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_厦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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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
(2018-2020年)
2018年1月
目录
前言.....................................................................................1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2
(一)发展基础....................................................................2
(二)发展短板....................................................................4
(三)发展环境....................................................................5
二、总体要求..........................................................................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7
(三)发展目标....................................................................8
三、重点任务..........................................................................8
(一)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8
(二)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9
(三)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9
(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1
(五)加快技术研发创新....................................................12
(六)鼓励模式创新...........................................................13
(七)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14
四、立足优势节点推进重点项目............................................15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配套系统项目....................15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15
(三)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16
五、保障措施........................................................................16
(一)健全组织保障...........................................................16
(二)完善配套政策...........................................................17
(三)加强融资保障...........................................................18
(四)营造发展氛围...........................................................18 附件: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表...............20
前言
新能源汽车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厦门市“十三五”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能源汽车创新要统筹规划。为落实总书记指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的通知》(闽政〔2017〕36号),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生产及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发展规划意见。本规划以2017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 “十三五规划 ”目标与任务,以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环境为抓手,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目前,我市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家,新能源客车产能2万辆,涵盖新能源大中型客车、轻客以及各类专用车。2015-2017年,新能源客车销量累计2.6万辆,产值超过200亿元。此外厦门钨业依托电池、稀土材料的技术优势,正加快在新能源车的电控、电池及电机设备等领域的扩张。
1.整车企业。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集团”)其旗下在我市有厦门金龙联合、厦门金旅两家新能源客车整车企业,年产能达到2万辆。2016 年新能源客车销售量1.6万辆,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列第2位,产品出口泰国、新加坡、以色列、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厦门金龙集团依托集团内的国家级客车试验中心,具备新能源客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测试、检测条件,通过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龙新能源科技公司掌握新能源客车“三电”核心技术。厦门金龙新能源科技公司开发的产品通过迭代更新,其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与厦门法拉电子、宏发电声、丞信电子在汽车电容、高压继电器、汽车电控系统等领域展开合作,一体化设计的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厦门钨业立足稀土永磁材料优势,正在加快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研发,由稀土永磁材料向下游应用技术转型。目前已通过和世界知名的电机制造商日本爱知电机株式会社合作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成为宝马、奔驰、通用、本田、日产等知名客户的供应商,2016年占有全球新能源汽车空调电机市场的25%份额。此外在电池材料方面,厦钨目前拥有镍氢电池负极材料(贮氢合金)和锂电正极材料两大产品线以及一个电池回收生产线,其中贮氢合金产品是国内唯一能出口车载动力电池材料的厂家,市场份额连续几年在国内处于第一位置,锂电正极材料年产能18000吨,年销售16500吨,产销量位居国内前列,服务于松下、三星、ATL、BYD等国内外知名电池客户。
3.其他配套。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2015-2017年建成公共区域充电桩超过1800个,其中厦门金龙特来电在我市已建成并上线投入使用共计890个,其中自营543个、市公交集团场站347个。此外厦门闽光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采用自有技术已在厦门建设运营14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有充电桩117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研发应用方面,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公司所生产的新能源车配套设备具有广泛应用前景。新页微电子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是国内、国际电动汽车充电标准主要制定单位之一,其无线充电芯片与充电方案技术已达到国际水平。晟硕科技在金属密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以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优势。
4.推广成效。截止2017年9月底,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2143辆。公交车方面,全市公交车目前保有432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1570辆,占比36.3%。巡游出租车方面,目前出租车保有5962辆,其中 新能源汽车954辆(含换电模式运营)。网约车方面,目前保有6872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489辆。分时租赁方面,厦门目前主要有4家分时租赁运营商,均采用纯电动汽车,目前市场已投入500辆。其他方面(含私人和其他领域),新能源车7630辆。
(二)发展短板
1.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较弱。我市具备较好的电子技术发展基础,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对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的核心技术掌握,与国内行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研发投入较少,投入的资金和人才难以突破瓶颈。
2.整车制造自动化程度不高。整车企业基地分散,产能局限,规模难以突破,在工业4.0等项目上,受到厂区限制条件无法实现整体提升,应对新能源汽车新一轮的制造变革难以跟进。
3.零部件配套体系不完善。我市新能源整车零部件配套企业专业水平较低、规模较小,多为贸易商,自主研发制造体系不成熟。导致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自制率和自配率低,难以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技术变革发展机遇,以及支撑整车产业发展。
4.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缺口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竞争激烈,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三电”系统的高级管理人才和研发人员、技术工人紧缺,我市的房价、生活消费水平和人才政策较全国不具优势,人才流失严重,同时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
5.基础设施滞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社会停车场利益群体分散,停车矛盾突出,配套政策未能切实落 实,影响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发展环境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各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共同的战略取向。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汽车产业链价值远高于其他产业。当前,国际新能源汽车已进入产业化的快速推进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开始加速发展且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1.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产业化阶段。传统汽车所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能源短缺和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世界主要汽车工业发达国家达成共识,通过制定国家能源战略、提高节能排放标准、实施重大研发工程、推出市场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快速提升、成本持续下降、产品稳步增多。2016年全球主要国家新能源汽车销售超过80万辆,我国销售达到50.7万辆,中国占全球新能源总销量5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力度持续加大。2010年,我国将新能源汽车产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国家战略高度予以大力支持。国务院2012年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2号)、2014年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始加速发展。从推广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政策、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扶持性电价、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等中央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地方扶持政策也在加快落实,资金配套、车辆上牌和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不断出台,如《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5〕133号)、《厦门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6〕435号)、《厦门市2017-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7〕374号)、《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5)》和《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政策。进入“十三五”后,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公认不可逆转,由导入期进入成长期。
3.新能源企业产业技术加速突破。几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产业快速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控系统、驱动电机以及上下游产业链投资明显加速,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产业关键技术快速发展,整车技术稳步提升,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性能指标不断提高,成本显著下降。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资,扩大规模,加强研发,国外的新能源企业也都在中国快速布局。积分制度和碳排放管理的实行,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我市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抓住历史机遇,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结合“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优势环境,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为产业龙头,以新能源汽车为载体,在我市重点区域及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配合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我市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安全、环保、质量、效益为中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优化升级,提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指定用车”的品牌附加值;突出我市新能源客车品牌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拉动相结合。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在建立打造适宜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城市环境的同时,支持产业和资本层面的合作,支持产业与各高等院校的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投向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
2.坚持技术驱动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发展新能源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与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举,大力培育和扶持本地优势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推广应用,结合重点推广应用领域及重点推广应用规划项目,积极利用市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市场应用带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可持续性发展。
3.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整车企业发展关键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通过“两化”融合标准体系贯标和试点示范,大力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生 产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智能制造,关键智能制造装备的应用,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改造。
4.坚持机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为着力点,优化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巩固客车行业领先地位。以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为核心,优化产业基地,形成产业优势。引导优势电子信息产业、高等院校和新能源整车企业协同创新,提升产业纵向协同及横向合作的效率。
(三)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和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结合“总部经济”发展策略,融入“一带一路”和“海西”核心区优势,到2020年,力争形成一个产业格局,带动一批相关企业,实现一个目标突破,即形成一个总部基地+两个制造基地+一条配套集群的产业格局,将湖里区作为新能源客车总部基地(总部集团、科技研发中心、信息中心、销售中心等),打造集美区、海沧区两个新能源客车制造基地和关键核心零部件配套集群,形成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拥有领先地位,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相关产业龙头企业,继而实现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
依托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推动我市产业链提升发展。重点突破新能源车型正向开发和车身轻量化技术应用,加强新能源汽 车系统集成技术创新,提升整车性能,通过智能制造项目降低制造成本,根据我市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需求开发适用且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推动我市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密切关注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动态,对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研发。加快推动新能源车建设项目,以产学研合作项目,带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提升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方面,根据“一个枢纽、两个交通圈、三个城市”的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结合空港、码头、快速公交、轨道交通接驳、物流等领域的发展,为打造“绿色智能交通城市”提供新一代高性能的新能源智能网联车辆。
(二)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
以金龙集团的三电零部件产业和厦门钨业的新能源电机产业为核心,推动金龙新能源科技、法拉电子、宏发电声、丞信电子、新页微电子等企业在汽车电容、高压继电器、汽车电控系统、充电系统等领域展开合作。支持厦门钨业在电池正极材料和对稀土永磁材料向下游应用技术延伸,大力发展车用永磁电机产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以及厦门大学在电池材料方面的研究成果,鼓励“政产学研用金”联动,引导企业努力突破新能源汽车整车和“三电”系统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促进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系统、电机系统、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系统总成等研发和突破。
(三)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
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155号)。到2020年,建成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相适应的充电设施网络,确保满足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1.做好规划布局落实政策要求。将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根据《厦门充电基础设施2016-2020年规划》(厦府办〔2016〕130号)文件要求落实规划布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严格落实厦府〔2016〕155号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2.规范流程打通瓶颈。规范充电设施网络建设涉及规划、土地、电力等部门的审批建设流程,加快部分规划、改造进度。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和住宅物业等产权主体,引导谁建设谁收益,解决有需求、有条件、难落地的瓶颈。
3.完善供电配套及电价政策。根据我市充电设施网络建设规划,落实供电配套和改造项目,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优惠政策,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商改造10KV高压专变接入供电网络,解决已建项目报装独立电表,提高目前已建成充电桩的使用率。
4.引导多方投入。目前我市除厦门公交集团外,主要充电运营商有厦门金龙特来电、国网厦门电动汽车、厦门闽光电气实业公司、厦门市政空间运用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和引进国内领先的充电网络运营企业参与我市新能源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
(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以打造适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环境为重点,结合政府示范及社会用车的先行效应,扩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通过公共领域的普及应用带动私人购买,引导民众绿色出行,降低城市整体碳排放量,宣传我市新能源客车品牌。2018-2020年,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高于福建省要求的3%、4%、5%。
1.加大公交、旅游景区、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邮政、机场、景区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公共机构和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公交车方面。2017年底前更新投放422辆纯电动公交车;2018年,更新投放784辆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全市城市公交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公路客运车方面。2020年,全市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市出租车方面。2020年,全市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鼓励新增和更新的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城市专用车方面。2020年,全市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以上。私人乘用车方面。2020年,全市私人新能源乘用车累计推广超过2.06万辆。
2.推动企业和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中央和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分别给予国家和地方补贴。2017-2020年,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注册上牌的购车者,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鼓励公共停车场、旅游 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鼓励社会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对新能源汽车在我市“四桥一隧”等进出岛通道收费给予一定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参照省高速公路执行。为新能源物流车发放允许在市内道路通行的通行证。如出台汽车限购限行等政策,新能源汽车不列入限制范围,并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五)加快技术研发创新
1.加快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初级、中级、高级自动驾驶研发,并根据我市整体交通运输规划提供限定区域的示范运行。加快车端智能互联、“互联网+”应用,结合企业大数据应用及车联网增值服务,实现车联网服务二次销售。
2.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依照《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柔性生产,精益制造,提升制造品质,实现传统新能源产业相关制造企业的转型升级。
3.完善新能源整车企业运行监控平台应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关于做好福建省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产业〔2016〕17号)文件要求,在我市销售的新能源整车企业需具备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以及公共领域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关键系统故障和紧急情况预警实时监测系统,在我市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站(桩)企业也需具备平台监测管理 能力,并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的数据接入。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支持企业在境内外收购核心技术和优势企业,设立跨省、跨国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建立一批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室和重点实验室,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企业,按照工信部、省经信委有关文件要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厦门大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厦门客车整车和电池系统及智能网联配套关键产品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建设。
(六)鼓励模式创新
1.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确定合理的授信权限和审批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配股、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汽车金融、分时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市内汽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联合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发展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新步伐;在私人使用领域,支持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商业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建设及运营企业通过采取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七)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
1.推进新能源汽车人才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我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有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住房等补助。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等岗位,按不同的薪酬标准给予补助。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可参照重点领域精准引才(外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从人才、科技、工业等专项经费中给予支持。
2.推进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城融合发展。以集美区灌口镇为重点,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产城融合发展,对产业集聚园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配套建设面向园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特色的汽车小镇。
3.完善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体系。引导本市高校和职业学校合理调整和设置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鼓励校企开展联合办学与人才定向 培养,采取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汽车技能人才。
四、立足优势节点推进重点项目
立足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与推广应用优势节点和未来发展潜力,重点推进厦门厦钨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金龙新能源汽车整车技术研发与配套项目以及加快绿色智能交通城市建设。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配套系统项目
围绕金龙集团现有生产基地,带动配套零部件企业落户。完善制造工艺,扩大产能,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降低制造成本,增强综合竞争力,形成动力电池、电机等零部件配套完整的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和生产,打造新能源客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
推动金龙汽车新能源、宏发电声、法拉电子等厦门市新能源汽车电控(含整车控制系统、电机控制系统、辅驱控制系统、高压管理系统等)和动力电池成组PACK系统的关联企业形成有力的产业合作联盟,培育一批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系统、关键核心器件和原材料骨干企业。完善制造工艺,扩大产能,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掌握核心技术,降低制造成本,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
支持厦门厦钨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和稀土永磁材料等新能源材料产业,推动其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项目发展。目前厦钨电池产品涵盖钴酸锂、三元材料、锰酸锂、磷酸铁锂、高镍材料、前驱体等全系列新能源材料产品,并拥有一整套钨、钴、镍废料的综合回收 独特工艺,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原料支撑。此外厦钨还建立了年产6000吨世界领先的永磁材料生产线,产品也进入了变频空调、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伺服电机等中高端领域。未来10年,厦钨计划在我市新能源产业领域投资超过95亿元进行产能扩大、企业并购、建设研发中心等。随着该系列项目的推进,将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
(三)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
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 “十三五”规划目标与任务,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线路、网联汽车推进,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载体的便捷、高效、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在公交BRT全封闭式线路(第一码头-前埔)、厦门景区、游客集中区,采用智能汽车进行示范运营。在植物园、环岛路、园博苑等景区逐步采用新能源汽车作为景区内用车(L3级别2020年)。
2.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小镇。在集美灌口镇打造绿色交通生态镇,结合灌口汽车工业城和灌口旅游生态镇,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小镇。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
建立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市经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经信、发改、科技、财政、交通、建设、规划、金融、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区级领导 组成,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承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和各项保障措施,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完善配套政策
1.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政策。我市目前2017-2020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充电规划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均已出台,后续将按国家和我省在新能源行业发展过程的政策调整逐步完善。我市将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与私人汽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2.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政策。市公安、交通、市政、建设、发改、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配套出台新能源汽车优惠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保证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享受更多、更好的便捷服务。
3.新能源核心技术研发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整车、“三电”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整车核心能力建设和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提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电池成本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奖励。
4.工厂技改和智能制造的政策。将继续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改与智能制造项目的投资,围绕“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两化融合、柔性生产、无人化生产”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方向,加大财政资金对新能源车相关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等各类技术进步项目的扶持力度。建立新能源车技术改造与智能制造项目库,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跟踪,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融资保障
支持企业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利用市产业引导基金、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夯实产业基础。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建设项目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营造发展氛围
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宣传力度,提高我市“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指定用车”客车品牌的知名度。利用官方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站等载体以及年度海峡车展,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在政府行政中心以及政府宣传资源,配合企业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提高公民环保、绿色出行意识,引导消费者逐步选用新能源汽车。定期邀请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知名机构、专家、学者在我市高等院校开办讲座研讨,营造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利用政府资源引导创建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的市场环境,引领省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附件: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