终身负责制;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监管和巡查力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追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水利规范和技术要求,出现质量问题,问责到人、严惩不待。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和程序
所有水利工程都必须严格遵照和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把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越级、超范围审批,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同时应加大工程的质量评定,工程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的评价意见,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和工艺试验成果资料,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指标、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要求承包人对控制点进行复核和保护,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审查承包人拟投入工程的材料、设备和人员等资源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能否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对承包人的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和检测仪器,以及相关测量、试验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验证。
3.2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方法归纳为:试验、测量、巡视及旁站监督、程序管理、利用支付控制手段、指令文件、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检查和隐蔽工程的检查等方法。
(1)试验
试验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其数据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对承包人试验室的监理内容包括:审核许可证明;试验室的规模是否满足要求;试验设备是否满足要求,设备状况,维护情况,是否有检审合格证;承包人的试验方案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承包人按期对设备进行检校,并向监理人提供合格检校证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可行。
合同、技术规范有明确要求;重要的工程部位;对承包人施工材料、产品质量和试验结果有疑问。见证取样试验工作由现场监理员执行,现场工程师应积极协助。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严格执行合同、国家、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所有的检验和试验都必须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记录。对样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对需要保存的样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存放。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取样和试验方法进行审查,对取样、试验、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旁证,并进行签认。
见证取样的样品应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样品一般下不少于一组(三个试件),当第一组取样试验发现不合格,而需进一步证实时,样品应不少于二组;取样应进行记录;见证取样的样品应进行标识,明确标明取样的时间、地点、目的等,对于监理见证取样的一些特殊样品,如流动性材料、胶片、图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2)测量
测量是施工质量控制、正确计量的依据和重要手段。在测量工作开始前,审批承包人的测量方案。重要部位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对承包人的测量进行旁站监理。审查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发现问题时进行单独复核或联合复核。施工前对施工放样及高程控制进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控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中间验收时,发现几何尺寸等不符合要求时,指令承包人处理。对采用测量计量的项目,应在中间过程中进行核实。对测量控制网,承包人引伸的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定期核实。
(3)巡视及旁站监督
通过现场观察、监督和检查整个施工过程,注意并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影响质量的不利因素,以便及时进行控制。对于施工正常,不易出现质量事故的中间过程监理,采用巡视监理。工程的重要部位或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和巡视的记录和个人日记。
(4)规定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承包人规定必须遵守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单,附上自检记录及各种试验和检查表格,监理人员对工序质量进行核查,如合格,则签发质量验收单,准许进行下道工序。
(5)利用支付控制手段
如果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而又不按监理人的指示处理质量缺陷,监理人有权将相应
部分款项从支付凭证中暂时扣除。当承包人拒绝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事故或缺陷,监理人将建议发包人委托其他承包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将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
(6)指令文件
指令是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用以向承包人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以及向承包人提出要求或指示其应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等。我们要根据合同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发出指令。
(7)单项工程的开工检查
单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将施工方案、原材料使用、劳动力调配、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材料报监理部,经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8)隐蔽工程的检查
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并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3.3完工竣工阶段质量控制
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总体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协助发包人或在发包人授权下进行工程各阶段完工验收;按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及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对承包人自评的各阶段质量评定等级进行复核;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并列席竣工验收会议。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4.1对投入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工程设施的质量控制措施
对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检查。验证到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试验合格的方可入库或直接用于工程。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存放、保管、使用条件及防护措施进行监控,对储存失效的材料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各类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工程。
4.2现场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和工艺试验成果资料,确定现场质量控制指标、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检查,监督检查承包人按监理人员批准的方案、方法、措施和工艺进行现场施工,对混凝土浇筑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坚持工序检查认可制,承包人自检人员按监理人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对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的工序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3施工结果的控制措施
承包人应建立现场试验室,所有试验仪器和测量仪器应经过政府指定的计量单位检测认证,并定期进行标定。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随时对承包人的抽样试验进行检查,必要时利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进行抽样试验,以签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将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对实施结果及时做出检测判断。定期对施工质量检测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反馈现场施工质量信息,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侧重、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监理工作。
4.4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应对发生的事故过程、范围、现状等细节进行描述,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并以正式文函的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制定处理方案并跟踪验证,审核。
4.5工程验收及质量认证
(1)单元工程验收及质量评定
承包人对完成的单元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人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对完成的单元工程进行自评。监理人对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单元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或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复核单元工程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计入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2)单位工程、部分工程验收及质量评定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经发包人同意或发包人需要提前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某项工程时,可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单位工程或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后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向监理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附相应资料),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对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发现工程尚有较大缺陷时,可不同意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若认为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报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范》及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3)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工作由发包人主持,设计人、承包人、监理人、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组成。其验收成果是“初步验收工作报告”。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它是工程移交的依据。竣工验收的遗留问题,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发包人应负责监督和检查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完成后,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5 结束语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系统组成十分复杂,影响因素多变。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组织高效益的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
生产出合格工程产品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因此,水利工程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