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主题写作例文_成长主题作文写作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成长”主题写作例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成长主题作文写作”。

成长的日子

成长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我们等待慢慢长大的日子里,有多少感动,又有多少烦恼,凝聚着爱和希望,寄托了梦和理想。时光的海滩上潮起潮落,让我们用散落的珍珠般的文字,串起一条成长之路。

非走不可的弯路

张爱玲

在青春的路口,曾经有那么—条小路若隐若现,召唤着我。

母亲拦住我:“那条路走不得。”我不信。

“我就是从那条路走过来的,你还有什么不信?”

“既然你能从那条路上走过来,我为什么不能?”

“我不想让你走弯路。”

“但是我喜欢,而且我不怕。”

母亲心疼地看我好久,然后叹口气:“好吧,你这个倔强的孩子,那条路很难走,一路小心。”

上路后,我发现母亲没有骗我,那的确是条弯路,我碰壁,摔跟头,有时碰得头破血流,但我不停地走,终于走过来了。

坐下来喘息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朋友,自然很年轻,正站在我当年的路口,我忍不住喊:“那路走不得。”她不信。

“我母亲就是从那条路走过来的,我也是。”

“既然你们都从那条路上走过来了,我为什么不能?”

“我不想让你走同样的弯路。”

“但是我喜欢。”

我看了看她,看了看自己,然后笑了:“一路小心。”

我很感激她,她让我发现自己不再年轻,已经开始扮演“过来人”的角色,同时患有“过来人”常患的“拦路癖”。

在人生的路上,有—条路每一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

(选自《张爱玲散文集》,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

我坚信我是天才

蒋方舟

我从小就被目为早熟的、古怪的少女。当我快速而马虎地结束认字过程之后,我就开始写作了。现在出道已经快九年,写了几本书,创造了—些人物,制定了—些目标,被—些人所知道。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每次睡觉的时候,会怕别人把我当作死人埋了,就在自己额头上贴张纸条:“她看起来死了,其实她只是睡着了。”更会为—些不存在的事情恐慌不已,例如:如果我不会写作,我会怎样?除了写作,我剩余的本领就是攒钱和省钱,我攒了—书包的零钱,大概有十块钱耶;除了写作,我没有任何谋生手段,我没有多长一只眼睛,也不会吞火球,连骑自行车都不会,每次一上车就大呼小叫,然后极其敏捷地跳下车。除了写作,我就没有引入注目的地方了,我常年穿着男人颜色的衣服,走起路来像个老太太,即使被打扮了,也没有“姿容瑰逸绝色倾城”的蛛丝马迹。

有—种说法:“—万个人里边,只有一个天才。剩下的人,要想引起别人注意,就只有靠吆喝,靠抢钱,靠谄媚,靠脱衣服,靠装病态,靠扔炸弹,靠扣大粪„„”我一直坚信自己是个少年天才。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发现:很多理论家和哲学家,平生所做的事情不过是在做字眼的争吵。我在十三岁的时候,就看穿了很多人的“临终之眼”——他们总是在就要死的那—瞬间,才开了点悟,刚想到一点普通的人生感慨,就死翘了。这些例子也许不能成为“我是一个天才”的证据,但是我不容许自己怀疑自己的天才。因为只有确立我的天才,我才能满脸安祥和傲慢,拒绝叫卖,拒绝装病,拒绝讨好。

(节选自《2008中国年度——少年作家作品》,漓江出版社2009年版)

长大有时只是一瞬的事

陈凯歌

1969年春天,我离家远行。

在我的行装中,有10袋特大号的牙膏,5公斤糖果和一大箱书。糖果后来在亚热带的草舍中迅速融化,引来大群的蚂蚁。我把糖果放进杯子,冲进开水,我知道这涉嫌杀生,可我的健康需要继续喝这糖水。

60年代的中国,有大批城市青少年在多数不自愿又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以军事动员的方式被送到偏远的乡村。

对于这场运动,说痛苦,说悲壮,说忧伤,说升华,都有,没有定论。牵扯的人数过多,空间过于广阔,产生了无数或悲或喜的故事,是免不了的。

17岁出门远行,我第一次看到了父亲的泪水,车轮转动时,他跟着列车小跑,直到站台的尽头。我站在车门口,向他最后挥了挥手。他站在站台外面的阳光中,逐渐变小,直到这时,我才流下泪来。我不知道前面是什么,而来的地方已不堪回首。在我抬脚的同时,心里却一下空了。

火车上的4000公里穿过了8个省市,我头一次看到了黄河、长江、高原和古旧的小镇。4天的火车之后又是4天的汽车,山路绕来绕去,到达目的地景洪天已经黑透了,天空中飞满了萤火虫,让我们以为是个童话世界,这个错觉一直保持到天亮。

我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农场最边远的生产队。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砍树。把眼前一切看得到的树都砍倒。

夜里躺在黑暗中,看见屋顶茅草缝隙中的星星,听着远处林子里凄凄的叫声,偷偷掉过泪,梦中全是故人旧事。什么是思乡?思乡是件甜蜜的事。想想天还要亮,心就发慌。我学会了抽烟,能把烟蒂倒卷进嘴里,再把燃烧的烟丝吐到地上。我回家探亲,母亲拿住我的手就哭了。我再离开,朋友们把普希金的诗写在我的本子上:“不要说玫瑰已经凋谢,要指给我们看,百合花正在开放。”我收下,致谢,没好意思告诉他,我的日子和玫瑰、百合都不相干。

大概是1970年底,一位16岁的上海知青砍倒一棵大树,又被树压倒,树太大,倒下来的时候,天似乎缺了一块,就那么空着。枝叶把他盖住,找不到了。他被压在大树的枝干下面,发现他全凭了他发自胸膛、猫一样的哮喘声。被砸碎的身体没有出血,蜡一样的洁白。他父亲来了,是一位上钢五厂的工人。来后要我们带他去出事地点看看。问我们:“我儿那刀呢?”老头找出刀,手有点哆嗦:“还砍树不砍?”又拿刀指向大伙:“你们可要小心点呵。”我记得很清楚,大家都哇哇哭了。这下我明白了什么叫劳动人民。

有许多次,我坐在林中砍倒的树身上,深深地吸一口烟。风从林子深处吹干了我头上的热汗。我和身边的一切没有区别,都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我知道我找到了一个友人,它很宽大,足以容纳许多生命。而山下不远的人间,真理、道德、秩序却像鱼刺一样苍白、贫瘠、抽象而悖理。在阳光和绿叶之间,我想起受难的父亲、病中的母亲和尚小的妹妹,想起我的同学和朋友,我的所爱和所恨,侮辱了我的和我侮辱了的一切,不禁悲从中来。在自然接纳了这一切之后,我觉得心慢慢沉了下去,沉到它该在的地方。

在我能够用手中的刀砍倒一棵棵大树的时候,我肯定了自己。我不再恐惧。千百次运动后的手臂鼓胀起来,血液在脉管中畅快地奔流,一种不仅是物质的东西在我体内暗暗生长起来,渐渐有力量。我坦然起来,感到一阵轻松,人长大原来只需要一个瞬间。

◆写作借鉴:

本文所写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遥远而陌生的,但并不影响它打动我们的心。作者本是在北京的知识分子家庭长大的生活较优越的高中生,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中去了农村生活。在不知还能不能回到城市、什么时候能回到城市的无望中,在农村艰辛的生活中,作者经历着特殊的成长。文章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甚至不做过多的描写刻画,但一两个动人的细节已足具震撼力。比如第五自然段中关于分别时父亲的描写,单是一个“跟着列车小跑”的细节就让人体味到父亲那种不舍之情。再比如第九自然段中关于那位失去儿子的老头的描写,只一句“你们可要小心点呵”,便道出了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内心的伤痛和千万父亲对孩子的叮嘱。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细节描写的魅力。

成长不烦恼

山东青岛第50中学 高彤宇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眼望四周阳光照。小小少年,很少烦恼,但愿永远这样好。一年一年时间飞跑,小小少年在长高。随着年纪由小变大,他的烦恼增加了……”

每当唱起这首歌,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那“烦人”的妈妈。曾几何时,她那习以为常的叮嘱,成了令我头疼的紧箍咒,她或焦急或企盼的目光,给了我无形的巨大压力。

难道,这就是成长吗? 我思索着,也苦恼着。

那天,天下着大雨。快要放学时,我望着窗外烟雨朦胧的世界,心思好像也跟随着雨飘洒到窗外,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妈妈一定拿着伞在外面等我。这从小到大我一直笃定的事,已被我忽略了多久?心头不禁一紧。

终于,下课铃打响了。我和几个好朋友相挽着冲出了教学楼的门口,准备赶紧跑到妈妈为我撑出的那片天地里去。就在这时候,“啊!”我身旁的A君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许久没有站起来。这时候的我,也顾不上大雨瓢泼,扶着她走到校门口,打了车就向医院奔去……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忘记了,妈妈还在等我。

把同学安臵好后,我就动身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上车时忽然想起了妈妈。只是心里还是侥幸地认为,我在做一件好事,妈妈会原谅我的。可是到了家中,严肃的气氛还是让我打了冷颤。

看到妈妈我才意识到她为了等我究竟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裤腿挽到了膝盖,却还是免不了湿了个彻底。就在我进家门的那一刻,还在拿着手机向联系簿上的同学打电话,逐一询问是否知道我在哪里。

“妈……”

还没等我张嘴,她便阴沉着脸,以尖利的声线大声呵斥着我的不对,炮轰中只听得“不懂事”“不知道我担心吗”之类的字句。听着她的指责,我心中帮助同学的开心劲儿早已熄灭,只剩满腹委屈。我很是不服气,她果然是不理解我的!伤心的我开始和妈妈顶嘴。你不是说我不懂事吗?那我就说你自私!冷酷!你蛮不讲理!只顾着逞口舌之快的我,刻意回避着妈妈眼中那闪过的失望和难过。

一甩头,晚饭也没有吃,我回到屋子里换下湿透的衣服。

晚上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落。在黑暗中,我看到妈妈打开门走了进来,她说:“宝贝,今天是妈妈误解了你,你去帮助同学了,这让我很高兴。可是你做事情还是缺乏条理性不是吗?你可以先给妈妈打个电话,这样事情不就简单多了吗?你看,缺乏沟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伤害啊!”听着妈妈的话,我的心像被暖风机吹干了一样,暖洋洋的。那么要强的妈妈,竟然主动来跟我和解,那不是源于深深的母爱,还能作何解释呢? 我羞愧地笑了,脸上挂着两行清泪,那是对妈妈无声的歉意。

虽然成长的路上还是有许多的烦恼,诸多坎坷,但我愿意相信,有妈妈陪伴,有母爱指引,这些“烦恼”终将烟消云散。当我们回首这珍藏的点滴时,会发现,那将会是我和母亲间最珍贵的财富。

◆点评

作者以歌词开篇,恰当而且直接点题,并以问句方式进入正文,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吸引读者进一步阅读。作者重点描述了矛盾冲突的场面,对妈妈给予细致刻画。如“裤腿挽到了膝盖,却还是免不了湿了个彻底”,这一细节写出了妈妈等“我”之久;“拿着手机向联系簿上的同学打电话,逐一询问是否知道我在哪里”,生动形象地刻画出了妈妈那焦急万分的心情;“她便阴沉着脸,以尖利的声线大声呵斥着我的不对,炮轰中只听得‘不懂事’‘不知道我担心吗’之类的字句”,通过这些描写,我们既可以想象到妈妈生气的情态,又可以理解“我”听完之后的委屈心情。正是有了这些描写,人物才在我们眼前生动起来。

文章最后由这件事引发的思考,巧妙地回应了题目“成长不烦恼”,表现对母爱的珍惜,也使开篇的那个疑问自然而然地得以解答,升华了主旨。

甘心做个螺丝钉

刘 墉

美国东岸一个闻名世界的交响乐团,征大提琴手一名。

这是音乐界人人羡慕的工作,不但地位高、薪水高,能环游世界,而且是终身职,也可以说只要进去,就一辈子不愁了。

一下子涌来五百位大提琴高手应征。经过一关又一关的淘汰,一个才二十三岁的男生被评审一致青睐。马上就要宣布他获选了,交响乐团的负责人为了慎重,又找出那年轻人的教授推荐函,并在看完之后交给评审们传阅。

接着宣布入选者,居然不是那年轻人,而是原先第2名的音乐家。

原因是,那年轻人大学教授的推荐函里虽然对他的琴艺推崇备至,却在结尾时说:“唯一可惜的是他常在练习时迟到,而且穿着邋遢。”

我说这个真实的故事给你听,是因为听说你为了在交响乐团里的席位不够好,打算退出。

那个交响乐团是每年由各学校推荐好手组成,再经过面试,来决定席位的。由于全团有一百六十多人,每个人只有三十秒,也就用这半分钟的印象,由评审老师决定坐在前面还是后面。

你是满怀信心去的,心想自己才经过草山夏令营的魔鬼训练,又是学校里的第一把交椅,一定能轻易脱颖而出。

只是,令你大感意外,结果出来,你非但没能坐在最前面,而且被排到了中间。

昨天晚上,你一进门就哭,说评审不公平,他们显然跟一些学生很熟,把那些人都排在前面。

“他们有种族歧视。”你一边说一边哭,说比你差得多的白人同学都坐到了前面,害你丢足了脸,接着一顿脚,说你今天不去了。我当时没有多讲,只是淡淡地问,那么会不会有其他同学也觉得不公平呢? “当然!”你说,“好多人都不满意自己的席位,除了坐到前面的几个人。”

孩子!这就对了!你要知道到那里去的都是学校里的佼佼者,大家都认为自己应该坐到最前面。得到第十名的,想自己应该坐到前五名,甚至得到第二名的,都认为第一名比他差,更不用说三十几名的人了。那里面一定也有许多从小被认为的天才,从来都拔尖的高手。如果全国除了坐在首席的几个人,每个都认为评审不公平,都像你一样生气,第二天不去了,这乐团不是只剩下几个人了吗? 首先你要想想,你为什么去参加?你参加就表示要接受评选。如果评选的成绩不好,便退出。不是好像下棋时一输就翻棋盘的人吗? 你可以一起初就不参加,既然参加了,就应该尊重那个团体,接受评选的结果,而且有始有终地把任务完成。

孩子!什么叫成长,什么叫成熟? 成长与成熟是一步步由父母身边走向外面广大的世界,是由家里的小公主、学校的小才女,走入社会,融合在当中,成为社会大机器中的一个螺丝钉或齿轮。

想想,如果你赌气从乐团离开,你提着琴,一个人走出音乐厅,那厅里的交响乐团是不是仍在继续练习,当你听到背后传来的乐声时,那真正孤独的人是“他们”,还是“你”? 今天早上,你出门时,我说:“去不去,由你自己决定。如果决定不去,放学就回家。”

所以,下午三点,我一直听着门,听会不会传来你的脚步声。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门外都安安静静,我的心,则由紧张变为兴奋。

孩子!恭喜你,你成功了!你战胜了狭隘的自己,有了宽阔的胸襟。

(选自《刘墉成功系列作品集》,南海出版公司Z006年版)导读:

你也遇到过类似事情吗?你是怎么处理的?你当时的心理是什么样的?可以直接或间接引用这篇文章中的哲理作为你作文的材料哦。“成长”主题写作多维全解 维度1:成长是一种参悟

青春拐角处的两个女孩

吉安 那是我最敏感脆弱的年少时光,16岁,读高一。

在同学的眼里,我是个成绩优异又大大咧咧的女孩,从不会感伤,也不懂得自卑。我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但照样意气风发地在全校师生面前发言,我不像骄傲的张小凡那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谁都爱理不理。虽然张小凡的成绩比我好,但在同学们的眼里,她不过是个除了学习好、长得漂亮,便再无可取之处的女孩。

这样的比较,周围的人时不时便会提及,而且,我总是被褒扬的那一个。可是,没有人知道,我从心里讨厌这种比较。因为“农村女孩”的字眼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有谁会相信,我极力在外人面前张扬出来的自信和豁达,不过是为了掩饰我心底的胆怯与自卑:我的父母,是从农村迁移到这个城市来的最底层最卑微的居民。母亲在一家医院做洗衣工,双手长年累月都是皲裂红紫的,而父亲则蹬着一辆三轮车,大街小巷游走着拉客。这样的家境,让我在同学们热烈地讨论着自己的父母时,总会找一个最恰当的理由,飞快地走开去。

还有,父亲是不会违背承诺在校门口停留的。每个周六的下午,我总是让父亲在离校门口100米的拐角处等我。父亲那么爱我,他当然不知道我在骗他。其实,我只是想等人都走光了再去见他,因为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瞬间的尴尬与躲闪。

但还是有一个人,会让在教室里等待的我感到烦躁憋闷,她就是张小凡。张小凡与我一样,会等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才离开教室。但这是她一向的习惯,即便是平时,她也是赶在宿舍快要熄灯的时候,才悄无声息地推门进去。她不过是个太过用功的女孩,所以周六放学后,也要利用不多的时间,总结一下本周学习的知识。而我,却是在她均匀的呼吸里,一边哗啦啦地翻着课本,一边祈祷她快些离开。可是,张小凡却总是把要做的事做完后,才安静地离开,照例是轻扬着下巴,视线冷静淡定。每每听着她的脚步声在静寂的楼道里渐行渐远,我的心才会安稳下来,继而,我会迅速地收拾好书包,冲出门去。

每次父亲老远地看到我都会开心地摁响车铃。我迎着这清脆的铃声一步步走过去,总会觉得愧疚,然后便恨那个张小凡:如果不是她,父亲也不会饥肠辘辘地等我那么长时间。虽然父亲并没有说什么,但我还是知道,其实每一次,他都是提前一个多小时就来等我的,如果张小凡拖延一分钟,那么,父亲也会跟着多等我一分钟。张小凡,你真讨厌!几个月后的又一个周六,我在张小凡走后,习以为常地向学校百米外的拐角处飞奔。到达拐角后,无意中一歪头,在拐角的另一侧,竟看见张小凡,正坐在一个人工改装的电动三轮车里,同车上一个农民工一样的朴实男人说着什么。男人在发动机车的时候,看上去似乎很吃力,最后是张小凡跳下车来帮忙后,车才突突地发动起来。我在张小凡扭身上车的那个瞬间迅速地转过头来,催促父亲说,快走吧。走出去很远了,我才试探性地问父亲:刚才那个拐角处的男人你认识吗?父亲沉默了片刻,才轻声回答道:只说过几句话,他的左腿在工地上落下了残疾,只好开了电动三轮出来拉些散活儿,他女儿几次让他去校门口等着,他都不肯,说是怕女儿的同学看见了难为情。我在父亲淡淡的讲述里,突然觉得有些难过。我终于明白了张小凡沉默又倔强的眼神,明白了她在周六的晚归,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父亲那骄傲的尊严,明白了我和张小凡之间,原来相差的不只是成绩。

当父亲躲在拐角处,默默维护着我的自尊时,该是何等失落和寂寞?而这些,年少虚荣的我,又何曾真正想过? 触点感发:

1.长大成人意味着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懂得了一些道理。本文主人公领悟到了什么? 2.总结一下,对成长的参悟可能有哪些? 3.请你从上面的参悟中选择一种,讲一个有关成长的故事吧。

维度2:成长是一场仪式

人生马拉松

(日本)村上春树

我33岁那年秋天决定以写小说为生。为了保持健康,我开始跑步,每天凌晨4点起床,写作4小时,跑10公里。

我是那种容易发胖的体质,而我妻子却无论怎么吃也胖不起来。这让我时常陷入沉思: “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无需认真就能得到的东西,另一些人却需要付出很多才能换来。”

不过转念一想,那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保持苗条的人,不会像我这样重视饮食和运动,也许苍老得更快。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从长计议。

几年之后,我终于步人小说家的行列,还成功减掉了多余的体重并戒掉了烟瘾。说起坚持跑步,总有人向我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超人啊!”说老实话,我觉得跑步这东西和意志没多大关联。能坚持跑步,恐怕还是因为这项运动合乎我的要求: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械和场所。人生本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在这期间,我坚持每年都参加一次马拉松比赛,不过100公里长的“超级马拉松”只跑过一次。那次经历真是终身难忘。那是1996年6月23日,我报名参加了在日本北海道佐吕间湖畔举行的超级马拉松大赛,全程100公里。清晨5点,我踌躇满志地站在了起跑线上。比赛的前半段是从起点到55公里休息站间的路程。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安静地向前跑、跑、跑,感觉和每周例行的锻炼一样。到达55公里休息站后,我换了身干净衣服,吃了些妻子准备的点心。这时我发现双脚有些肿胀,于是赶紧换上一双大半号的跑鞋,又继续上路了。

从55公里到75公里的路程变得极其痛苦。此时的我心里念叨着向前冲,但身子却不听使唤。我拼命摆动手臂,觉得自己像块在绞肉机里艰难移动的牛肉,累得几乎要瘫倒在地。一会儿工夫,就有选手接二连三超过了我。最让人心焦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超过我时大喊:“坚持下去!”

“怎么办?还有一半的路,如何挺过去?”这时,我想起一本书上介绍的窍门。于是我开始默念:“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机器。我没有感觉。我只会前进!”这句咒语反复在脑子里转圈。我不再看远方,只把目标放在前面3米远处。天空和风、草地、观众、喝彩

声、现实、过去——所有这些都被我排除在外。

神奇的是,不知从哪一秒开始,我浑身的痛楚突然消失,整个人仿佛进入自动运行状态。我开始不断超越他人。接近最后一段赛程时,已经将二百多人甩在身后。下午4点42分,我终于到达终点,成绩是11小时42分。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终点线只是一个记号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这一路你是如何跑的。人生也是如此。

当时的我只有三十多岁,但也不能称为小伙子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在这个年纪,我正式站在文学的起跑线上——虽然已不再年轻。触点感发:

4.1996年的那次超级马拉松比赛为什么让村上春树终身难忘? 5.你知道成人礼吗?就你的了解举出两个例子。6.你有没有具有仪式性的成长故事?

维度3:成长是一种抉择 维度4:成长是一种疼痛

英语老师 谢宗玉 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唠唠叨叨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我是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臵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人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触点感发:

10.作者为什么对英语老师充满仇恨?他对英语老师的态度有什么样的改变?

11.就像蛇蜕皮,蝉蜕壳,痛苦总与成长相伴,那个时候敏感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你有没有类似的经历?

12.你如何看待这种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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