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监理管理考核办法_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六部、监理管理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五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宁夏阳海建设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适应建筑市场经济水平的需要,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体现监理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与集团签订监理合同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单位必须遵守执行本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与监理费支付挂钩,考核奖罚金额在当期监理费中予以扣除或增加,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具体落实监督考核。
第二章 目标管理
第三条、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进度控制目标:合同工期;
3、投资控制目标:合同额及变更增加额;
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督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施工操作标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轻伤率及其以上事故为零;
5、施工、监理资料符合《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及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要求(如: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监控、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计划、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
配套,必须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人员素质及数量应满足工程项目
监理工作需要,并于进场五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资格证书原件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经认可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六条、严格进场材料报验程序,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监理必须验收确认,重要材料(含甲供)需经监理方与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共同确认。施工单位未经报验擅自使用或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监理必须及时下发通知要求返工处理,监理默认或未采取任何措施及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人与监理单位的责任,并给予监理单位2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监理单位辞退责任人。
第七条、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进场材料检验程序和分项、检验批工程检查验收,造成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或上道工序造成不合格产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监理单位2000-10000元的处罚;对关键工序的隐蔽验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未按照《房屋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实施旁站监理的,每发生一次依据情节对监理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500元,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八条、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履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管理人员资格数量能否满足工程需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是否针对工程具有可操作性;检查施
工单位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三检”落实情况,批复的方案等落实执行情况;对于未严格履行上述职责在公司检查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人员资格不符,监理审核批复的施工方案不适用于工程,监理已验收工序工程质量与设计不符或满足不了规范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根据情节给予监理单位2000-10000元的处罚;
第九条、监理公司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不得从事或兼任其它工程,每次监理例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准时召开,并签发例会纪要,例会纪要必须明确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时间要求、负责人,在下次例会纪要中通报整改情况。
第十条、出现质量事故或问题,监理人员不得隐瞒、掩盖和私自处理,应实事求是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书面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总监和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实施,擅自隐瞒、掩盖和私自处理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监理单位2000-20000元的处罚;
第四章 进度、投资、变更控制管理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依据合同工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计划、月进度计划上报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查。审核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
(1)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能否满足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
况相适应,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
(3)施工道路、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
(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资格不符或数量满足不了工程建设需要,应提出质疑,并要求进一步完善。
对于进度计划审核不负责任糊弄了事,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背离工期目标、计划不合理无可操作性等问题未经严格审核上报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的行为,通报批评监理单位,问题严重处罚监理单位500-2000元。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做好进度动态调控,对批复的进度计划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细化分解至周、日完成工作量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班组责任制,动态监控劳动力数量、进场材料、构配件能否满足进度需要,对每日计划完成与实际完成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调整进度偏差采取处理措施;对于重大偏差及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上报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解决;每发现一次监理单位在进度控制方面不作为、纸上谈兵,造成严重工期滞后未及时上报,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支付条款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量,未完成的工程量、工序存在质量问题的计量前未整改完毕的不得给予计量,对施工单位执行的罚款在计量中予以扣除或说明。
第十四条、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施工现场情况审核施工
过程中的各种变更、签证,做到合理有据,每发现一次监理为施工方变更签证中谋取私利,给予监理单位2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监理单位辞退责任人。
第五章 安全控制管理
第十五条、监理公司应依据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其中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组建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工人进场安全三级教育落实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留底备案。每发现一次监理上述工作不到位对监理单位给予警告。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勤于检查巡视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通知并监督落实整改;对于塔吊安装等重大危险源作业把好审核关,并安排监理旁站监督施工作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与安全主管领导;对监理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不作为,上述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监理单位相应责任。
第六章 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值班期间不准玩电脑、打麻将,严禁酗酒,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未经请示现场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员随意离岗;
每发现下列行为一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报验,监理人员不在岗,随意更换监理,旁站监理脱岗;视情节对监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500-1000元。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不得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对施工单位指定建筑施工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刁难施工单位或强制施工单位使用其指定的材料,不得借工作之便向施工单位及班组吃、拿、卡、要,一经发现责令监理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并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方面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集团肯定,为集团合理节约资金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按照集团既定目标完成监理工作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集团给予监理单位2000-20000元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宁夏阳海建设集团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