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 评选要求_五四评选
五四 评选要求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五四评选”。
江文理团【2013】3号
关于在“五•四”青年节期间 表彰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团体: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了校园文化节、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学社团文化节等活动。为更好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学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一)先进集体
先进分团委、先进学生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
(二)先进个人
优秀共青团工作者、文理之星、优秀共青团员、最美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最美红十字志愿者、优秀学工助理、优秀护旗手、优秀记者、优秀广播员、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总体条件: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工作指导思想端正,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团委班子健全,支部工作活跃。
1、先进分团委
1)能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民主务实、能办实事、实际明显;
2)围绕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能结合实际情况长期坚持开展丰富
多彩的组织活动、团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拓展人文科学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且形成一定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影响;
3)分团委工作制度完善,《分团委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团费收缴正常,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推优”工作成效显著;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优秀学生会
1)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民主务实、能办实事、实际明显; 2)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院建设开展工作和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干部学理论、重实践,在同学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会各部门运转团结协作,工作完成显著,按时完成院学生会交办的各种任务,支持院学生会工作开展活动,成效突出。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能按期换届,支部书记称职,支部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
2)“三会一课”健全落实。能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学习重要文件和材料,传达上级精神,定期研究工作计划和内容;坚持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并严格把关;能够及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能经常向团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3)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主动、负责
地做好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能及时、准确填报上级组织下发的有关表、册、簿,按时缴纳团费。
4)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支部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目的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5)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量化考评名列系、各班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优秀社团
1)学生社团成立须满一年(包括筹备期); 2)学生社团考核年度无违纪、警告现象;
3)遵守《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初评为合格;
4)社团两名负责人考核平均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
(二)先进个人条件
总体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品性修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政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1、优秀青年工作者
为本院共青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老师。
2、文理之星(每个2人,按申请材料评选)
①学习之星:
1)学习成绩在班、年级一直名列前茅,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甲等奖学金; 2)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②创新之星:
1)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 3)在科技发明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者; 4)以上三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③文体之星:
1)注重品性修养,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考试科目全部合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政治,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大学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文艺体育比赛的较好名次,或者在文艺活动中表现积极,做出一定贡献。
④社会实践之星:
1)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在全校师生中产生良好反响; 2)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出较大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优秀共青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课余学术、科研社团和文体活动。必须是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达到优良者。4)按时参加团员注册,能较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5)认真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评议结论达到优秀。评选人数:不超过学部团员总数的5%,各学部分团初评。
4、最美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30人,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行评定)
5、最美红十字协会志愿者:(15人,由红十字协会自行评定)
6、优秀学工助理:(5人,由指导老师评定)
7、优秀护旗手:(12人,由指导老师评定)
8、优秀记者:(10人,由记者团指导老师评定)
9、优秀广播员:(6人,由广播台自行评定)
10、优秀社员(28人,社团联合会评定)
11、优秀社团工作人员(7人,社团联合会评定)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1)评选单位采取基层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学部组织评选小组初评,院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综合审定的方式进行。2)红旗团支部评选程序: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由各学部分团委根据具体评选条件,从本单位先进团支部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相应的奖项。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3)其他奖项评选程序:
① 学部组织申报:各学部根据评选奖项、参评条件以及表彰名额,填写申报表经分团委盖章后,上报院团委;
② 院级组织审核评定:院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资料,从组织建设、日常管理、开展活动情况及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审定。
③其他学生团体中个人奖项由团体自行评选。
四、奖励
学院为获奖集体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求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有关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名单及材料力求详实,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求切实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广泛征求原则,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3)各学部上报的表彰名单须经所在分团委书记签字,并且盖团组织公章。
4)评选先进集体的单位须上交集体先进事迹(3000字左右),另可附相关影像资料、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评选红旗团支部,需另提供2013年工作大事记和团支部工作总结;评选先进个人须上交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左右),均由各分团委初审。
5)凡出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6)各单位务必在4月24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和书面推荐报告送交学院团委。
共青团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五·四”表彰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通知 共青团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