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_大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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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是共青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体组织,是对全校同学进行服务、管理、教育的机构。
第二条: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的宗旨
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根本的行动指南,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促进学校各部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团结并带领全校学生,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确立自身领导地位,正确引导广大同学的思想,成为广大同学的行动指南。配合学校搞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院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全面培养同学的能力和素质。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使学生提前步入社会、体验生活、开拓思想、与时俱进。加强对各系学生会的工作指导、沟通,达到团结协作、增强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在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开展
第五条:全体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在籍专科、中职学生,不分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学生会成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四)学生会成员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五)学生会成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其他单位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学生会成员有维护学生会利益和名誉,为学生会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诚实、正直、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际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八条:部门设置与组织
(一)院学生会设置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组织部、女生部。
(二)学生会常务委员是在应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及部长中通过任命产生。在任期内,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对不称职的学生会成员提出警告、处分、罢免等建议。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办法
学生会的换届选取采取公开竟聘制的原则,评委将由院团委老师、各系团总支书记及上届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通过公开投票,结合工作表现,评选出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即时传达校团委的精神指示。
(二)抓好学生会内部自身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健全学生会制度,即时了解学生会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三)全面了解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即时进行总结。
(四)同兄弟院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学习,促进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定期向院团委老师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能
学生会主席全面主持各项工作,确立学生会的工作思想,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精神.把握好各方面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副主席的工作职能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抓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在学习,活动,内务,外联等方面尽到自己应有的职责。
第十三条: 秘书处的工作职能
(一)召集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应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纪录和考勤纪录。
(二)协调正副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增强谋划主动性,发挥好决策辅助作用。
(三)做好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增强站位的全局性,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四)协助主席团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
(五)建立并完善院学生会的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
(六)做好财务工作及制定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宣传部工作职责
及时了解新闻娱乐界宣传重点,积极配合校团委做好我校各项新闻大事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积极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作好宣传员工作。
(三)负责定期更换学生会宣传版的内容,做好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台背景布置,舞台设计等工作。
第十五条: 学习部工作职责
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积极探索综合素质测评体制下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为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做好学生相关学习信息传达及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 纪检部工作职能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协助校内有关部门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维持学院组织的各项重点活动的秩序。
做好院内同学的纪律,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 外联部工作职能
做好与各兄弟院校的交流工作,及时反馈各方面信息。
扩大学生会的信息渠道,为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做好资金,物资等各项外联工作。
第十八条: 生活部工作职能
及时了解并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加强对物业服务部门的监督和协调,切实保障学生利益。
第十九条: 体育部工作职能
做好各项体育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
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活动,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第二十条: 文艺部工作职能
配合学校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的相关大型文艺活动。
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十一条: 女生部工作职能
1:做好学院各项大中型活动的礼仪工作,2:院系女生交流平台,以全面“展现女生风采”为宗旨,开展一些突出部门特色的女生活动。承担着女生对内对外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组织部工作职能
·监督、协调、督促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大型晚会的策划方案的安排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互助
在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每位学生干部都有义务全力协助和支持。
在具体的活动和工作中,需要协助的部门提出所需名单或人数,由主席团、秘书处进行协调,所抽调的人员在本活动中应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部门工作。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通过主席团会议进行对基层组织领导
(一)主席团会议是院学生会与各系学生会间的协调机构。
(二)主席团会议的宗旨与目的:
加强院学生会对各系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增进院学生会与各系学生会间的联系与交流,互相合作,共同协商,避免工作的重复与冲突,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三)主席团会议不定期召开,由院学生会秘书处主持,各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出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的任职
(一)学生会对干部实行聘任制。
(二)学生会严格按照《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竟聘学生干部。
(三)参加竟聘的同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参加竟聘的同学,从各系推荐的优秀学生中产生。
(五)每学年初秘书处负责组织招新,培训新干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干部的免职
(一)思想政治觉悟低,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二)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经上级领导给予多次警告未能改正。
(三)工作中缺乏纪律性,无故缺席例会。
(四)出现重大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或虚报帐目者。
(五)道德品质败坏,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
(六)不能很好处理学习与工作方面的关系,学习成绩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时,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调动或增补名额。
第三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主席团会、部长会、全体会议。第三十三条 会议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的规定:
(一)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中不得擅自离席。
(二)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携带与会议无关的娱乐用品进入会场,各种通讯工具应关机或调至震动档。
(三)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先由部长签字,再经秘书长签字审批,交于秘书处登记,请假手续才以正式生效。
(四)秘书处对例会进行考勤,并对会议内容作好记录归档。
第三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按照下列标准要求自己
(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
(二)值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赌博、嬉戏、打闹,不许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室,不许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三)值班时应认真负责,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公物,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表由秘书处制定
第三十五条 秘书处为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会档案的整理、备案工作。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档案包括:各级文件、会议记录、财务名细表、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学生会成员档案、往来信函等。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会所有档案随时接受院团委老师的检查和调动。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湖北生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二O一0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