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吉林省招生简况_吉林师范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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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吉林省2012年招生简况
一、办学类型:公办省属重点大学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
三、招生范围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音乐类专业
四、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及合格数
吉林师范大学:全部招收本科专业。音乐学(师范类)60人,音乐表演(非师范类)25人
五、学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音乐类专业682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6820元/年,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按指定考点报考,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携带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两张。报考音乐类专业考试时可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八、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00分)。
要求:声乐、器乐各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应试。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加试器乐的考生,加试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2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则视唱、练耳科目只考一次即可。
九、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2日、13日
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15日
报名及考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