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_民生银行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生银行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我行中小企业条线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以下简称“PE”)的合作,提高我行对拟上市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我行中小企业“明日之星”高成长客户群,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联贷”业务,是指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以下简称“中小部”)对于合作名单范围内的PE拟投或已投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在综合考虑PE的投资管理能力和授信申请人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以信用、股权质押、PE保证或类保证等方式,向授信申请人发放的融资业务。
第三条 “投联贷”业务项下发生的贷款属于流动资金贷款范畴,授信额度不应超过流贷需求测算额度,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且须执行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中小部投联贷业务合作名单内PE及其投资企业。对于非名单内PE及其投资企业与我行发生的相关信贷业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五条 合作PE的准入条件:
1.已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可免于备案的除
《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投联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