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问答_热点问答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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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问答:

1.我是北城区的居民,我听说领取了残疾证的残疾人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补贴,我想问一下这个怎么申请办理?

答:首先,不是每一个领取残疾证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员生活救助,重残救助金的发放对象是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具体来讲,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是对户籍的规定,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第二是对残疾等级的规定,申请人要持有南通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

第三个条件是无固定收入或固定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第四个条件是没有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残疾人可由其本人或者亲属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收入证明;诚信承诺书等。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报我们街道办社会事务科调查核实后再递交市民政局审批。

2.我女儿在上海工作,她的户口在长龙二村,现在她们单位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姻证明》,这个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要不要收费的?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您女儿可以先到紫薇二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申请表,由居委会在居委会意见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带上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1寸照片2张,如果是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们街道办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我们办证是不收费的。

3.我想问一下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我听说现在国家鼓励大家生两个孩子,生了孩子还有奖励,不生的话要罚款,是不是真的?现在的生育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答:这种说法是没有完全依据的,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我们执行政策和以前相比更加的人性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又对申请再生育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具体内容比较多,由于时间关系这里不作具体阐述,这位朋友如果想要了解的话,可以到社区居委会或者我们科室来咨询,也可以登录启东人口网进行查询)

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我们南通市规定:生育第一孩应办理《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再生育一孩应办理《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或《特殊情况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凭上述证件到南通各医院办理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小孩户口申报。

4.我是企业退休职工,2005年办理退休手续,我也是独生子女家长,有独生子女证的,春节前你们搞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登记的时候我不在家,错过了,现在可以申请吗?

答:这个问题我们请示过市计生委,今年不进行登记了,具体什么时候登记,尚未确定。我们的意见是,如果你上一次登记错过了,你可以到社区居委会去一下,留下你的联系电话,到开始集中登记的时候,让居委会电话通知你。考虑到,有些居民可能长期外出,下次集中登记的时候又不在家,我们和市计生委的相关科室沟通过,我们北城区的居民中符合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上次错过了集中登记,随时可以凭相关证件到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登记的材料先集中

在我们街道计生办,我们街道先完成初审,然后等市里通知集中登记的时候,我们一起把材料交上去。

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

独生子女的身份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退休证(或退管服务证)

申请人的养老金储蓄卡

所有这些材料都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居委会对照后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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