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群关系_如何处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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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和谐干群关系
多发的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给地方经济发展增添了不稳定因素,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音符。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大多与紧张的干群关系有关。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干群关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树立民本意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强化党员干部的民本意识是打造和谐干群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放大自我,对人民群众根本地位认识不到位是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同志深刻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中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孟子早在两千年前就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足见人民群众地位的重要。在民众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今天,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打造和谐干群关系,这就更需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一切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来开展。民本意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强化民本意识,推动干群关系和谐发展。
2.强化责任意识。民心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把维护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的责任,在工作中就不会失误、失职、渎职,才不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强化责任意识,就是要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工作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固树立履责应该、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思想,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直面困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做到事不避难,敢于担当,扎实推动工作。
3.保持学习意识。干群关系是个大课堂,群众才是高明的老师。党员干部只有深入群众,虚心向民众学习,倾听民众的呼声,才能体察民情,做出的决策才能合乎民意。当前,少数党员干部高高在上,脱离人民群众,政策和决策违背民意,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直接原因。是深入基层、虚心向群众学习,还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这是衡量领导干部群众观是否端正的试金石,也是体现一个政党是否先进的鲜明标志。发展要依靠群众,就是要承认并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群众素质低,自己见多识广,自恃高明,好为人师,漠视群众意见,擅自决策。这样的政策和决策必然偏离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必然与民意想背离,必须在实践中改正。党员干部要熟悉民情民意就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就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就要走上田间地头,下到社区民居,调查情况,听取民声,研究实际,破解难题,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4.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意识是根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真正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到实处是打造和谐干群关系的根本。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群众观淡漠、主仆错位,缺乏服务意识,对群众安危冷暖重视不够,甚至以权谋私。这是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我国目前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至关重要。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员干部必须强化以上四种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员干部一定要克服父母官的思想,在干群关系中摆正位置,以公仆意识,做为民官。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要用好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谋利益,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要解决好新时代背景下的干群关系,需要我们从思想引导、素质提升、机制建设等多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尤其是基层行政人员,用先进的思想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武装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
二是构建科学、完善的应急机制,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好干群关系中的突出矛盾,有效缓解当前干群怪象发生。
三是依据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做到为“利为人民所谋”,“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加强基层行政人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相应素质,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本领;创造性地构建干群沟通机制,扩大沟通渠道,确保干群关系持久稳定和长期和谐。
五是加强反腐体系的建设,加大惩治力度,创建“网络问责制”,引导社会媒体及其他民间监督力量积极参与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形成监管合力,打造为民廉洁政府,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
如何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深刻阐述了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等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对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是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根本性保证。
(一)加强全党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要性教育,提高解决矛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站在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清醒认识执政环境下党群、干群关系面临矛盾的特点,总结研究当前群众工作有效性的途径和方略。在干部培训时,要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自己,引导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修复被腐败蜕变分子玷污的党员干部形象
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抓好各级干部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引导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改造世界观,提高整体素质。要教育引导干部经常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做到“顺民心、谋民利、得民心”。要把抓干部作风转变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理解基层干部的酸甜苦辣,调动他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对策,通过实施两个条例,把好公务员的“入口关”,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良政”,消除不良作风给党群、干群关系造成的隔膜。(三)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造灵活、放开、敏锐、高效的群众工作环境 要构建灵活高效的党群干群联系沟通体系和机制,强化领导组织机构,健全网络载体,做到职责明确、指挥有效,反馈灵敏。要通过查询、分析、反馈等环节,对群众的愿望需求,矛盾焦点,做系统、准确、及时分析和预测,为领导部门提供前瞻性预警信息。要完善对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要以“严格、实际、可操作”为标准,构建并完善集检查、监督、预防和处罚于一体的配套成龙的群众工作制度。通过法规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实现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障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党群、干群间关系的和谐。
(四)加快经济发展,改革完善分配制度,把“蛋糕”做大、切好
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质量与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先富、带动后富等一系列方针和原则。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分配关系上,要在保证国家集中一定财力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体现各级党和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凝聚力。
(五)引导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惩治邪恶势力
要充分而广泛地发扬民主,遇事要和群众商量,走群众路线。无论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乡村,都要切实做好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监督提供条件;在尊重和保证群众行使民主权力的同时,对于那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邪恶势力,也要依法惩处,依法保护群众利益。
(六)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政策法律观念
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群众,提高群众对党和社会主义的认识,做到识大体、顾大局,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立和发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关系;要针对群众的思想实际,编写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在群众中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政策法律观念。(七)继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性
新形势下要有效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继承并不断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要通过“评议、听证”、“公示公告”、大众传媒和文化娱乐活动等方式,拓宽民主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双向交流,实现“官意民心”高度契合;要信守“关爱、真诚、迅速、公平”,真诚关心群众疾苦,恪守“群众利益无小事”信念,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要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个性化的释疑解惑,防止和克服思想教育“一刀切”;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信得过”服务,以诚换心,以服务换情;要建立健全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以制度约束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法律法规、制度条例、村规民约为武器,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密切干群关系;要凭借网络平台使基层组织和党员向社会各种组织、群体渗透辐射,拓展工作渠道,直接融入群众组织、社会群体及社区单位之中,听民声,动真情、办实事。
总之,党群干群关系是关系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一个根本政治问题。正确解决党群、干群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门极为丰富深刻的学问。我们要进行经常性的、多角度的、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对党群干群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反馈和科学预测,并不断进行理性思考,从而牢牢把握正确引导党群干群关系发展的主动权。
在具体措施上,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
首先,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前提。只有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做到密切联系群众。
其次,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和艰苦奋斗精神。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一定要坚持从基本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既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又充分考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我们要通过宗旨教育、国情市情教育和倡导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问题,为我们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事实上,我们党员干部中的一些先进模范人物,就是凭着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深厚的群众感情在做群众工作。
2.要讲究群众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党员干部在处理同群众的关系上出现了问题,未必都是宗旨观念问题,有许多是工作方法上的问题。这就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工作方法很多,我们今天要讲的是最传统,也是最根本的方法,即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好以下几点:一要相信和依靠群众。二要向人民群众学习。
3.党员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这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树立起良好的自身形象。
4.要加快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促进制度创新,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构建和谐干群关系需要以人为本
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等社会阶段后,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而当前由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导致党员干部在处理群众问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因此,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已成当务之急,而构建和谐干群关系需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需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做好群众工作,关系着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上升时期,矛盾多发,各类社会积弊也随之暴露。这些矛盾既有历史上积累下来的,也有在现今特定时期产生的新问题。有些问题是随着社会发展不可避免伴生的,有些问题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失当造成的。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有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事实上,部分工作人员无视群众疾苦,一切为自身的仕途着想,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群众的利益换来自己的升迁。这些现象的存在催生了干群矛盾,使得群众站在了政府的对立面,久而久之,可能会酿成重大的群体事件,威胁社会稳定。
群众处于社会的底层,政府是其代言人,若政府不能履行代言人的职责,就会失去代言人的资格。做好群众工作,需要我们用真心和真情去理解群众、帮助群众,及时解决群众的内部矛盾,不能欺骗群众,不能对群众讲空话、套话,不能失信于民,要对群众讲真话、办实事。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深入群众生活,了解群众所需,把群众看做衣食父母,迅速及时解决群众的难题。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不仅是工作的出发点,更是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由于我国行政体制还存在缺陷,部分干部对上负责,对下敷衍,尤其是干部考核标准的缺陷,造成政绩工程遍地开花。这些都是与和谐社会不符的现象。创新评价体系,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走群众路线,团结群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我们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标准,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
历数近些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无论是几年前的孟连事件、瓮安事件,还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增城事件、织里事件,都有着类似特点:原本只涉及相关部门的单体事件,却发展成当事人与非利益关系者共同参与的群体性对抗。其背后的诱因,往往是群众对当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缺乏信任。
这种高度相似的运行逻辑,警示我们必须关注基层干群关系中的“信任危机”。诚然,上有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在社会治理中,承担了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然而更应看到的是,基层干部处于社会治理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实质担当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其能力和作风,都影响着当地群众对执政党的评价。基层干群之间的不信任,不仅会令干群关系趋于紧张,更可能促使部分群众逐渐将对个别基层干部的不满,上升为对基层一级政权的不满,导致基层治理陷入“信任困境”:无论基层干部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都无法取得认可。
事实证明,干群之间缺乏信任,会极大地削弱基层政权的权威性,不仅表现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乏力,更意味着社会控制能力和动员能力的下降,发展的政策措施得不到群众认可,反倒被误认为是个人谋利的瞎折腾,由此不信任进一步加深,这对基层社会的建设发展与和谐稳定,影响更为负面。
从历史层面看,密切联系群众向来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当年,正是靠与群众的鱼水深情和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在白色恐怖中唤起工农百万,在极为残酷的斗争中建立红色政权。而今,部分地区干群间缺乏信任,其产生的负面效应不仅在于当地,更在消耗整个执政党的执政资源。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这种消极影响会因各种传播渠道突破一时一地,产生持久和放大的后果。作为人民选择的执政党,放大的“信任危机”会直接危及我们的执政根基。这正是胡锦涛总书记以峻切之言词,一再强调“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的根本原因。
筑牢基层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固然要靠在基层干部中进行党性教育,在思想作风上重提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但更重要的是整肃吏治、协调利益。前者事关权力结构,后者事关利益分配。对于前者,虽然推进基层民主已为共识、村民自治亦实践多年,但现实当中,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机制仍然存有弊端。一些地方片面唯上,“上情压倒民情”,导致群众敬而远之,信任难以建立;一些地方监督缺位,“独断代替协商”,造成群众心生怨怼,矛盾由此催生。
对于群众来说,最直接的诉求往往在于利益。群众的不满,往往源于分配不公、利益受损,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多肇始于此。这也说明对于基层干部而言,只有处理好群众利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疏解矛盾冲突、保持基层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否则,即便盖起了高楼大厦、修好了通衢大道,发展的正面效用也会大打折扣。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一个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人民。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方能为人民谋取福祉、为政党赢得民心,这是对基层政权最根本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