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_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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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岗位设置、操作和管理,保证xx局会计电算化的安全运行,推进全局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财务会计业务电算化,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科负责全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实施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第五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配备会计电算化人员,合理设置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分为:数据处理、审核、出纳、数据分析、系统管理员等岗位。

第六条数据处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输出,并对相关会计数据进行处理,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

(二)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的输入、备份和输出;

(三)负责对审核人员的数据处理错误,及时修改;

(四)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所需电算化会计信息。

第七条审核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各类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退还有关人员更正后,进行再审核;

(二)负责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负责对银行存款日记款、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

(四)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审核;

(五)审核财务数据库内会计数据与书面资料(含凭证、账簿、报表)的一致性。

第八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并逐日逐笔签字确认后登记日记账;

(二)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负责在输入收付款凭证的当天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三)负责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发现双方余额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年终对输出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九条数据分析岗位职责

(一)负责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会计数据分析方法;

(二)负责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预算执行差距,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

(三)负责对计算机内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单位计划、国库支付、政府采购执行及资产管理情况,预测财务变动趋势;

第十条系统维护岗位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硬件、局域网络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二)负责电算化软件的日常维护及设置;

(三)负责指导财会人员按规定上机操作和进行密码修改。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应由单位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监督交接;

(二)移交人员对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要处理完毕,交接时应编制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监交人及交接双方签字,作为会计档案存档;交接完毕后,接替人员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

第三章会计核算电算化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或开始会计电算化工作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初始会计信息。

第十三条账务处理初始化

(一)收集初始数据。结出上年各科目的余额并试算平衡,如从年度中间开始建账还需要结出各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并试算平衡;

(二)建立账簿。根据单位选用的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需要,建立总账及各类明细账、辅助账;

(三)选择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科目编码规则、记账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凭证分类方法等。

(四)做好核算准备工作

1.输入操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姓名、操作权限、操作密码等;

2.在系统中建立或调整会计科目(账户)及辅助核算(含项目核算、部门核算等)体系;

3.输入初始数据,首先输入期初余额,对于年初启用的会计核算软件,上年年末余额就是本期期初余额;如果在年度中间开始电算化,各科目的年初余额、借贷方累计发生额都必须输入。其次,逐笔输入未结清的往来款项;

4.对凭证处理进行基础设置。

第十四条审核、录入

(一)审核原始凭证。对单位发生经济业务事项所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二)编制输入记账凭证。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输入电算化系统;

(三)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审核应分别由不同人员完成;

(四)差错更正。已输入数据如有差错,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

第十五条记账、对账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账;

(二)对当日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备份;

(三)总账与明细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辅助账与相关明细账每季至少核对一次。第十六条结账

月末对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才能结账。在结账前对当月各类帐务数据和报表进行备份。

第十七条报表

期末根据账簿生成各类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保证帐表一致。

第十八条打印会计账簿

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会计账簿按月打印。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并签章。

第四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

(一)计算机打印的纸质会计资料;

(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应及时打印出纸质会计资料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签章。

第二十一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归档前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二十二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借阅、鉴定和销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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