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育 证 发 放 登 记 表_计划生育证明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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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育 证 发 放 登 记 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登记编号:

说明:1.填表对象: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2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3.登记编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在位按登记顺序从001开始编号。如0500

1郴州办理一孩生育证所需证件及办理程序: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免费向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生育证。一孩《生育证》发放的具体程序:

①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向女方(我省居民因婚嫁定居于男方的,向男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妊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件;

②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妊娠情况;

③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15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妊娠登记情况; ④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登记备案,并在接收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材料后15日内填发一孩《生育证》;

⑤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生专干将一孩《生育证》送给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生育证需提供的证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孕检证明和1张女方照片。《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1项的对象:市级人口计生委病残儿童鉴定通知书。《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2项的对象:县级人口计生委(局)同意收养的证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3项的对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死亡证明。

衡阳:

1、一孩生育证发放办法: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其他单位指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外的单位,下同)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在我市申请办证,婚入地在本市农村的,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男到女家落户除外)。

2、婚入地在本市城镇的:①男方系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男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②男方系其他单位职工、城镇自由职业居民的,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女方系市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自由职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内市外的,可在我市申请办证,由女方户籍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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