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_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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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给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所有镇(街道)均相继建立了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中心的设立不仅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对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的创新。该中心的设立,完善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夯实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根据我们的调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也凸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执政管理理念较为模糊。近年来,全市各镇(街道)机关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但是,各镇(街道)机关仍或多或少存在:管理职能的触角伸得过长,服务职能存在缺位等问题,部分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存在着责任模糊、各行其是、你推我推的局面,没有将化解矛盾的具体流程和链接方法真正落实到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功能失衡,没有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的最大功效。面对基层农业农村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总是将自己臵于管理人之位,缺少必要的服务意识,在人民群众中“官本位”的思想仍然存
在,导致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引发出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维稳格局较为分散。目前,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由于人员所限,农业、林业、医保、家电下乡补贴等部门人员在搞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同时还要搞好乡镇农业基础工作,不能很好的将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制度运作起来,存在顾此失彼,力不从心现象,造成各项制度、规范执行不力,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基层维稳工作格局较为分散,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致使工作效率低下,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三、工作运行机制较为无序。近年来,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虽然在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但是,综治维稳创新工作机制仍存在创新方法不够、执行不力、各行其是、随遇而安的局面,未能制定出一整套能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落实责任、攻克重点难点,且可精细化、计量化、操作性强、规范性强的运作机制。
针对以上状况,我们建议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执政理念。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社会转型期,因此,在基层社会建立一个沟通人们的意见和需求、调处人们的矛盾和纠纷的社会整合平台,对于维护基层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综治工作中心的设立无疑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时值“十
二五”规划开局之年,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必须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面向社会,服务基层,把综治工作中心努力建成党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让广大群众找到排忧解难的地方,有了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反映,有了纠纷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调处,有了诉求能够第一时间表达,有了困难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要做到这些,首先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作为主要抓手。由此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真正将人民群众作为服务对象,重塑新时期党员干部新形象;二是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多年来,部分人员长期养成了坐着办公的习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只是坐在办公室“了解”,不能从多方面调查研究,对事物的了解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因此影响了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作为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应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所愿、所想,并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力求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三是要创新方法,狠抓工作落实。我市不少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设立以来,往往存在着:接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很多,但能够得到很好落实的问题
相对较少这一现象。因此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建议我市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及时开通类似“民生维权服务热线”的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登记,逐一调查,逐件处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创造条件解决,不能解决的讲明政策,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影响大多数群众利益,谋求自己私利的诉求也要坚持原则,不能纵容。由此切实做到件件有来访,件件有调查,件件有落实,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格局。镇(街道)基层基础工作纷繁复杂,各类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矛盾和问题呈现出复杂多样性,一件小事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有时会涉及由多个部门来解决。作为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除搞好基层各项工作外,还要搞好综治维稳等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如果安排不妥,可能会出现顾此失彼,力不从心现象。
因此建议作为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一是要充分发挥其统揽全局的作用。要按照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安排部署综治维稳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要搞好与派出所、司法所、村综治工作站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的功效,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链条;三是要充分发挥党员综治责任区和群防群治联防队员的作用。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特点,如果处理不及时、不主动,可能会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处于基层第一线的党员和治安联防队员信息灵敏,经验丰富,近年来,在农业农村、“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借鉴和汲取先进地区基层综治工作经验,继续完善党员综治责任区及群防群治制度,使其在综治维稳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三、坚持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在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制度建设是关键。有一套规范有序的处臵制度是搞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注重各项制度规范运作、示范点规范培育;注重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注重工作督查、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使综治工作中心运作更加规范,协调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在“平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达到以上目标,一是要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在搞好农业农村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主要领导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一方面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和困难,一方面能够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基础;二是继续完善重大纠纷及时报告制度。在现有
基础上,坚持小纠纷及时处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答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并坚持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对于综治维稳工作有着重要作用。要加大综治维稳工作奖励力度,尤其是要对近年来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大量见义勇为人员和事迹给予奖励和报道,由此引领和带动我市镇(街道)综治和平安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