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_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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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实践教育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1、培养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2、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刻苦钻研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

3、使学生深化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以及写作等方面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要能系统地阐明所论述的主要问题。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创新性,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3、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字数一般应在8000字以上,原则上要有相关的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字。

4、英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必须用英文撰写。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规范、指导、检查、总结、评优,编印《河北体育学院本科学生优秀毕业论文集》等。

2、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实施动员布置、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分、推荐评优、总结、资料汇总保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负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家组成的5-7人论文答辩委员会,并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系(部)论文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学生课题的不同情况,分别组成答辩小组实施答辩工作;

(2)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提出成果处理意见;

(3)对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答辩学生的论文进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结合我院实际,毕业论文(设计)在三年级末开始布置,至四年级最后学期第十二周结题,中间插有毕业实习,学生可利用实习环境开展调查,收集素材。学生用于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周,答辩二周。

1、各系(部)应在第三学年末对毕业班学生进行一次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教育,布置有关工作,明确具体要求。

2、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末最终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系(部)将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情况汇总交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系(部)教研室组织开题;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八周各系(部)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教务处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毕业论文工作;第十三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终稿交指导教师评阅,由指导教师写出论文评阅书;第十四周至十五周,各系(部)答辩小组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第十六周,各系(部)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教务处组织评选院优秀毕业论文。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一)选题

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的基本要求,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倡不同专业相互结合,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鼓励学生结合本专业特点选择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2、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学科发展相结合,与科研任务相结合,与实验室建设相结合,选题要有先进性和新意。

3.选题应考虑可行性,以中、小型课题为宜,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保证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根据研究方向或专业培养方向,各教研室应组织指导教师准备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提供学生参考,也可让学生自己选题,一般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合作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5、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应随意改动,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经所在系(部)主任批准后准予变更,并做好记录。

(二)开题

1、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由指导教师正式下达《河北体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按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及撰写思路,并认真填写《河北体

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2、各系(部)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举行开题报告会,集中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提出意见并做好开题报告会纪要。开题报告会通过后,学生方可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三)指导

1、各系(部)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富有教学、训练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论文,在本系(部)指导力量不足时,系(部)应积极主动与相应的专业或学科部门和教师建立联系,指派指导教师,精心做好这类论文的指导工作。在本院指导力量不足时可以聘请具有高级职称、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师;或院外相应条件人员。凡连续两年没有发表过论文或没有承担过科研任务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确定后须与选题一同报教务处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的必须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期间,应坚守岗位,确需出差的须经系(部)主任批准,教师出差一周以上的须报教务处备案,并由系(部)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3、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提供给学生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做好答疑,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做好指导记录,审阅毕业论文和写出评价性意见。在指导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总结。

4、指导教师要把“教书育人”始终贯彻于毕业论文(设计)整个过程中,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要对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屡教不改的学生和严重违反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对其可否参加论文答辩提出意见。

5、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每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10篇;具有中级职称教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8篇;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带1名年轻助教,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15篇。

(四)撰写

1、学生要认真阅读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和要求,根据工作计划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经常与指导教师沟通,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按时交指导教师审阅,认真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并按要求认真修改。

2、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地进行毕业

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严禁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

3、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安排,按学院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标准进行写作,按时、保质、规范地完成任务。

(五)预审

1、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交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须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由系(部)指派)和答辩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2、各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前组织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撰写评阅意见,拟定提问问题。

(六)答辩

1、答辩工作由各系(部)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指导教师一般不参加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应事先准备书面的论文报告摘要,内容包括:论文题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主要研究方法、讨论与分析、结论、主要参考文献等。

3、答辩时间一般以每人20分钟为宜,包括学生报告、提问、回答问题。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在学生答辩后,根据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情况和答辩表现,撰写答辩评语,评定答辩成绩。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深度及质量;

(2)成果的创新性及应用价值;

(3)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

(4)答辩表决结果。

5、缓答辩或重答辩

(1)缓答辩:因病、因事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符合规定要求而未按时参加答辩者,经系(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予以缓答辩。

(2)重答辩:未通过答辩的学生,但论文具有修改的基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后可重新进行答辩。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教师的评分和答辩小组的评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教师的评分和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40%。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由各系(部)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教师、指导教师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百分制与等

级制换算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设计)为不及格:

(1)答辩未通过者;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12周者;

(3)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4)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不同意答辩者;

(5)应参加答辩而没有参加答辩者。

对论文(设计)不及格学生,系(部)答辩委员会应给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令其重做或修改论文,再行答辩或审核。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授予学士学位。个别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由本人申请,系(部)核实、教务处批准,可安排参加下一年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取得毕业资格。

(八)成果处理

由各系(部)按10%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教务处组织专家教授评审,评审确定的优秀毕业论文收入《河北体育学院本科学生优秀毕业论文集》或期刊发表。

(九)归档

各系(部)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并负责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录入至综合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期限应在4年以上。应汇总存档的资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书、外文文献翻译(包括外文原文)、评审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包括电子文档)、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登记表、成绩汇总表、总结等。其中,评审表一式两份,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由系(部)存档;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系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

六、其他

1、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的规范要求, 把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教务处和督导组将对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进行监控。监控方式主要是“五查”,即普查开题,抽查指导,督查答辩,复查评优,巡查归档。对入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对很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效果显著的指导教师、对严格规范组织毕业论文工作系(部)给予奖励。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召开专项会议,讨论和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交

教务处存档。

3、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教师的工作量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4、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从学院每年拨发给各系(部)的业务经费中支出。各系(部)应保证毕业论文的经费开支。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4、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5、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登记表

6、河北体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变动登记表

7、河北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8、河北体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

9、河北体育学院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调查表

10、河北体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1、河北体育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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