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工作要点_高校应急维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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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
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年03月08日16:26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阅读: 54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阅。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2013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 高校维稳办
2013年3月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全省高校学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系统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维护高校持续稳定,努力推动高校学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把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讲、辅导报告、座谈会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工作。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高校学生“我的中国梦”征文、书法、演讲、摄影、微电影大赛。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重大事件、开学典礼、入党宣誓、毕业典礼等有利工作契机,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认真组织我省高校师生参与2013年全国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提高调查数据的使用效率。
2.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高校深入挖掘大学文化
内涵,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进一步凝练和传承大学精神,编辑出版《全省高校校旗校徽校训校歌汇编》。组织开展高校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教育活动,在校园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争当节约先锋”新风尚。开展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形成十个具有龙江特色品牌活动,力争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3.深化高校实践育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高校青年志愿者队伍培训、管理、活动组织开展等工作,启动“梦想中国”大学生志愿者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我爱龙江秀美山川”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好“暑期三下乡”和“关爱留守儿童”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深入西部、深入农村、深入一线,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打造我省实践教育工作品牌。组织开展高校学生“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支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4.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检查指导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评选5所工作示范高校和一批达标高校。加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对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组织4—5期高水平的在岗培训、心理危机干预专题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启动心理健康教师国内外进修计划,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督导活动。推广使用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统编教材,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和五月阳光行动,整体提升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水平。组织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重点加强对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惑、情感困惑、单亲家庭、少数民族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分类指导。
5.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督查。通过辅导员培训基地,组织4—5期高水平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高级研修,启动辅导员骨干海外研修计划。组织好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提高学位提升培养质量。组织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年度人物评选表彰。继续做好高校人文社科(高校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强化课题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组织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强化辅导员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辅导员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廉政教育专场报告会。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理论学习专题活动——开展赠送、学习《辩证看、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活动。开发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实施辅导员年度人物挂职锻炼方案。
6.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辅导员队伍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高校辅导员优秀博客评选。指导高校建设一批心理咨询、社会实践、就业服务等特色网络活动空间。推动高校学生工作者主动在师生中具有广泛影响的博客、微博、论坛等社交网络平台上开展工作。
7.加强专委会建设。对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高等教育学籍管理、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加强工作指导。支持专委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研
讨、交流考察活动,充分发挥专委会的桥梁纽带和交流平台作用。
二、全面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一)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组织各高校按照教育部21号令和教育厅有关文件,完善修订本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好全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试行“学业预警”机制。召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研讨会和高校学生工作案例分析会。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做出退学处理及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做好学生申诉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教育教学秩序。
(二)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坚持用新生注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用学年注册培养创新人才,用学历注册为社会服务以及做到“规范、严格、准确、及时”和“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的原则,切实加强学籍学历管理。
1.加强协调配合,从源头上解决学籍学历管理的隐患问题。一是指导各学校加强专业名称注册的规范性,要与教育部颁布的专业代码数据库专业名称一致,避免给学籍注册工作造成困难。二是对成人专升本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前置学历审核等工作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和监督制约,避免学籍学历注册不上造成工作混乱。
2.加强指导检查,从严格执行政策入手提高规范化工作水平。重点检查各校执行教育厅下发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黑教学〔201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黑教学〔2011〕12号)、《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黑教学〔2011〕13号)、《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教学函〔2012〕339号)、《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通知》(黑教学函〔2012〕179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伍退役申请复学(升学)有关事宜的通知》(黑教学〔2010〕155号)等文件的落实情况,结合思政工作测评,对各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3.加强注册管理,努力实现数据信息一体化和学信平台安全。一是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注册等三大电子注册工作,进一步做好新生学籍信息查询、毕业生学历上网查询和学历认证工作,规范在校生信息修改的管理流程、手段和方法,实现高校学生入学、在校、毕业等学籍信息一体化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专业调整和转学申报,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三是着重做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广登录平台数字证书的密钥使用,加强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4.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交流学习和调查研究推进队伍建设。一是指导专委会分别组织普校、继续教育学院2-3期学籍学历管理骨干培训班(包括研究会成员学习班、管理骨干培训班),学习先进省市管理经验,实行新任职人员异校交流学习和挂职学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研究会作用,加强学籍学历管理的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为制定决策和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三、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行动计划”、“农技特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基层选调生、免费师范生就业等工作,不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和项目,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农村、到社区、到基层就业。二是积极配合各级兵役部门落实好在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中征兵工作。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做好2009、2010年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就业服务工作,把考学升学、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扎实有效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更好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2.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系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对毕业生就业派遣系统进行升级改版,建立完善信息录入、派遣改派、预警监测等功能。二是加强就业市场建设,开发建立省内外就业基地和工作网络,指导高校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校就业指导全程化、专业化进程,重点加强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的课程体系建设。以“就业创业指导师”资格认证为抓手,加强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研究制定中专学校及研究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和教学要求,加强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完善“高校—教育厅—第三方”三级就业率统计核查工作制度,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发布工作。五是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实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3.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加大学科专业、类型结构调整力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二是指导推进高校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习实训力度。三是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加快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系统,构建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
4.努力营造良好的就业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就业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在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典型推广、经验交流的基础上,积极与龙广高校台、《新晚报》、《生活报》等媒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5.加强就业工作督查和调查研究。一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就业工作检查。组织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开展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大学生征兵工作表彰奖励活动。二是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理论创新和调查研究,特别是对针对研究生就业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确定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提供理论支持,指导就业工作实践。
四、高度重视做好维护高校稳定工作
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对重大矛盾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深入推进“平安高校”建设活动,搭建警校联动、联合打好主动仗、整体仗的工作平台。继续推进高校网络信息管理“日志留存”建设工作。开展高校维稳工作干部培训,加强部门、校际之间的工作交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提高危机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各敏感时段、重要保障期和高校开学、学生毕业等关键节点维稳工作,确保高校稳定。
五、组织开展高校学生工作评估
根据教育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和《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研究制定我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在不同类型学校开展预评估,适时在全省高校展开,以评促建,系统推进高校学生工作均衡发展,提升全省高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附件: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校维稳办2013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