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规定_中国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总经理人名章、各部门业务专用章等。
第四条印章的申请、登记、移交与缴销
1、印章的申请
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由于公司开业,需刻制。由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印章刻制申请、登记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承办刻制。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部门的业务专用章,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承办刻制(财务方面的章可由财务资产部承办刻制,但印章刻制完成后,必须到综合办公室登记)。印章上的文字如因磨损申请换发时,由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在备注栏拓上印模,说明制发日期,经总经理核定后由综合办公室换发。补发印章的文字应有异于原印章,以便区别。各印章制发一枚为原则。
2、印章的登记
公司的印章刻制完成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汇编成册,并永久保存,以备查。
3、印章的移交
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保管人填写《印章保管、移交登记表》,领取印章。
4、印章的缴销
废旧、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填写《缴销印章申请表》,综合办公室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核定后,将印章送缴综合办公室撤销。
综合办公室收到缴销的印章、即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由他人保管时,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
1、使用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审核后,总经理审批。审批人要审查需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印章,并由保管人登记《印章使用记录表》登记备案。如审批人与保管人为同一人,直接登记《印章使用记录表》登记备案即可。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印章使用申请表》归档,并汇编成册,永久保存。
如印章使用人已对相关业务经审批人审批,用印时则无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印章保管人可复印已审批的原始资料(如申请,审批表,会签单等)归档。
印鉴加盖要求印模清晰,便于识别,凡在落款处加盖的印鉴应“齐年盖月”。
2、借用
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的,借用时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按印章审批权限审批并注明携带外出。原则上借出的印章需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经理全权负责。
3、其它
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职责
1、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保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