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减少侵财型犯罪的几点思考(精)_侵财犯罪的规律特点
预防和减少侵财型犯罪的几点思考(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侵财犯罪的规律特点”。
侵财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已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犯罪形态,我们对此应保持警惕。在此,笔者结合甘肃省金塔县检察院2006年至2009年9月来办理侵财型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试对侵财型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提出一些思考,以期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侵财型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侵财型犯罪的案件的现状
2006年,金塔县检察院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各种侵财型犯罪15件24人,占批准逮捕总数的38%和45%;2007年,共批准逮捕各种侵财型犯罪19件29人,占批准逮捕总数的56%和63%;2008年,共批准逮捕各种侵财型犯罪15件23人,占批准逮捕总数的40%和38%,2009年1-9月共批准逮捕各种侵财型犯罪15件20人,占批准逮捕总数的57.7%和39.2%。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并且呈曲线上升趋势。
(二)侵财型犯罪案件有以下突出特点
1、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案件比较突出。在审查批准逮捕的侵财型犯罪96人中,农民和无业人员89人,占92.7%。
2、共同犯罪案件比较突出。在审查批准逮捕的侵财型犯罪96人中,共同犯罪26件58人,占60.4%。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相互壮胆,纠结成犯罪团伙,作案时部署周密,分工明确;个别犯罪团伙甚至形成了盗、抢、销“一条龙”。
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容忽视。在审查批准逮捕的侵财型犯罪96人中,未成年人10人,占10.4%。这些犯罪嫌疑人或来自单亲家庭,或早早逃学在社会上混迹多年,受社会不良分子熏染,走上了犯罪道路。
4、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科技含量不断增强,先后出现了利用专门工具开锁入室盗窃和利用ATM取款机犯罪的案件。
二、发生侵财型犯罪案件的原因
(一)“社会转型”引发犯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体制变革带来的农村劳动能力过剩、城镇无业人员增多等问题,为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出务工人员短时期内出现回流,部分人员返回后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缺乏收入,生活没有保障,情绪波动较大,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特别容易发生侵财型犯罪行为。
(二)“好逸恶劳”引发犯罪。有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严重扭曲,既贪图享乐又好逸恶劳。他们的信仰就是“有钱就有一切”,对自己的人生没有长远打算,过一天算一天,不犯事就尽情地享乐挥霍,被捕后在看守所、监狱有稳定的生活保障,也并不感到可怕。如张某本人无正当职业,为满足个人欲望便以盗窃谋生,很多时候一日三餐都靠偷盗解决,一日因贪杯竟醉倒在行窃的商店内,被事主当场抓获。张某2008年8年刑满释放后,12月因盗窃未遂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在走出拘留所的当天晚上就又开始疯狂作案,先后潜入居民住宅、商铺、手机店盗窃了10部价值5700余元的手机和价值不等的金手饰、衣服等物品。
(三)思维不成熟,交友不慎,引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他们易冲动,好感情用事,明辨是非的能力差,很容易受到感染误入歧途。这些无知的孩子走向犯罪很简单,一部影视剧、一款网络游戏甚至一句话就能让他们走上犯罪道路。蒲某(18岁)和高某(13岁)家住兰州市红古区,二人均生活在单亲家庭,且双双缀学在家,2008年9月跟随他人到金塔县三合乡王某家采摘棉花打工,在田间休息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摘棉花太累,我们把主人家的摩托卖了做路费回家吧”。蒲、高二人便乘人不注意溜回王某家中将其停放在院内一辆价值3680元的摩托车偷出后,以300元的低价卖掉后返回了兰州。
(四)受教育程度低引发犯罪。侵财型犯罪主体以无业人员、农民居多,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九成以上,有些甚至是文盲。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缺少一技之长,没有更多的就业本领,容易萌发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念头。
三、预防和减少侵财型犯罪案件发生的对策思考
根据当前侵财型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发生的原因,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如下对策:
(一)加大打击侵财型犯罪案件的力度。一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侵财型犯罪活动,对现行案件要做到快捕、快诉、快结。二是要本着“什么犯罪突出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做到即能震慑犯罪,又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有一个安定的环境。
(二)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一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加大巡逻力度,用好监控录像系统,预防减少现行案件的发生。二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好居委会、治保会、护村队等自治性组织的作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和村镇的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构筑全方位的安全防范体系。三要针对当前城乡人口流动较大,闲散人员、无业人员较多的实际,切实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加强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法制宣传力度,更多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表现形式,生动形象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司法部门也要结合办案经常性地深入到企业、工厂、农村、街道、学校等单位以案讲法上法制课,对走访单位中存在的问题,要开展司法建议,协助走访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减少犯罪分子作案的机会。
(三)加大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力度。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把未成年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渗透到生产、生活及其他各项工作中去,关心未成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学校、家庭、社会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刑事政策,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侧重引导教育,做好感化工作,对可捕可不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做到不捕,把工作基点放在教育、感化和挽救上。同时也可通过上法制课、庭审观摩、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制知识,用实际案例警示未成年人切勿误入歧途。
(四)通过各种渠道,努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无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好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