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_教职工聘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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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和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职工结构,真正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聘任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 长:李正祥 李再祥副组长:吴光国 胡明强 周艳红 佘跃柱成 员:桑子华 唐维刚 刘波 李望平 龙胜 曾建刚职 责:制订聘任方案,按方案实施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主任: 佘跃柱成员:彭国玉 莫月红 黄展 李是行
二、聘任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择优选能、优化组合原则。
3、自上而下的原则。
4、双向选择原则。
5、服从大局、服从需要原则
三、聘任对象
1、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确因工作需要的临时工。需要调动工作单位的教职员工请务必于2008年7月15日上午12点前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辞聘申请,学校不再聘任。在职在编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聘任工作或在聘任中拒聘的,学校视为放弃应聘,将不予聘任。因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认定病休。病休期间,学校不予聘任;本年度内康复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聘任或不聘任。
四、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4、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6、符合教育工作者年龄要求。
7、教学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职员要求学历在专科以上,工人要求学历在高中以上且具有本工种上岗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①严重违法、违纪,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者;②不服从工作安排,抵制学校制度的顺利实施,造成不良后果者;③工作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劳动纪律松弛,工作质量差,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④健康状况差,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五、岗位职数
1、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详细附件一)。
2、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数(详细附件二)。
3、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育教学人员岗位职数(下期开学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鉴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有的已由上级任命,有的已通过选举产生,因此上述工作岗位均不列入本次教职工聘任的职务聘任工作范畴,岗位职数不再变动。但有意参加教学岗位聘任的,等同于相应岗位人员聘任。岗位职数多于应聘人员意向数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并征求有关对象意见后予以补齐聘任。
六、工作程序1、2008年7月8日前,制定《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关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2、2008年7月8日下午,召开校长办公会,讨论《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2008年7月9日至10日,召开教代会,审议《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下发到各教职工。
4、2008年8月24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下发《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5、2008年8月25日下午5点前,全体教职员工分别向职能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递交《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工作岗位申报意向表》(详见附件四)。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主管副校长递交本表。下午6点前,上述所有《意向表》均交到办公室。
6、2008年8月2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聘任。
7、2008年8月27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宣布聘任结果,由校长向被聘教职工签发聘任书。
七、聘任顺序
1、先部门(科、室、组、中心)负责人,后一般人员。部门(科、室、组、中心)负责人聘任一般人员之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2、先教学人员,再教学辅助人员,后后勤工作人员。
3、先高
三、再高
二、后高一。
4、先班主任,后科任教师。、5、先正式职工,后临时工。
八、解聘与对拒聘、落聘的处理
1、在聘任期内,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群众意见大的人员,或给学校工作、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校长有权解除对其聘任,被解聘者应自谋工作。自解聘之日起,其工资及福利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处置。
2、被聘的教职工若无充足理由说明其不能胜任被安排的岗位工作,一般不能拒绝聘任,若拒聘不如期上岗工作,自聘任之日起,学校停止一切福利待遇,并提请上级作自动离职处理,其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
3、教职工在双向选择中无岗位者属落聘,凡落聘人员均上报教育局备案,落聘人员可以联系调出学校工作,学校同意办理有关手续。落聘人员中,本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为学校做临时工作的,学校可以考虑安排。
九、福利与待遇
1、所有被聘教职工均可按不同情况和标准享受学校确定的福利待遇。
2、临时工的工资标准或福利待遇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工作保障
1、保持稳定。在聘任工作未完成前,全体教职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在此过程中“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学校秩序的正常与稳定。新聘任上岗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严肃纪律。在聘任过程中,严禁拉关系,严禁打击报复,严禁出现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等现象,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本项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领导小组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及不正之风。本方案经由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八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一: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岗位职数。附件二: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数。附件三:《望城县雷锋职业中专2008—2009学年度教职工工作岗位申报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