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_学生干部规范
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干部规范”。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第十一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政治••思想•意识
第三章 品德•修养•作风
第四章 学业••纪律•成绩
第五章 定位•工作•交际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的管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大学生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和《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定《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学生会学生干部,是指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学生会公职、纳入学生会档案的在读的学生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范》对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具有宏观的指导意义和实质上的约束力,是对其开展学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学生会其他制度细则对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任免、监督管理以及义务和权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政治·思想·意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理论水平和对政治理论的高度热情与学习能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党和共青团的历史,了解我国的现实国情,对国际国内事件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与党中央、团中央在政治和思想上保持一致,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第六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和学生工作,具有大局意识、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
第七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敢于并善于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三章品德·修养·作风
第八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做到明礼修身、自尊自爱、诚实守信、尊师敬长、团结友爱和勤俭节约。
第九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做到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疾恶如仇,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自己的形象外表和举止细节,做到着装得体、言行礼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第 十一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做到热爱社会、热爱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生群体中努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四章学业·纪律·成绩
第 十二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要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和明确的学习目标,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把对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认识上升到为人民服务的层次上去。
第 十三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专业学习上,要勤奋刻苦、勇于实践,术有所攻、业有所成;注重能力培养,积极上进。
但凡有“挂科”记录者,不得参与或继续参与学生会的学生工作。
第 十四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要带头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遵从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但凡有违反或协助、参与、包庇他人违反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及其他相关规定者,一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第 十五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
第 十六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在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后进同学,为班级和学校的学风建设献策献力。
第五章定位·工作·交际
第 十七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定位,凸显学生干部服务的本职。坚决杜绝诸如对讲关系、讲特权等社会不良风气的恶意模仿。
第 十八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具备端正的工作态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肃、积极、主动地服从和执行团委和学生会的决定和指派任务,认真、全面、到位、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不盲目攀比,不私打折扣,不瞒上欺下。
第 十九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具备基本的工作素质,懂得选择和利用最佳的方式、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优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 二十 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秉承服务的理念,向学生群体积极阐述和贯彻学生会的主张,及时反映学生群体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个人的群众基础,接受学生群体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当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学生干部的职责,高度注意自身形象,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并注重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提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除特别规定外,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人应予以及时、有效、适当的劝阻和教育;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经学生会授权在其他学生组织中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公职的在读学生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规范》进行管理。
未纳入学生会档案的学生会新干事,依照《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新干事试用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秘书处负责修改和监督实施,由主席团负责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06年月日起施行。学生会于年月日颁行的《》同时废止。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会
200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