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分配机制_7节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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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节约奖励办法 1.目的:
为鼓励员工合理使用、保管公司物料,减少浪费;同时鼓励干部、员工有效开展工艺、方法等的创新活动,对通过管理、工艺、方法等创新改善带来物料多出、节约部分由公司根据物料的可使用价值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2.适用范围:木材、油漆、易耗品、包材等材料,(余料属万仕达公司资产,不在适用范围内)。3.评定小组: 4.职责:各部门:提交材料节约报告(含明细),节约材料退仓。品管部:检查、确认车间、仓库提报节约材料之品质。
物控:确认车间、仓库所提交材料节约报告的真实性及采购购买扣减的可能性。工艺组:确认车间、仓库提报节约材料的可使用性,新订单制成板材、夹板、实木预算时扣减节约材料数,并提供给采购课。
采购课:新订单制成《物料采购计划表》和发行订单时扣减节约材料数。财务课:节约材料数据汇总、奖金发放。评定小组:审核材料节约报告真实性及奖金额度。
稽核中心:监督对材料节约报告的审核、节约材料购买扣减、奖金发放等。5.材料节约初审、复审和订单扣减 5.1材料节约报告提出与初审
5.1.1各车间(含仓库)物料按生产合同或PO#入仓、出仓、存放管理,并清楚标示。5.1.2各车间(含仓库)按生产完成合同或PO#,对多出的物料划区域标示放置,并按下记规定时间内由班长(或以上)提报《节约物料上报明细表》。提报时间规定如下: NO.类别 提报时间 核准时间木材类按合同开料车间完成该合同包装完成 2 油漆类按合同油漆车间完成该合同包装完成 3 包材类累计一定数量采购购买扣减完成 4 仓库发生当日内按合同与供应商对账结款完成5.1.3材料节约报告的内容包含:节约出材料的合同、节约物料名称、数量、品质状况、节出原因分析等。
5.1.4物控对车间或仓库的材料多出报告进行初审(PMC主管主责),确认多出是否属实。审核前提:提报单位必须是按合同PO管理的要求提报。初审方法:截止于某一合同材料均未领入或使用,该合同生产完成后多出物料为节约物料。
5.1.5初审物控员需至现场确认多出物料,并抽点实物数与报告数是否一致。初审属实并确认可扣减后续材料购买数,在《节约物料上报明细表》上签许意见。5.2节约材料品质检验
5.2.1物控对材料节约报告中的物料确认属实前,由报告提交单位联系品管课(责任班长或以上)进行品质确认,并许意见。
5.3节约材料的可使用性:工艺组对材料节约报告中的物料确认如何使用及使用于何种产品上进行确认,并签许意见。5.4节约材料扣减订单购买数
5.4.1品管、物控、工艺组对《节约物料上报明细表》审核后,工艺组根据节约数据,对木材、油漆、易耗品等在新预算中扣减需求数量。
5.4.2仓库按《物料采购计划表》的合同,将节约出物料放置于对应合同物料放置位置,并于该合同生产时发予车间使用。
5.4.4品管、工艺组审核通过,采购扣减订单购买数后,提报单位将节约出物料退仓库,仓库予以接收、保管。
5.4.5如果需要修订图纸,工艺组应及时修订。
5.4.6稽核中心检查每一份属实《节约物料上报明细表》在新订单中扣除状况。5.5材料节约报告复审 5.5.1 材料节约报告复审由总经理主导,主要审核奖励金额、受奖单位、人员等。5.6材料节约奖励比例和奖金发放
5.6.1奖励比例:节约材料可使用价值的30%。奖励金额分配规定如下(以A为该合同总节约价值): NO.生产车间(A*30%)*80% 品管课(A*30%)*10% 物控员(A*30%)*10% 1 提报人:50% 直接上司:30% 间接上司:20% 品管员:5% 品质经理:5% 仓管员:5% 物控员:5% 5.6.2材料节约奖金发放:按
5.1.2提报和审核时间规定,复审核通过后,每月月早会上发放。5.6.3稽核中心将材料节约奖励状况予以通报、公布。6.管理约定:
6.1材料节约提报单位虚报、谎报导致后续合同材料不足,不足部分全部由提报单位补单购买,同时,所有原发出的奖金从原奖励人工资中扣除。
6.2车间提交材料节约报告后,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回复,未及时予以处理回复的,乐捐10元/次。
6.3初次审核、品质检验敷衍,经确认与事实不符的,或导致后续合同材料不足,由总经办向相关责任人开具乐捐单50元/次。6.4其他未按《材料节约奖励办法》执行的,乐捐10元/项。7.相关表单
7.1《节约物料上报明细表》
所谓材料成本差异,是企业对材料的采购、收发,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方法进行核算时所形成的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在有的行业会计制度中,也将此称为“材料价差”。
一定时期内(如一个月)全部材料成本差异额与形成该额的全部材料计划成本额之比,称为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节约用红字,超支用兰字)。“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材料成本差异又称“材料价格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成本间的差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外购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工作质量。在材料日常收发按计划价格计价时,需要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材料科目的调整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超支额,贷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节约额。发出耗用材料所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从本科目的贷方转人各有关生产费用科目;超支额用蓝字结转,节约额用红字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明细分类核算,可按材料类别进行,也可按全部材料合并进行。按材料类别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可使成本中材料费的计算比较正确,但要相应多设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增加核算工作量。如果将全部材料合并一起核算,虽可简化核算工作,但要影响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因此在决定材料成本差异的明细分类核算时,既要考虑到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又要考虑核算时人力上的可能性。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根据发出耗用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分配率进行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差为正数,表示实际大了,叫“超支差”;差为负数,表示实际小了,叫“节约差”.在发出材料时,先结转的是计划成本, 然后再调整为实际成本。公式变换为: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在这个式子中,材料成本差异是正数就加,是负数就减.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独设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的计划成本所包括的内容应与其实际成本相一致,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地接近实际。计划成本除特殊情况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月的实际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四、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入库材料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的金额应自“原材料”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金额,记入本科目的借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金额,记入本科目的贷方。
(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关于计划成本下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是存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会计业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也是会计实践中应用的难点。如何提高这一部分学习和应用的效果,下面就此做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材料成本差异核算的内容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成本差异是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方式下,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但这里指的材料,不仅是“原材料”帐户核算的内容。还包括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部分。但材料成本差异并不核算存货的所有内容,其明细帐的设置与材料采购帐户是一致的,即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二、明确材料成本差异帐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帐户的内在关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其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要遵循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这样月未必须将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及发出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是一个调整帐户,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调增、调减,反映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差异的调整是计划成本核算的核心问题,要做到熟练、正确地调整差异,笔者认为,必须要明确材料成本差异帐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帐户的调整与被调整的关系,从内涵上加以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对某些帐户的方向进行死记。这里需要再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材料成本差异调整的是其所对应的一切帐户,如“材料采购”、“生产成本”等,事实则不然,其调整的是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帐户。以原材料帐户为例,如对收入业务加以调整,假定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帐簿是就有“原材料”帐户借方为100元),实际成本为105元(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超支),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帐户必定在借方加以调增5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两帐户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05元;如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实际成本为98元(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节约),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帐户必定要在贷方加以调减2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8元。同样,如对发出业务调整差异,也可采用上述换位理解的方法,如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帐簿上就有原材料贷方1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超支2%(即100元的计划成本应负担差异之元,实际成本为102元),则在“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帐户的贷方必定要调增2元,两帐户反映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2(100+2)元;如发出原材料为1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节约2%(即100元的计划成本应负担差异一2元,实际成本为98元),则在“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帐户的贷方必定要调减2元,用红字反映,有的同志可能有疑问。为什么不用“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的借方金额反映,而在贷方用红字,主要是因为发出材料体现为原材料帐户的贷方,为与被调整帐户方向一致,便于从调整的角度加以理解。通过上述举例可看出,只有明确材料成本差异帐户与被调整帐户的内在关系,才能准确熟练地把握调整的内容、方向和金额,也会很直观地明白了大家习惯上讲的“对收入业务调差异,超支计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计贷方:对发出业务调差异,均计人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三、明确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环节材料成本差异核算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收入与发出环节的差异额,因收入的途径及发出的用途不同,因此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