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前启后 再谱新篇11月17日(优秀)_承前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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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再谱新篇

努力开创常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

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赵忠和

(2006年11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回顾总结我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市教工委、市教育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等一会儿,市教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韩涛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现在我先就全市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讲三点意见:

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明显突破,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常州教育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始终把宪法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系统营造崇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中,实现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把普法工作与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确立了以服务教育中心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为前提,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促进事业发展为根本的宣传模式,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把普法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使普法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通过广泛而深入地法制宣传,促进了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是把普法教育与创建“平安校园”紧密结合,围绕“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减少学校群体性冲突事件,为教育赢得了一个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整体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各辖市区、各单位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列入本地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教育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普遍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政共同参与、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或本单位“四五”普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做好了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各地还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力度,配强了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必要装备,普遍培训普法骨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政治教师、班主任及团、队组织在法制宣传的作用,形成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经过各地、各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基本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运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创新

各地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十分注重创新。一是创新理念。确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服务发展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理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教育实际、更加贴近师生要求,更加贴近百姓利益。在教育系统的干部群众、师生员工中基本实现了以“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根本性转变,使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在现代法治精神的引领下,聚精会神抓教育,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创新制度。在坚持原有行之有效的制度基础上,各地又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学法用法制度,溧阳市教育局建立完善了普法“五项”工作制度,即计划制度、总结制度、登记统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金坛市教育局建立了普法联络员制度、普法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以及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由各个学校分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作为联络员,大大提高了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武进区教育局建立了局领导实行联系片、联系镇、联系学校制度,及时指导学校的普法工作和其他工作,通过压实担子,落实到人、随时督查,使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制定实施了《学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基本指标》和《学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调节指标》,使“四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宏观有人抓,微观有人管,确保了各项工作在制度制约、规范引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创新形式。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各地、各校注重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教育形式。2001年组织全市20余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型图片展》。2002年,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争当守法小公民”征文竞赛,广大青少年学生踊跃参加,从学校推荐的3000多篇来稿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征文57篇。2003年市教育局组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百校万人”问卷调查,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2004年,组织初中生法律知识竞赛,全市173所学校的104498名学生参赛,200名成绩优异者获优胜奖。2005年组织开展了纪念《教育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文艺汇演,各地、各校踊跃报名参演,共评出8个奖项。有效地宣传推广了《教育法》,2005年,还开展了“我与普法20年”征文活动,纪念全民普法教育活动。这一系列的载体创新,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加生动活泼,易于接受。

(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以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主线,针对不同对象,着力探索和创新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大力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整体普法的同时,着力抓好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学法主动性明显增强。在“四五”普法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党委中心组能起好带头作用,做到学法有计划,个人有笔记。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活动,并将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二是教育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逐年深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公务员普法轮训任务全面完成。教育系统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学法培训,基本达到了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市教育局定期举办公务员法制讲座。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邀请南师大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夏锦文教授为机关全体人员作依法行政讲座。2004年邀请苏州大学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沈荣华教授作行政执法监督讲座。2004年、2005年组织了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事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每年都组织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制干部的法制培训。通过培训,依法规范了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如溧阳市教育局行政应诉5起均胜诉,连续多年被溧阳市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是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蔚然成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把普法教育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了“让教育充满爱”、“学习英雄殷雪梅”等活动,市教育局出台了《常州市教师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号召广大教师学习先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各级各类的先进个人。其中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的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全国优秀教师称号4人、全国教育优秀工作者称号1人、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2人。四是青少年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落实了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师资、课时”。为解决法制课教材、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参与了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法学》、《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初中生法治教育读本》的编写。在提高师资的法制课教学能力方面,市教育局每年举办暑期政治教师法制培训班。2004年开始分批选送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参加全省的法制课教师培训。各地依托青少年模拟法庭、监狱和少管所等场所,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各地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有机结合起来,常州人民广播电台开通了全省首个青少年维权专栏——“维权在线”,开展青少年热点问题讨论,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五是新市民子(女)守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各地加大对流动儿童的教育,使法制教育不留盲点。钟楼区7所省级实验学校与简易学校一一结对,实行结对帮扶制度,不仅让外来工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而且加强了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两代同学法”等活动,逐步将学法用法向家长、向社会普及,极大地提高了新市民子(女)守法维权的意识。

(五)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四五”普法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执法依据和实施机构的清理工作。通过几次清理,市教育局涉及的行政许可项目由2001年的40多项减少至现在的4项。对保留下来的许可项目,就其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责任逐一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教育行政决策机制,市教育局探索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设立了法律审核制度,要求凡是以市教育局名义发布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同时规定,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学区调整、教育收费等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教育行政投诉制度、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通过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与执法效果。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我市从2001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从普法宣传、规范管理、民主监督、校务公开、法律救济等各方面对学校的依法治理提出明确目标,通过各地各校的积极创建,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已有200余所中小学校通过了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考核验收。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溧阳市西平小学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被表彰为江苏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04年开始,市教育局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进行复检,从而把“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了长效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干部群众广大师生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素质和管理质量双双提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追究”的执法意识深入人心。广大校长依法管理学校的水平大大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明显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逐步养成,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2002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暨全省教育法制工作会议在常州召开,市教育局受到表彰,刚刚结束的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又传来喜讯,常州市教育局获得省“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教育系统受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20个,在表彰的全市各个系统中,数量最多,比例最大。

五年来,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全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向长期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在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个别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常州,构建和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也不大;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扎实地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我市教育系统启动实施“十一五”规划新的形势下展开的。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加快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把“坚持民主法治建设”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臵。实施“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我市教育系统“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的大局,理清思路,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

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服务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和教育现代化实施,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从教育的实际出发,从师生及管理者的需要出发,求实创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确立法治理念,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服务常州教育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现实需求,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教育机构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法律常识水平,提高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的总体目标,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体受教育者的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要努力提高全体受教育者的宪法意识,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受教育者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要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同时,要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培育和强化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开展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要密切联系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积极学习宣传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三)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条成功经验。“五五”普法期间,要继续重点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的理解与运用水平,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尤其是学校校长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就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要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提高学法兴趣,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必须要达到100%。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

(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持续创新,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要认真总结二十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宝贵经验,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有实效性。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门户网站均应开辟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依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站。

——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应建立法制长廊,运用图片展、板报、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每个辖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基地有计划地举办法制培训、主题教育;要因地制宜,开办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信箱等,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还要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教育队伍、定期一次的法制宣传专题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三、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市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部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教育行政、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常思常想,常抓不懈。要认真制定实施规划,定期研究工作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督促工作进展,足额落实工作经费,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环境创设条件。今年以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等不靠。抓紧抓好了“五五”普法各项启动准备工作。武进区教育局、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戚区教育文体局已经完成了“五五”普法动员,并制定出台了实施规划,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就《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实效的活动。可以说我市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开局良好,希望各地各单位会后抓紧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工作部署。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当前,随着社会的转型、体制的转轨和利益的调整,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可以说,依法治教的工作越往前发展,就越会面临一些深层次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与困难。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与困难,教育领域依法治理的工作就可能会停滞,甚至滑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新情况的发生和新问题的解决,活跃思维、理清思路,加强调研,尊重客观实际,研究客观规律。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走近学生、走近家长,努力探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一些具有理论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对策和办法,切实解决依法治教向纵深推进的深层次矛盾与实际困难。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推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五五”普法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教师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教师普法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年度考试考核,实行合格证制度;要建立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制度,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是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重大作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不懈奋斗,扎扎实实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法治常州,构建和谐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常州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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