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德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_末位淘汰机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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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德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建德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落实“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根据杭州市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环发[2011]325号)和《关于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杭环发[2012]13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淘汰可以享受政府补助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非强制报废车辆;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车辆;
(四)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车辆转让必须转出浙江省行政区域的。
二、淘汰补助原则
(一)分类引导,适当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污染柴油车淘汰,政府将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助。如国家出台有关补助政策,车辆所有人可同时享受国家和本市的补助政策。
(二)鼓励报废,促进更新。鼓励高污染柴油车辆就地报废,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鼓励更新购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
(三)分期补助,有序淘汰。对不同注册登记年份的车辆分期截止淘汰补助期限,推动高污染柴油车辆有序淘汰,避免因集中淘汰对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含派驻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带头实施高污染柴油车辆淘汰,其淘汰车辆不实行补助。自2013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高污染柴油车辆转移或变更至本细则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车辆所有人。对转移或变更车辆不予补
助。
四、补助资金发放具体操作程序
(一)机动车转出浙江省的,由车辆所有人到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让手续;报废的,到本市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申领人到建德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服务窗口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转出本省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申请补助资金的,申领人需填写并提交《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银行储蓄帐户、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经交易转出本省的,需提交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材料(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2.报废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申请补助资金的,申领人需填写并提交《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开户银行储蓄帐户,单位机动车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提供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必须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三)各部门联合审核1.市交警大队审核车辆是否强制报废和已经注销登记。申请机动车转出的,由车主提供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材料交市交警大队审核。对转出和报废注销登记,在《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中签字并加盖审核章。
2.市环保局依据市交警大队的审核意见,审核该车是否属于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对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确定补助金额。将《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中相关信息录入到车辆淘汰补助资金审批信息库,并在审批表上签字和加盖审核章。3.市环保局根据市交警大队审核意见,每月汇总与市财政局对接,审核该车是否财政供养单位车辆并确认补助金额。
4.审核完成后,申领人在《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由市环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开立的开户银行账户
5.市环保局、市交警大队依次按照各自职责审核并录入相关信息,市环保局每周负责汇总统计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每月与相关银行进行一次资金发放总额核对。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向申领人作出解释并退还材料。6.转出本省的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外地车辆管理部门不予接收而退回的,由杭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车主先按规定退还补助资金,再予办理恢复等手续。
五、补助时限与办理时间
(一)补助期限:按照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分年度截止补助日期。1.200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车辆补助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2.2005年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补助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前。
(二)淘汰车辆补助日期:2011年11月1日起淘汰的车辆。报废车辆以《报废回收证明》日期为准;转出本省的车辆以车辆注销登记日期为准。
(三)服务窗口、办理时间和补助标准:1.服务窗口:建德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服务窗口
2.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3.补助标准参照《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标准》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发放流程图 SHAPE * MERGEFORMAT 柴油车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
日期: 编号: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车主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车主性质单位 □ 个人 □全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车 主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申请资金车辆信息车牌号:浙A注册登记日期: 年 月 日车架号:回收时间: 年 月 日接收城市:转出时间: 年 月 日车辆类别货车: 重型□ 中型□ 轻型□ 客车: 大型□ 中型□ 轻型□补助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车主(代理人)签字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印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环保部门意见:
(印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明:本表一式三份。环保局、交警大队和车主(单位或个人)各存留一份。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标准
单位:(元)
登记注册日起
标准 车辆类型2001年
及以前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
及以后大型客车14000***450028000中型客车10500***900021700小型客车***00016000微型客车***08500重型货车1050014000***4500中型货车***50018000轻型货车***010500微型货车200035005000补助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2015年
12月3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