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储存标识管理办法_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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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
TXWBJ-1标段
物资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TXWBJ-1标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物资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对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规范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管理内容
1、产品的标识
1.1物料进场后,检验员对物料进行检验,并对产品进行标识。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都要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字迹清楚,牢固耐久,内容齐全。对于标识易丢、易损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2仓库内应有区域划分,即合格品区(绿颜色),不合格品区(红颜色),待检区(黄颜色),检验待判区(白颜色)。
1.3标识的方法可以是标牌、标签、或标记的方法,颜色相对应: a)经验证、检验合格的物资挂绿色标志; b)经验证、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挂红色标志; c)未经检验、验证的物资挂黄色标志; d)经检验后待判的物资挂白色标志。
1.4标识的内容齐全,应详细的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
1.5对于有追溯要求的物资的标识除填写上述要求外,还要求准确地填写批号、材质、材质单号,标识要求保持其惟一性,并符合质量跟踪要求。
1.6对产品的原有标识要加以保护和保持,原标识不清楚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追溯。1.7对标识的状态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丢失和被破坏的标识要及时补齐,有疑问时应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重新鉴定。
2、产品的保管
2.1物料进场后,检验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通知入库,放入指定区域;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检验员通知退货。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对于检验合格的,由检验员通知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所生产的成品,检验合格的加上检验合格标签或印章,或加贴合格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登帐、立卡、建档。
2.2入库产品资料应齐全、有效,要求一物一档保管。存档资料包括:产品入库验收记录、技术验证文件、材质单、合格证等。
2.3凡入库的产品必须分类,分区合理,存放整齐并符合相关要求,按规定挂好标识。
2.4根据产品的特性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产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如发现产品损坏及变质,应及时隔离并做好标记,填写“产品损坏或变质报告单”报主管计划人员和项目部相关部门。项目部安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产品的发放
3.1各类产品的发放应依据经审批的材料预算及图纸、材料清册,并附有领料单。领料单应详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材质单号、复检报告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等内容。
3.2产品的发放应坚持先到先发的原则,使库存产品轮换更新,以免造成产品存放超期而发生变质或损坏。3.3需要进行质量跟踪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跟踪台帐,做好定期检查记录、产品损坏或变质报告单等文件。
二、检查
1、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包装的齐备和完好情况。
2、检查凭证是否正确无误。
3、检查应抄发的技术证件是否齐全。
三、核对
1、实物与帐卡相核对。
2、帐卡与发料实物相核对。
3、发料凭证与发料实物相核对。
四、五不发
1、无发料凭证与未经签批手续的不发。
2、应附技术证件而未附的不发。
3、质量不符的不发。
4、规格不符、配件不齐,应配套而未配套,应附工具而未附不发。
5、未经验收入帐建卡的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