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_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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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为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也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一项标志工程。1999年,吴起县在全国率先大面积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一次性退耕155.5万亩,全县只留下30万亩口粮田,据统计,吴起全县目前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31.79万亩,经国家确认退耕还林合格兑现面积169.87万亩,是全国150多个退耕还林县(市)中退得最早、还得最快、面积最大、群众受益最多的县。全县可享受粮食补助、管护费、种苗费折合12.8亿元,人均1万余元,有10余万农民直接受益;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00余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由1997年的19.2%提高到现在的62.9%;土壤年侵蚀模数由每平方公里的1.53万吨下降到0.54万吨,重点流域治理区基本上实现了泥土不下山、洪水不出沟的目标。营造沙棘188万亩,成林125万亩,成为全国沙棘面积最大县。栽植山杏等经济林果100万亩,种植柠条56万亩,林果建设已成规模。1999年,全县一次性退耕155.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84%。享受到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后,吴起人还在荒山上造起了林,使全县造林种草累计完成面积达到现在的236.7万亩,全县林草覆盖率由1997年的19.2%提高到目前的62.9%。到2005年底,陕西省吴起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31.79万亩,有10万多农民直接受益,是全国150多个县(市、区)封得最早、退得最快、还得最多、面积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县份。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86元,较2002年净增552元,较1997年退耕前净增1199元。目前,全县林草覆盖率由1997年的19.2%提高到81.9%。工程投资之巨,覆盖面积之广,受益农户之多,属历史仅见。
从几年来的实践看: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被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一是植被得到了恢复,二是沿川、沿河的荒山及坡耕地得到了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三是自然灾害明显减少,过去吴起县的滑坡、泥石流、旱灾、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四是通过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景观效应,依托森林的景观以及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五是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加,过去少见的狐狸,现在在冬季的山沟间上随处可见。六是通过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退耕还林,减轻了农户的劳动强度,使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大量劳力可以外出务工创收,另一方面通过工程的实施,调整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了林果业。七是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宣传和工程的实施,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国家以粮食换生态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它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尽管退耕还林取得了显著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下列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地方的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总认为退耕还林是林业部门的本职业务,不能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的历史机遇,选准生态、经济兼顾的主导产业,组织生态、经济发展大合唱,倾注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促进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使国家退耕还林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二是无农不稳,无粮则乱,目前有部分耕地弃耕无人耕种,市场能否保证粮食供给,是退耕农户担心的事情。还有就是如果粮价继续上涨,运输费用继续上升,国家兑现的现金买不到政策调整前的粮食,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给退耕农户造成“粮食价格低时国家就兑现粮食,价格高时国家就兑现钱”的假象,损害了政策形象,退耕还林可能出现反弹,工程建设成果难以巩固。三是部分退耕还林农户,特别是一些高山村组的退耕农户,国家兑现的退耕还林资金眼前能够买到粮食解决退耕农户的吃饭问题,但这部分农户由于受教育程度差,劳动技能单一,不能转移剩余劳动力,加之高山退耕后主要栽植的生态林产生经济效益的时间漫长,退耕农户“坐、靠、等、要”的思想严重。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培育和开发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国家补助粮款的政策一旦停止,这些农户的生存、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那么极有可能出现大面积的复耕现象。四是在我县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有60%以上的退耕农户栽植管护不到位,造成部分退耕还林地块造林成活率不高,保存率低,长势不好,在规定年限内无法郁闭成林,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尽快体现,达不到预期效果。五是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限偏短。栽植经济林部分农户在国家停止政策补助时有一定经济效益,但若管理跟不上,政策停止后也难维持农户的生活;用材林、生态林占80%,砍伐周期长,停止政策补助后将对退耕农户的生计产生较大影响。六是基层林业科技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量大,科技服务的形式单一。七是少数农户,不留足口粮田,甚至全部将责任地退耕还林,如果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到期后没有后续产业作支撑,将必然引起退耕还林农户生计无法维持,退耕还林成果也难以巩固和保障。
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农业产业结构、粮食政策、农民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操作难度大,如何确保退耕还林健康有序、高效实施,确保退耕还林成果长期巩固,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的重大战略意义,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要将退耕还林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机遇和措施来抓,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将林业、计划、财政、扶贫、农业、国土、环保有关项目和资金合理捆绑使用,组织生态、经济及国土治理发展大合唱,做到退耕还林实施到哪里,绿色产业扩展延伸到那里,农民增收项目落实到那里,农民脱贫致富的希望播撒在那里,真正发挥退耕还林的综合效应,达到退耕还林预期目的。
二是要走生态经济复合型退耕还林路子,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农民脱贫致富和主导产业建设,科学选择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并同时进行林药、林草间作,使广大农民在造林种草、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调整生产结构,培育新的致富生产门路,建立起与造林种草相关联,且有稳定收入的绿色产业,使农民退耕还林后的生计得以长远保障,只有正确处理生态治理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才能确保退耕还林持续巩固提高。
三是要进一步正确把握执行有关退耕还林政策,要认真坚持在稳定解决农民基本口粮的前提下,科学确立退耕区域、规模和对象,耕地多的多退,耕地少的少退,或暂时不退,坚决防止追求形式主义,避免出现全退户和退好地的现象。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调整调剂保证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2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建设基本口粮田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对基本口粮田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在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时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基本口粮田建设要与国土开发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退耕农户的种粮积极性,走良种良法之路,增加粮食产量,解决好饱肚子的问题,使思想没有后顾之忧。
四是要认真落实分户承包生态治理政策,及时发放退耕还林粮钱补助和林权证,使“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受到法律保障,充分调动广大退耕农户积极性,确保退耕还林管理好、不反弹。对确权的林业用地包含退耕还林地积极鼓励投放市场,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偿交易和转让。五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科技、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合作,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于生产,提高退耕还林还草成效,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生产第一线抓点,以点代面,使退耕还林能够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机结合,针对我市在试点期间引进的核桃新品种进行技术改良。
六是加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研究和扶持,创新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大力推广农林复合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林地生产效益,实现林地增收,林农致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创高效林业的新局面,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效益是生态效益的支撑,没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效益是短暂的、不能持久的,因此,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上,我们要以经济效益为突破口,生态、经济并重为原则,正确处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优先保证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实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增效、经济增收的双赢目标。力争在3-5年内,使我市80%以上的退耕还林工程林地实现林农、林药、林草、林花、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复合经营,达到增收、增效、增值的目的。后续产业的发展模式1.林药间作。在林下种植天麻、百合、何首乌、桔梗、柴胡、枸杞等药用植物2.林草间作。在林下种植苜蓿、白三叶、沙打旺等牧草。3.林花间作。在林下种植各类耐荫的花卉植物。4.林下种植。利用退耕还林工程林下行距间空地,种植香菇、草菇、双孢菇、留兰香等。5.林下养殖。在做好幼树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利用林间空地发展鸡、鸭、鹅、兔等家禽养殖业。
七是转移劳动力,增加退耕农户收入。多渠道对退耕农户进行技能培训,增加劳务输出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八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能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交通方便的地方,大力推广用煤、用液化气代柴;交通不便的地方,着力培育一批兼顾生态效益的薪炭林,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能源。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
九是认真搞好补植补造和森林经营。退耕还林地因树种选择不当成活(保存)率差或造林失败,要因地制宜科学进行补植补造,但不得砍伐原有林木和改变林种。退耕户必须与乡镇政府签订退耕还林管护合同,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护,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效。在不破坏植被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在退耕还林初期适当间种豆类等矮杆农作物,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十是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的生态移民、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沼气、节柴灶、小水电等)建设、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发展。
十一是认真开展易地臵换造林。对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全面清理,对退耕还林成效差的地块,督促退耕户开展整改,确保符合要求。对工程征占用退耕地和目前管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且在一个生长季内整改不合格的,必须及时终止退耕还林合同,停止兑现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时开展易地造林,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易地造林原则上在本乡镇范围内实施,需要在本乡镇外调整重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提出调整申请,并将国家已支付的有关资金退回市财政,经批准后核减该乡镇退耕还林面积,安排到其他乡镇重建。易地造林不能改变原生态林和经济林林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易地造林者,必须与造林地所在乡镇政府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只享受该计划相应年度有关部分的补助资金,并在合同中明确补助年限和补助标准。
十二是严格工程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退与不退、退多退少、树种选择等,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业主(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双方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及林木权属等利益分配问题,切实保护退耕农户的利益。退耕还林验收标准及结果、退耕户的退耕还林面积、现金补助兑现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要纳入乡村政务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营造林质量监管,为全面提高退耕还林营造林质量,严格推行项目招标、过程监理、效益评估、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十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乡”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县、乡、村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项目乡镇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充实力量,确保退耕还林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财政解决各级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退耕还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建立纸质、电子两套档案。要加强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中的信访工作,及时查处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凡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自查验收及整改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和资金管理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