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_旅游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长春市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旅游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2007 4

崇义县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根据《崇义县国家档案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局机关在工作中接收或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基建、设备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局机关档案工作,由办公室在宏观上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在办公室建立档案橱。局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均应集中到办公室档案橱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

第四条

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本局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

(二)对局内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和案卷的质量,并监督、检查、知道局直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检查纠正档案管理工作中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负责档案材料的接收、编辑、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编研,并积极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 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

第五条

市局发文,上级机关综合性文件以及本局召开大型会议形成的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立卷、归档。

第六条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局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象等材料由办公室和具体承办单位共同负责、收集、整理、立卷。

第七条

局务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局大事记、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音像制品由办公室负责收藏、整理、立卷。

第八条

各科(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报表、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磁盘、锦旗、奖状等)由科(室)人员负责收集齐全,填写归档文件登记表,在次年的一月底前交办公室。

第九条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在次年二月底前完成立卷工作,并在本部门保存一年后交到办公室归档。

下列内容的文件草料归各科(室)收集、整理

1、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2、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3、组织机构沿革、职工花名册。

4、局机关成立启用印鉴、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5、局机关办理的干部、工作人员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6、局机关财产、物资(空调、车辆、计算机、电话等)的凭证、数字及有关材料和复印件。

7、局机关的基建材料(图纸等有关审批手续)。

8、行政工作材料、行政复议材料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各种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质量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原文件,要归在一起,不要分开。

(二)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计划)放在执行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立卷;行政复议的案件,突发性事件,放在结束年立卷。

(三)归档文件应按件选用无酸纸信封进行装订。

装订时,正文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请示与批复件有请示,无批复件,但用其他形式答复或有处理结果的,要由承办人员或有关人员在请示文件上加以说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采用“一件一卷”式立卷方法。

(五)在每“件”文件第1页的右上部空白处盖上归档章,并使用钢笔、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有关内容。

(六)为保持档案文件的耐久性,承办(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注意案卷的质量,选用耐久性的纸张;写文件时要选用优质墨水,禁止使用铅笔、复写纸;领导签批文件时,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及彩笔。

(七)以“件”为单位按排列顺序抄写目录。复文和来文为一件的,只抄写本单位制发的文件目录,并在“备注”中填写“附来(复)文”。目录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用三号字。

(八)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在档案盒内文件之后臵放备考表。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一条

归档文件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进行 分类。分类方法应保持稳定。

第十二条

应归档文件按下列顺序进行排列:党务综合类、行政综合类、人事劳资类、市场促进工作类、活动指导工作类、规划管理工作类、质量规范工作类和其它类。同一种文件按文件标号或者日期进行排列。同一类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先本级、后上级、再下级的顺序排列,一个年度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排列流水号。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橱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检查档案橱和档案情况,保证帐物一致。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统计制度。档案的收进、移出、库存、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县档案局报送档案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全宗卷,以积累本机关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交接凭证、鉴定报告、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

第十六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在离职前将本人保管的档案数量和状况交代清楚。

第十七条

档案的借阅利用

(一)借阅档案文件只限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摘录或复制档案必须进行登记,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如需借出,一般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的要给予批评并停止借阅。

(二)查阅、摘录、复制重要机密档案需经局长批准。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时,须持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阅看,不得带走。

(四)在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材料。

(五)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严守党的机密,不得转借、污损涂改、拆卷、抽件、剪裁、标记等。

(六)借阅档案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退还时双方要当面点清核对,无误后注销。

第四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

第十八条

办公室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核定保管期限,剔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十九条

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年至50年(含50年),短期为15年(含15年)。

1、凡是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对本机关工作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参与制定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及对机关领导任免的文件材料。

2、凡是反映本机关的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性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总结、报告和统计表等文件材料。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具体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时,按照《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一览表》执行。

第二十条

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应写出销毁档案的报告,说明原因、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连同编写的销毁清册一起报局长批准后,送县档案局审核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应销毁的档案到县保密局统一销毁。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崇义县旅游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崇义县旅游局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档案管理 办法

抄 送:市旅游局办公室,马晓聪常务副县长,李秀珍副县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档案局。

崇 义 县 旅 游 局 办 公 室

2007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7份

《长春市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长春市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旅游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 管理办法 长春市 旅游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 管理办法 长春市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