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减员办理流程_人员减员计划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死亡人员减员办理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员减员计划”。

在职职工死亡减员(每月5—25日办理):

1、为防止影响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单位需于死亡下月办理减员业务,从企业版软件中,点击“信息采集” “个人变更登记” “减员”模块中,选择单位名称,输入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点击“全选”后,将“医疗”“四险”划勾,减员原因选择“死亡”,点击“确认”“减员”。在“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报盘并打印人员减少表;

2、携带u盘、减员表、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表格及材料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到社保中心保险登记岗办理,办理完成后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3、减员业务办理完成后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保险支付岗办理清算养老个人账户。①《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保险登记岗出具);

②《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网上下载)(2份); ③《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网上下载)(2份)

保险支付表格下载地址:http://(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社保

服务大厅”→“社保下载中心”→“大兴社保中心支付业务材料须知表格”

退休人员死亡减员(每月5—25日办理):

1、退休人员须在死亡当月办理减员业务,从企业版软件中,点击“信息采集” “个人变更登记” “减员”模块中,选择单位名称,输入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点击“全选”后,将“医疗”划勾,减员原因选择“死亡”,点击“确认”“减员”。在“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报盘并打印人员减少表(医疗);

2、医疗保险减少: 携带u盘、减员表、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表格及材料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到保险登记岗办理。如死亡当月未办理死亡减员,需多加1份死亡证明。并填写《参保单位死亡人员退费通知单》(加盖公章),退回多发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携带银行卡)。

3、养老支付减少: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保险支付岗办理养老减员及丧葬金领取。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网上下载);

②《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网上下载)(2份);

③《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网上下载)(2份)

④ 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如需办理清算还需再携带《表十六附表》及《表十六》各2份

注:死亡证明是指 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殡仪馆火化证明、派出所销户证明 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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