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_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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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党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日期:2011-03-18]
来源: 作者:李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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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政团结、和谐向上、务实高效的统计队伍,为全面推进我市统计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继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1、继续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根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继续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内容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线,分别采取面对面教育与网上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专题生活会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廉洁意识,从而,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2、继续巩固网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阵地。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踊跃参与、积极维护,通过撰写、采编、摘编、转载等形式,将具有针对性、启发性、教育性、警示性作用的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等信息充实专栏内容。信息报送(人均1篇)纳入局内网信息任务考核。(责任主体为各分管领导)
3、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把活动抓落实。(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加强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5、根据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需要,继续实施党组成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解的做法,全面实行分管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职责明确,达到“一岗双责”目的。(责任主体为局纪检组)
6、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礼金登记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推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年度报告制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会公开和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开的制度。(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7、认真开展全市统一安排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专项清理工作。(责任主体为局纪检组)
三、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政风行风和制度建设
8、继续深化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加强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处置,形成对权利运行全过程的监控。(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9、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能。(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10、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切合统计实际的、便于操作执行的制度,实行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政府采购等制度,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口子,保护好干部。(责任主体为纪检组和分管机关领导)
11、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局党组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统计工作的议事日程,着力在统计服务、数据质量、行政许可、统计执法上下功夫,全面接受的评议,确保统计工作让领导满意和群众满意。(责任主体为分管机关的领导)
四、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12、加快行政管理事务对外公开的步伐。《荆门统计信息网》(外网)是本局依法行政、服务大众、政务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对外窗口。进一步丰富统计信息网内容,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公务、提供咨询,提请行政相对人和各界人士对统计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硬件建设为分管计算站的领导;网上信息为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
13、继续做好内部管理事务和党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集中制,达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目的。(责任主体为分管机关的领导)
五、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责
14、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局干部统计新知识、新观念、职业道德、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责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统计服务全面、及时。(责任主体为分管法规和机关的领导)
15、积极参与有关检查活动。认真履行统计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相关考核,促进荆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责任主体为分管相关统计业务的领导)
16、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数据腐败行为。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改变执法观念,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数据腐败行为。(责任主体为分管法规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