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司人字70号_司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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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司人字[2006]70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厅机关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中心: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厅机关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评议考核工作 2006年度 方案 通知 发:厅领导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厅机关2006年度 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开展200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以及建设学习创新型、服务效能型、法治责任型、勤政为民型、团结廉洁型机关的要求,把谋事之策、干事之才、成事之力作为评议与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为开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按照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赣组发[2000]26号)所规定的评议内容和标准,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章》,倡导“八荣八耻”,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条例》,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工作实效(工作实效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实际为社会做出,并为社会所承认的劳动成果,是衡量机关工作人员对社会贡献大小的尺度),并把工作实效作为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至2007年1月15日结束。

四、方法步骤

(一)个人准备阶段:2006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30日

每一位同志对自己在2006年度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小结,并认真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个人小结既要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洁明了。

(二)自述互评阶段: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1月10日

1、民主评议党员:每一位党员对照党员的条件,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在学习、思想、工作、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要对每一位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并填写好《厅机关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每一个党支部均按20%的比例推选优秀党员候选人、推选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在党小组长以上党务干部中产生),并在全厅范围内推选1-2个先进党支部。以上候选人推荐名单于2007年1月12日前报厅直机关党委。

2、工作人员考核:以处、室、中心为单位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先由个人进行工作小结,然后进行群众评议,确定考核等次[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只参加评议不确定等次]。在此基础上,各处、室、中心均按12%的比例[不含正、副处长(正、副主任)]推选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室、中心的工勤人员均由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并按12%的比例推选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层次推选的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于2007年1月12日前报厅人事警务处。经厅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设在厅人事警务处)讨论后,报厅党组审定。

(三)民主测评阶段:2007年1月11日至2007年1月15日

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工勤人员大会,对各处、室、中心的正、副处长(正、副主任)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并按12%的比例推选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经厅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讨论后,报厅党组审定;并按照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厅机关公示2天。如在公示期内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厅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反映。厅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报厅党组审定。

(四)表彰阶段

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工勤人员大会(时间另定),表彰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处、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把评议考核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评议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确保考核取得实效;各党支部书记或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是评议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

(二)严肃认真。每一位党员、干部、工勤人员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行使好民主权力;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正确地看待自己,全面地评价党员、干部、工勤人员,把工作率先垂范、善谋实干、严谨敬业、勤政廉政、群众公认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工勤人员评选出来;通过民主评议、考核和表彰工作,达到振奋精神、树立榜样、激励厅机关全体干部、工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的目的。

(三)确保质量。岁末年终,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比较繁重,但评议考核工作必须在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时间、步骤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评议、考核与其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讲究实效。各党支部、各处、室、中心务必于2007年1月18日前将《厅机关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公务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分别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厅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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