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公信力建设_浅谈政府公信力建设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试论政府公信力建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浅谈政府公信力建设”。

试论政府公信力建设

江南大学 李猛

指导老师 杨宝国

摘要:政府公信力体现了政府的信用能力,反映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稳固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执政资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着地方政府的权威流失、公共政策的执行乏力、腐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及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等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应从理念转变、制度完善、职能转变、政策制定、流程优化五个层面着力。从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关键词 政府公信力 信任危机 重塑

一、政府公信力的基本理论

(一)政府公信力及其主要特征

(二)政府公信力的价值定位

(三)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

(四)政府公信力的效应分析

二、目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目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二)目前我国政府公信力流失的问题分析

三、重塑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对策思考

结论 参考文献

【1】唐铁汉.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J].中国行政管理,2005(3).【2】崔光胜.我国政府诚信问题研究[J].公共行政,2005(1)

【3】高卫星.试论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与重塑[J].中国行政管理,2005(7).【4】唐铁汉.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J].中国行政管理,2005(3)

【5】朱光磊、周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 【6】吴晓峰,近年来政府公信力研究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8.05.一、政府公信力的基本理论

(一)政府公信力及其主要特征

所谓“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依据于自身的信用所获得的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它体现的是政府的信用能力,反映的是公民在何种程度上对政府行为持信任态度。因而,这一概念事实上囊括了政府信用与政府信任这两者的全部内容。具体地说,政府公信力这一概念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要素:理念。理念是一种向导,它告诉人们如何从事。正确的理念自然引导恰当的行为,这说明理念具有指导性。政府公信力不仅与政府自身表现有关,而且与信任投入者密不可分。众所周知,现代政府的产生基于人民的授权。有了政治合法性,便有了政府的行政资格。合法性“是对统治权力的认可”,是国家公民对现政府的认同与遵从。这种认同和遵从是建立在一系列条件基础之上的:被统治者的首肯是合法性的第一要求;第二要求则涉及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认同,但认同需要社会满意度;第三要求与法律的性质和作用相关联。在马克•夸克看来,如果上述因素能够很好地结合,那么政府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合法性带来的将不仅仅是秩序和效率,还有司法的公正。[3]由此看来,政治合法性是政府公信力的第一要件。人民至上理念是政府题中应有之义。政府能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系到它的政治合法性与公信力。

第二要素:行为。行为根植于理念。而行为愈正当,行为主体获得的信任值就愈高。较之于统治行政阶段和管理行政阶段,更高一级的公共行政阶段才是迄今为止我们追求的、最理想的状态。政府的职能已不再是统治,也非管制,而是服务。政府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是治理而非统治。治理所追求的是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通过不断地满足国家公民的利益需求,将权力和威严升华为能力和威望,从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第三要素:结果。政府管理效率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必然结果。政府管理效率是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政府的非赢利性及产出的公共性与服务性,决定了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这种需求,是社会公众审视政府能力与表现,乃至政府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尺度。效率高低决定结果好坏,而结果好坏又决定政府公信力的强弱。

(二)政府公信力的价值定位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有商鞅立木为信,推动变法,一统六国。“千金一诺”、“君子一言”、“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信守不渝”等成语比比皆是,言犹在耳。然而,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诚信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假证、假药、假奶粉、假学历、假老虎”等事件不一而足,社会诚信、政府诚信不断受到拷问。

那么,何谓“诚信”呢?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意思是说,诚是天和人的最高原则。“诚”就是真实不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信”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古代先哲们认为,诚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道德修养的前提,无诚则无德。诚也是一个人为学和立业的根本,无诚则事难成。而信以诚为基础,以义为准绳。诚信要求人们守信履约,不弄虚作假,不欺诈为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诚信又意味着什么呢?在经济建设方面,诚信意味着公平与效率,彰显的是企业文化和市场竞争力。在政治建设方面,诚信意味着公信力,意味着政府的影响力、号召力,彰显的是政府的执政效能和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在文化建设方面,诚信意味着不浮夸,不虚构,不作假,科学发展,实事求是,我笔写我心,我行无愧我心。在社会建设方面,诚信意味着道德和风貌,彰显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精神实质。

在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诚信概念上,政府的诚信是基石,是基础,是带动社会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的排头兵和先锋队。因为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将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在打造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问题上,诚信不仅仅是呼吁公民或者公务人员个人的诚信观念。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是在执政过程中,与企业、团体、公民等多方力量在政治、社会和市场等不同领域通过互惠、习俗、强制、行为等博弈活动逐渐形成的。公信力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公信力的形成非一时之力,非一事之功。

首先,公信力的建设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这里有一个公权力的问题。毫无疑问,公权力本身来自于人民,人民赋予政府公权力,政府又把权力授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行使。在整个过程中,为规范公权力的使用,法律以其震慑性、权威性、强制性划定了一条刚性的制约红线。作为政府,建设公信力,最核心的任务是建设法治政府,弘扬法治观念,杜绝执行过程中的公权力异化滥用、执行不力、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真正实现依法治权,职权法定,越权无效,从而在公权力的制约和规范运行中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其次,公信力的建设要以制度为保障,坚持按章办事,照章执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工作中实践经验的理性归纳和运行规律的科学

总结。规章制度以其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管理提供了一个比较科学公正的框架。但是,规章制度毕竟不是万能的,规章制度的质量受到制定时的客观环境制约,再好的规章制度随着时间的流逝、客观环境的发展也必然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或片面性。这就使规章制度成为公信力建设中一道柔性的屏障。在执行的过程中,既要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保持制度的实效性。最后,公信力的建设要以坦诚为基础,坚持信息公开,坚持沟通与交流。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政府的坦诚、政府与民众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尤为重要。因为坦诚是信任的基础。没有沟通,没有交流,何来的信任?更何况理解与合作。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勇者和诚者。没有沟通与交流的信息公开,是被动的、机械的信息公开,至于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不过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镜中花、水中月罢了。因此,要建设政府的公信力,就要着力打破“神秘”政府观念,打破“潜规则”,大力倡导信息公开,因地制宜,因时因事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从而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诚信是一种美德,是个人品质、思想道德的升华,更是政府、企业、公民间协调相处的一种机制,一个体系,一道刚柔相济、相辅相成的防护网,对公务人员是规范,是约束,是保护,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则是实打实的维护和保障。只有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求真务实,坦诚相待,树立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神秘政府向透明政府、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利益政府向利益中立政府转变的现代政府理念,大力推行制度创新,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才能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三)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

对于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应该从政府的诚信程度、服务程度、依法行政程度及民主化程度四个方面对政府公信力进行评价。[4]也有研究者为政府公信力设计了更为具体、可测量的评价指标,如熊光富将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因素划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行政主体、体制因素、政府实力和绩效、管理因素等,每一因素均设置了相关的具体衡量指标。

(1)政务公开与透明

按照现代国家理论,政府是由社会公众授权而承担管理社会的职责的,作为代理人的政府有必要及时向作为委托人的社会公众提供自身能力及所代理事务等方面的信息,当公众满意之后,政府与社会公众间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才具有存续下去的依据。基于此,政府及时对政务进行公开,使其透明化是取信于公众的重要方式和举措。因此,政务的公开和透明化是对基层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这一标准可细化为基层政府决策听证情况、政务网站建设情况等。(2)依法及廉洁行政

法治政府的建设是我国政府建设的重要理念及目标之一,其基本要求是建立完善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做到行政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行政氛围。违法行政的政府无诚信可言,因为它首先违反了最基本的社会规范。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它更多担任着执法者的角色,它是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社会公众进行对接的端口,基层政府对法律的执行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作为对基层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指标之一,依法及廉洁行政在实践中具体可细化为,政府行为是否有合法的依据,执法是否到位,行政人员是否清正廉洁等。

(3)科学及民主决策

决策是基层政府各类行政行为的起点,而决策的质量、效率及效果将会对自身的公信力产生直接影响。合乎民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决策将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而一个不科学的决策则会损害公众的切身利益,进而降低其对政府的信任。决策的科学和民主体现了决策的确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前者用于表示决策的准确性,即该决策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所要面对的问题,后者用于表示决策的民意来源,即该决策能够代表多大范围内的声音。作为基层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它在政府实践中体现为决策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规范、调动下级及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等。

(4)公共服务供给力

政府合法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是向公众供给公共服务,既包括国防、治安等 安全类公共服务,也包括教育、医疗等保障类公共服务。基层政府作为政府直接面向群众的重要窗口,能否优质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将直接影响公众对其的评价。这在政府运行的具体环境中,既表现为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又表现为其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运作效率。

(四)政府公信力的效应分析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整体上处于下降态势。形势比较严峻。近些年来,针对政府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多次发生,针对政府官员的恶性犯罪案件也不少,民众参与政治普遍冷淡。于此可以看出,政府的形象不再那么光辉高大,其公正性和为人民服务的无私性遭受质疑,其凝聚力和号召力略显苍白。虽然政府和人民保持一定距离,人民对政府存有一定程度的不满和质疑是正常的,适当的民众 独立性可以推动政府建设与时俱进,避免像上世纪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那种运动式社会动员给全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但政府和人民如果始终处于相互怀疑、不信任和敌视状态,最终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百弊而无一利,具体来看,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水平是不一样的。从横向比较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公信力一般高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好,政府有财力去为民众提供充足又优质的公共产品,也能够更好地去执行“多予少取”的惠农政策:另外东部地区市场化水平高,市场和社会对政府建设提出了高要求,政府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服务性政府的理念进行改革和建设。通过机构精简优化、政务公开、听证会等拓宽民众参与政治的渠道。获取民众的信任和支持。而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基层政权财政收入不足,尤其在农业税费改革后,地方财政更加入不敷出,基本成了“吃饭”财政,甚至负债累累。在这种状况下,地方政府不仅不可能去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有时甚至还挪用上级拨下来的各种款项。再加上政府行政理念落后,行政方式僵化,政府和人民的关系趋于紧张,政府公信力急速下降。从纵向比较看,中央政府的公信力高于省政府,省级政府的高于基层政府的,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最低。

不可忽视,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有其宏观的社会大环境。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轴的改革开启了中国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村落文明向工业社会、城市文明变迁,这种整体性社会转型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是“第二次革命”。在转型过程中,旧有的社会秩序遭到迅速解构,而新的社会秩序正在慢慢建立,新社会规范因其认同基础薄弱而显得软弱无力,而旧的社会规范正在失去社会基础而对新社会失去足够的效力。整个社会处在新旧因素相互交错、冲突和共同作用情况下,社会容易出现失序和失范。各个领域存在许多不公正和丑恶现象,诸如因政治权力缺乏足够监督导致贪污腐败,市场经济机制扭曲出现坑蒙拐骗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人自危和自保,彼此信任程度整体下降,这种社会人文环境必然影响和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但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源于政府因素,各级政府应该为公信力下降承担直接的责任。首先,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致命性伤害的是权力腐败和官僚主义,是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和作威作福的官僚主义作风。其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低,无法满足民众生活和发展需要,而公共产品直接关涉到群众利益。低效服务致使政府行政绩效的公信力大幅下降。再者,政府行政的合法、透明性不够,决策中的民主性不高。民众的知情权和参政要求 没有得到尊重,也导致政府行政过程的公信力不够。最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受 各种主客观原因影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政府官员任免、升迁没有更好地体现民意,政府合法性受到部分质疑导致政府产生的公信力不足。

二、目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的复杂性、开放性和多变性已经很突出,国家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这也构成了我国政府公信力下降的背景条件。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以及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质量和意识,与社会和公民的价值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多种非理性

行政行为的存在,又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行政能力,损害了政府权威, 影响了政府形象,降低了行政效益,使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公众不断增长的行政需求之间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矛盾。公民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和不信任感有了相当程度的增长。

时代及社会因素。随着工业化和科技发展,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如人口膨胀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环境恶化问题,失业问题,健康问题,犯罪问题,交通问题,层出不穷,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政府所面临的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动荡 性和多元性环境,导致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增加。另外,社会信用缺失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成为我国目前经济乃至社会整体面临的最严峻问题之一。失信行为涉及范围从商品生产者到销售者,从普通老百姓到政府要员,从政治、经济到科学、文化 和艺术,从国内到国外,其足迹可以说是遍及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在社会诚信缺失的大环境下,政府信用也必然呈现出下降趋势。

政府因素。第一、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差,暗箱操作使行政神秘化。在我国,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往往被忽略、忽视或有意模糊,恶意封堵政府信息的行为也是屡见不鲜。长期以来,我国的地方政府部门习惯了发号施令,习惯了“关门制定政策”。一些人在维护政府形象的 旗臶下维护着某些地方或某些个人的私利,而臵公共利益于不顾,千方百计封堵真实信息。政府信息渠道的不畅通、信息 不透明带来政府公信力的弱化所付出的代价是极为沉重的。第二,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 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第三,公共行政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 并且责任机制薄弱。一些行政形式理性化的结构要素如“功绩制”原则等被形式化地加以利用, 成为部分官员获取政治机会的工具。至今我国还没有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行政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在对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上,往往只追究其主观过错,而对其客观过错则较少追究或不予追究。法律的惩罚力度太小,失信成本远小于守信成本。尽管目前开始采用行政重大责任的问责制,但制度运行尚不规范, 最终将会导致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等状况。第四, 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不强,难于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出现危机,政府应该全力解决问题。如果危机爆发后,政府不是全力解决危机, 而是先掩盖问题,隐瞒基本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也会加剧公民的心理混乱,甚至引发过激行 为。在危急的关键时期,政府不能有效地号召和引导全社会,必然导致公

众不信任感的蔓延,威胁其合法性基础。

公众因素方面。首先期望过高。公众对政府的期望太高,要求政府解决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事情。许多人一方面要求政府削减税收和减少开支,另一方面却希望政府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其次认识不准。受种种因素的影响, 公众很难全面地认识政府,而更多地将目光聚焦于政府的负面,并且夸大了这些负面的东西。

三、重塑我国政府公信力的对策思考 1 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唯一执政党,其基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牢记党的基本宗旨,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唯有如此才能无愧于我们人民政府的称号。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员,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公仆意识,才能恪尽职守,做到权为民所用。但遗憾的是,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把党和人民群众赋予自己的权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把其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贪污腐化,堕落奢侈,严重败坏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还有一部分地方政府 的主要官员,由于学习不够,不能正确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能严格依法行政,工作决策主观武断,随意性强,经常造成工作的重大失误;还有一部分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好大喜功,为了制造个人工作政绩,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惜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搞形式主义,这些都严重败坏了地方政府的形象,损害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要提升我国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必须要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主要官员的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这是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前提。强化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度

地方政府应围绕行政行为的规范化、行政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政府信息的公开等工作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设。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高度集中的国家和社会一元化组织结构的经济基础,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社会角色中的“公民”与传统国家角色中的“公民”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和对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督。“现代政府的要求给公民更多的发挥影响提供了机会,并引入了制约行政力量的机制。”在这两者之中,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监督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传统政府行政过程中,虽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行政监督机制,并鼓励社会监督,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内部行政监督机制的有效运作需要加强贯彻落实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实施的监督工作,形成制度化,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还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工具,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切实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权力分配

推动政府还权于社会和民众,政府只管大政方针和做好社会服务工作,能够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的认同程度和信任感。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有所缩小;第二,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物,并能积极影响政府行政行为;第三,从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来看,既要确保政府职能与社会职能有效分开,又要使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一种伙伴关系,能积极产生良性互动,从而有效提升政府的绩效。

同时,随着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理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及其他上级政府间的关系,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职能、权利、责任等问题,成为重中之重。

地方政府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下层政府常常处于非常尴尬的被动状态,一方面上级政府将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责任给了下级政府,一方面却没有赋予下级政府相应的财权,这样一来造成了下级政府在相关问题上陷入“,自

有余而力不足”的艰难境地,这无疑降低了地方政府在公信力建设方面的成效。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间的关系顺畅还需要严格规定各自在地方发展过程中担负的职责,享有的权利,否则很容易造成不同层级间的政府职能交叉重叠,同一事件却多头负责,甚至会造成政府间“踢皮球”的不良后果。基本原则即是要保证下级政府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职、权、责、利相统一,在服从上级政府指导、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保持必要的独立性。只有划分清楚下级政府的具体职责,地方政府才可能将有限的资源应用到自己所管辖内的事务中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才能让社会公众充分感受到一个高效能、负责任的地方政府,才能提高地方政府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而提高地方的公信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解决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问题,首先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必须将岗位设置标准制度化、规范化。政府工作岗位的设置是有严格规定的,职责也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对于考生的具体报考条件限制也应该有统一设置的标准,从源 头上杜绝“因人设岗”和不恰当的条件限制。面试环节的方式方法也应该得到规范。在东部发达地区,公平有效的公务员面试操作己经得到有效实践,即在面试过程中尽力使用回避原则,考官与考官之间应该是互不相识的,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暴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从而确保进入公务员系统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决策能力。

在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应注意对在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是提高公务员体系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应对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成为极为紧迫的工作,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必须对政府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技术技能进行全面的培训。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只有让“服务理念”深入工作人员头脑,内化为工作的指导思想,服务型政府建设才可能切实开展;技术技能的提高是建设服务

型政府的技术支撑,工作人员拥有先进的技术技能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各项职能,从而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结论

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将对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和发展造成影响。因此,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已经是一个关键又急切的问题。加强地方政府诚信的建设,提高地方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诚信,保持和维护全国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不断完善各种法律和制度建设,建设具有高度诚信的地方政府,是当前地方政府建设重要内容。提升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任重而道远。因此,加强地方政府公信力研究,这既是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社会课题,我们只有从多个角度、多学科,学习和借鉴国外提升政府公信力的经验和研究成果,调动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参与热情和责任,不断探索,才能探寻到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的理论和路径。

《试论政府公信力建设.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试论政府公信力建设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浅谈政府公信力建设 建设 公信力 试论 浅谈政府公信力建设 建设 公信力 试论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