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_江西上饶公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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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
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到底躲在什么地方? 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甘当老赖怎么办?
一度,以上这些难题,成了困扰各级法院依法执行的症结所在。克服“执行难”顽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借助全社会力量,然而,合力的形成不仅需要积极性的调动,更需要制度、机制的保障。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
争取支持 吹响“破难”集结号
要破解执行难,不能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各部门必须联手,而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尤为重要。
近年来,上饶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4月,上饶县政法委下发了《上饶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该《办法》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纪委、宣传部、政法委、公安、金融机构等22个单位的职责和要求。各联动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协助、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2006年12月18日下午,张某因即将分娩在上饶县某卫生院就诊,中途因休克而不幸死亡,死者丈夫杨某将卫生院诉至上饶县法院,后该院判决卫生院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等十四万三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卫生院不履行赔偿义务。2007年12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马上赶到卫生院,卫生院负责人刘某只支付了8000元执行款,并表示卫生院经济状况很差,无力履行。因执行款未执行到位, 杨某一直没去殡仪馆取回张某的骨灰,还多次到卫生院闹事,并到处上访。为维护稳定,该院遂将该案的执行情况向县政法委汇报,县委政法委非常重视,立即主持召开执行联席会议,召集县法院、卫生局、民政局、卫生院及其所在地的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详细研究并制定了该案的执行措施和办法,由上述相关单位先行垫付赔偿款,杨某也取回存放在殡仪馆一年多的骨灰,最终这起“老大难”案件圆满地划上了句号。联动机制虽初步建立,但其带来的效果却是“立竿见影”的。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2008年8月至今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该院列入集中清理范围的重点案件79件,已执结71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0件,现已全部执结。2009年与2010年春节前,该院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执行,共执结各类案件86件,执结标的额约275万余元。
创新不止 编织恢恢“执行网”
在上饶县构筑的执行联动网中,既可以充分感觉到上饶县委、人大、政府的高度支持,也可以充分感觉到上饶县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与创造性。
构筑执行网络,首先要将网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2009年,该院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236个村委会(居委会)共聘请了340名司法协理员,他们来自当地乡村、社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社区、乡村干部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热心服务、能力较强的群众,主要协助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该院充分运用司法协理员的地缘和人缘优势,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他们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与下落,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以及相关的执行信息,邀请或委托他们参与、主持执行和解,依靠他们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2003年,姚某由于做五金生意资金不足,向朋友陈某借了一万一千元,后因经营不善,姚某已无力还款。于是,陈某一纸诉状把姚某告上了法庭,可法院宣判后,姚某为逃避债务外出,长年不回。于是,执行法官与姚某所在村的司法协理员何某取得联系,要求何某一旦发现姚某的下落,及时向法院反馈。2009年11月10日中午,刘某发现姚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准备建房,立即告知执行法官。当执行法官赶到姚某家,欲对姚某进行司法拘留时,遭到姚某家属及当地村民的阻挠。为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执行法官决定暂缓采取强制措施,并与刘某共同做姚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说明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协理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姚某向法院承认了错误,并交纳执行款。
今年以来,该院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执行103件,占全院执结案件数的84.2%,其中提供执行线索49件,参与执行和解47件。公安机关有强大的社会管控平台,依托此平台,可以进一步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控等困扰执行工作的问题。2008年10月,我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财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法院通过借助公安机关的协助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布下了“天罗地网”,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996年12月5日,董某驾驶中巴车搭载汪某等人,因超载该车在途中翻入五米余深的铁路路基上,导致汪某等二十余人受伤的严重后果。1997年10月,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并由董某赔偿汪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5696元。1999年12月,汪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董某出狱后举家外逃,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汪某有三级伤残,生活非常艰难。今年1月21日,该院以董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对董某进行网上追逃。4月3日,董某在浙江省金华市被抓获,其家属立即到法院交纳赔偿款。
今年以来,该院将17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有11人被抓获,其中10人已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该举措有力震慑了那些老赖们,迫使他们自动履行义务,营造了该院执行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
重拳立“信” 探寻除病之良药
如果说执行网络的建设是“硬件”建设,那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则是“软件”建设,为此,上饶县法院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和尝试利用银行的征信系统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09年9月,上饶县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县支行协商,正式建立起法院执行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机制,该机制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法院在向被执行人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注明,如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的,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在银行征信系统上;二是由法院每月5日前向人民银行提供一份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单,并详细说明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未执行案件的情况;三是人民银行将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录入其征信系统,被录入系统的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时,会被各商业银行拒绝;四是法院与人民银行之间建立起沟通与信息反馈通道,人民银行定期将录入其征信系统的被执行人金融活动情况通报给法院。该机制的建立既方便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进一步保证银行的金融安全,降低金融风险。
2007年,毛某因投资果园项目向其朋友叶某借款4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款,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2009年5月,叶某向上饶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毛某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并逃避法院执行,于是执行人员将毛某的不良信息纳入征信系统。2009年8月,毛某因果园开发建设需要向当地银行融资贷款,不料却被银行告知其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判而被银行征信系统锁定,在被解除之前将无法获得所有银行的贷款。次日,毛某就将四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并希望取消其不良诚信记录。
去年以来,该院已将52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纳入该系统黑名单,促使41名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45.98万元,提高了执行威慑效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上饶县法院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告栏、乡镇街道进行公告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敦促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去年以来,该院在上饶县电视台、上饶县报上发布拒不执行判决人员信息46条,次日就有2名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到法院自动履行义务,还有一些暂时未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也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希望法院不要曝光他们的信息。该举措起到公布一批,教育一片,威慑一方的效果。
借得东风好扬帆。上饶县初步形成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部门协作、各界支持、角度广泛的执行联动机制,该机制的建立使联动各部门实现了信息互联、互享,职能互补,齐抓共管,变为以强制执行为主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促使自动履行相结合,使赖债者因限制生产经营而无利可图;因限制从业而无事可做;因限制高消费而无福可享;因新闻媒体曝光而无处可藏;因限制出境而无路可逃,使赖债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从而在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行难”。
作者: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 黄安、黄国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