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规定_工作服发放及管理规定
工作服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服发放及管理规定”。
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洁白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污垢、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帽。
三、工装配制说明
1、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内,可发放工作装。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4、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各门诊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医务人员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勤,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
4、各门诊在一个月内医务人员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门诊医务人员总数20%的,该门诊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医务人员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7、工装穿满两年的,公司统一更换,不扣除任何费用。
五、本规定由各门诊负责具体实施;由总经办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总经办
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