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河南)_河南省任职资格审查表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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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办理机构: 河南省林业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纬五路40号

联系人: 袁黎明联系电话: 0371-65506351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提出申请;

2、对植物检疫对象(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特性不明等情况的,省林业厅可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评审;

3、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上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根据审查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审查合格的,由省林业厅对申请人作出同意的决定;审查不合格的,由省林业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办理时限: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研究、应用的农林院校和科研单位;

2、研究、应用地点符合自然或人工隔离条件;

3、有封锁疫情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研究、应用的书面申请;

2、证明申请人、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材料;

3、研究或应用方案;

4、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应急预案;同时提交能有效防止(范)植物检疫对象(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逃逸、扩散的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等证明材料;

5、开展研究、应用等的证明材料:

①属于教学的,提供教学机构院、系、校以上需要进行教学示范工作的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

②属于科学研究的,提供省级以上科研管理机构批准的有效文件; 受理条件:

③属于宣传教育、展览的,提供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宣传任务书或批准文件;

④属于应用的,应提交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应用的文件。

申请报告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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