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_上海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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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红十字会
摘要:
红十字会是世界性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由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HenryDunant)创立,其前身为1863年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命名,红十字会将亨利•杜南的生日5月8日订为“世界红十字日”,而红十字几乎成为图腾的标志,也是由他祖国瑞士的国旗颜色翻转而成。
国际红十字会-简介
国际红十字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创始人是瑞士慈善家J.H.杜南。他于在1859年时路经意大利伦巴底,目睹奥地利、法国及撒丁王国军队在苏法利诺(Solferino)悲惨的战役,发现伤兵经常乏人照顾,情况凄惨,所以1862年自费出版了《苏法利诺的回忆》(AmemoryofSolferino/UnsouvenirdeSolferino)一书,希望唤起社会的注意,并且号召群众成立一个民间、中立的伤兵救援组织。
1863年,杜南与古斯塔•莫瓦尼埃(GustaveMoynier)、吉勒姆-亨利•杜福尔(Guillaume-HenriDufour)、路易斯•阿皮亚(LouisAppai)及西奥多•莫诺瓦(TheodoreMaunoir)一同成立了“救援伤兵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tteefortheReliefoftheWounded),此即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滥觞。
1864年,此时红十字会运动已经扩散至欧洲12个国家,并于日内瓦首度签署了《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即第一条日内瓦公约。国际红十字会创立于1863年,她的创始人是瑞士人亨利·杜南。
十九世纪中叶欧洲战事频繁,1859年6月24日,杜南途经意大利北部小镇索尔弗利诺,正赶上法国、撒丁国联军与奥地利军之间的一场恶战,战场上尸横遍野,死伤者达四万多人,无助的伤兵在烈日下痛苦挣扎,他组织居民抢救伤兵、掩埋尸体。就在这时,一个伟大的设想在他心中萌发了。他向国际社会呼吁,制定一个国际法律,对交战双方的战俘要实行人道主义,保证伤员中立化,一旦发生战争,应不分国籍,不分民族和信仰全力抢救伤员,减少死亡。这一人道主义的提议在欧洲赢得了广泛的共鸣,瑞士日内瓦公共福利会选出了亨利·杜福尔将军、琼斯塔夫·莫瓦尼埃律师、路易·阿皮亚医学博士、狄奥德·莫诺瓦医学博士及亨利·杜南组成五人委员会,并于1863年2月17日在日内瓦召开了首次会议,由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成立了。
1863年10月26日,欧洲16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召开了首次外交会议,并一致通过了《红十字决议》,决定在各国建立救护团体,为了表示对瑞士的敬意,其标志定为“白底红十字”(瑞士国旗为红底白十字)。1864 年8月8日至22日,又签订了《红十字公约》,公约中规定:战场上进行救护的医院及人员处中立地位,应受保护;应对伤病员不分敌友均给予救护。至此,亨利?杜南理想中的救护团体“红十字会”和国际性协议“日内瓦公约”正式诞生了。随后,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欧、美、亚三洲的主要国家都相继成立了红十字会。我国的红十字会也于1904年在上海诞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会的成员。
红十字标志只是在武装冲突中传达特定信息的符号,是一种保护性标志,其中不含任何政治、宗教、哲学等各种意义。但在1876-1878年俄罗斯与土耳其战争前夕,土耳其奥斯曼帝国通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他们将采用红新月来标明自己的救护车辆,但仍会尊重和保护有红十字标志的敌方救护车辆,他们所提出的理由是“……„红十字‟是对穆斯林士兵的冒犯……”。而且土耳其还表示,如果它所提出的修改不被接受的话,它也无法强令自己的军队尊重日内瓦公约。这样,土耳其单方面改变了1864年日内瓦公约第九条的条款。由于战争已迫在眉睫,考虑到救助伤兵的紧迫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暂时接受了红新月标志。在1929年召开的国际外交会议上,红新月标志被正式承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标
志,但强调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不具有任何宗教性。现在世界上有20多个阿拉伯国家和部分伊斯兰国家使用红新月标志。
一百多年来,红十字会的卓越贡献使这一标志具有了极大的号召力和权威性。随着红十字会会员国的发展,红十字会的任务也开始由单一战伤救护发展到对自然灾害的援助、意外伤害的急救、自愿输血、社会福利以及开展世界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之间的友好合作,壮大和平力量,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等。为了纪念杜南对世界红十字事业所作的伟大贡献,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协会执行理事会1948年决定将亨利·杜南的生日——5月8日定为国际红十字日。
坐落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红十字会总部
救援伤兵国际委员会于1875年改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tteeoftheRedCro),并向外扩张至伊斯兰国家,但由于十字是基督教的宗教符号,伊斯兰教徒不愿意接受,1876年在奥斯曼帝国采用“红新月”标志,波斯帝国采用古老的狮子和太阳图案。
1880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命名,其前身为1863年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成员均为瑞士公民,但它的工作范围面向全世界,是一个中立的民间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战争时期,在交战国之间以及各国红十字会之间充当调停者;访问战俘营里的战俘,向他们提供救济物资、通信条件,协助了解他们亲属的情况。
1929年国际红十字会承认了这两个符号。伊朗霍梅尼政变取得政权后,废弃了红狮子会的符号,和其他伊斯兰教世界一样采用红新月会符号。国际红十字运动才于1986年改名为“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于1919年由美国银行家H.戴维逊在巴黎创建,1939年迁址日内瓦,为国际民间组织。主要活动是提供灾难救济,协助发展各国的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最初出现于1876年,因土耳其认为红十字标志冒犯该国部队的宗教信仰,故将红十字改为红新月标志,此后伊斯兰国家相继效法。1929年,国际上承认了这一标志。红新月会与红十字会的性质相同,每个国家只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新成立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须经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认,方能成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的成员。
国际红十字会-标志
红水晶标志
白底红十字:红十字是有五个正方形拼成的,分别代表亚、欧、非、美、大洋州世界五大州。这说明红十字会具有国际性。有些国家叫红新月会,其标志为白底红新月。
国际红十字会更换标志“红水晶”
红十字会的“红十字”是一个专有标志,依照日内瓦公约的规定,红十字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非战时仅有各国红十字会或国际委员会、国际联合会可以使用,战时则作为战地医疗人员的保护标志,任何武装部队均不得攻击标志红十字的车辆、人员、设施,否则即为战犯。
此外,在台湾、大陆及香港,红十字标志也分别受到《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香港红十字会条例》的明文保护。
国际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红十字运动一共有7项基本原则,但在国际外交实务下,并无法100%遵守。7项原则分别为: 人道Humanity
公正Impartiality
中立Neutrality
独立Independence
志愿服务VoluntaryService
统一Unity
普遍Universality
国际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国际红十字会人员为巴勒斯坦人治疗
国际红十字会是世界性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它的世界性组织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以及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现拥有148个成员国。
从1863年初成立“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算起,迄今已142年,组织机构逐渐发展,现已遍及全球。国际红十字运动机构主要包括:
全世界共176个(截至1999年底)获正式承认的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简称各国红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简称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简称国际委员会)。
另外,还在国际委员会下设中央寻人局。
它们的职权所涉及的范围与事务虽然各有不同,但都是按照本运动的基本原,朝着同一目标,向同一方向前进的。因此,这些机构都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互有关联的整体性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国际红十字会博物馆
由于红十字会在战时的特殊地位,所以即便红十字会的精神要求“中立”于政治之外、“独立”于政府之外,但许多国家的红十字会都由国家领导人担任荣誉负责人职务,而实际主事者许多也由政府官员转任,或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美国会长:玛莎•伊万斯(MarshaJohnsonEvans):曾任海军中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长:彭佩云: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日本名誉总裁:皇后陛下;社长:进卫忠辉:夫人为公主
中国香港名誉赞助人:董建华:前任特首;会长:董赵洪娉:前任特首的夫人
新加坡主席:朱维良中将:前国防部长,驻澳大利亚最高专员代表、斐济大使
德国名誉会长:科勒(Dr.HorstK?hler):联邦总统;会长:赛特(Dr.rer.pol.h.c.RudolfSeiters):前联邦议会首席副议长、内政部长
瑞士会长:里诺(Prof.Dr.iur.RenéRhinow):前上议会议长
英国会长: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子活动
亨利•杜南
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大会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最高审议机构。每隔四年召开一次。大会的正式代表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会以及日内瓦公约缔约国的代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地区组织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大会。国际大会是本运动的最高审议机构,因此它可以就有关的原则问题、国际人道主义法范围之内的问题以及组织与行动事务做出重大政策选择。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是由各国红会、国际委员会、国际联合会三方代表组成。因此,代表会议实际为红十字运动成员的集会。代表会议通常是与国际联合会大会同时举行。代表会议的任务和职权是:就政策问题或红十字运动成员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在国际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通过国际大会的暂定议程;以及解决诸如任命各委员会主席及国际大会干事等程序上的问题。
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是国际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常设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5位是来自不同国家红会的代表,以个人身份由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选举产生;两位是国际委员会代表,其中一位是委员会主席;另外两位是国际联合会代表,其中一位是联合会主席。常设委员会的主席是由上述成员选举产生。
常设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和职权是:筹备国际大会并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在国际大会休会期间,负责解决运动章程和行动守则在诠释和执行上出现的问题;处理国际委员会或国际联合会提交的问题,但最终决定须经大会同意;给在红十字运动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颁发亨利.杜南奖章。为了纪念红十字会创始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把杜南的生日5月8日作为世界红十字日。每年这天,各国红十字组织都根据协会提出的口号,开展各种纪念活动。
国际红十字会-职责
它的职责就是在享有权利的受害者和负有义务的国家之间充任中立的居间者,加强对战争受害者的保护。它的这个中立性,是基于日内瓦公约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特别是中立、公正、独立这三项原则);而不是像其成立初期那样因其诞生地是瑞士国的缘故。
国际红十字会-荣誉
红十字运动一百多年来,由于在战时及承平时机对人类社会都有卓著的贡献,所以共获得3次诺贝尔和平奖,加上创办人亨利•杜南于1901年获颁的诺贝尔和平奖,总计红十字会获得4次最高的和平殊荣。
国际红十字会-与中国的关系
5.8国际红十字会日“西安城墙健步走”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是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目前全国有32个分会。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1月15日加入国际红十字会成为其中一员。1919年加入红十字协会。中国政府和红十字会代表曾多次参加国际大会,与国际红十字会各方面进行友好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红十字会标志的起源与发展
1、红十字标志的由来
在《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在某个战斗中,如果一面黑旗在高处飘起,就表示那里是急救站所在地,而且这个地方就被默认为不受炮火攻击。”这就说明在1859年的战争和以前的战争中红十字标志还没有产生。
1863年2月在日内瓦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考虑,鉴于战场救护工作的特异性,为使战争中受伤者一视同仁地得到救助,有必要采用一个形式简单、一目了然、易于识别、人人都能明白的标志,来标明在战时用于进行医疗和救助活动的人员、车辆和房屋建筑;并认为,对于这个标志及其使用的具体规定应当以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保证冲突各方尊重并保护佩戴这一标志的人员。因此,在1863年10月召开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该委员会几名成员就提出一项议案:以印有红十字的白色袖章作为医务人员保护性标志。不过历史资料上没有充分说明采用这个标志,是否为了向瑞士国表示敬意(因为救助伤员运动诞生于这个国家),或者是因为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白旗表示停火的启示(加上一个红十字是为了避免产生混乱),也许是上述两种思想的结合。而1906年7月6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则明确规定:为对瑞士表示敬意,白底红十字之旗样,系将其联邦国旗翻转而形成者,留作武装部队医务部门之标志与特殊记号。此后,1929年7月27日和1949年8月12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都重申此规定。
无论当时出于何种原因,参加第一次国际性人道大会的国家都同意采用红十字标志,把它作为所有参加战时医疗与救助活动的人员的保护性标志。红十字标志首次在战争中被采用是在1864年的普鲁士和丹麦之间的日勒苏益格战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乃至整个红十字运动很快就以此而闻名于世,产生了巨大的道义力量和法律效应,把各种人聚集到自己的旗帜之下。
这里有一点必须指出:红十字图案的选择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而且当初确定选择这个图案的人并没有赋予它任何宗教意义。正如M·休伯著的《红十字的原则与问题》所说的那样:“无论亨利·杜南本人,还是他的合作者或日内瓦会议的与会国都没有想使红十字运动和红十字标志带上任何宗教烙印,也未曾想以任何方式使之与一种哲学思想相联系。”这就是红十字运动的特色。
2、红新月标志的由来:
1864年8月国际会议签订的日内瓦公约确定所有国家都使用白底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的原则,在1876—1878年俄罗斯与土耳其战争爆发时受到了挑战。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当局通知红十字国际委员
会说,它将采用红新月(代替红十字)来标明自己的救护车辆,但它仍然尊重保护敌方救护车辆的红十字标志,理由是,“……„红十字‟是对穆斯林士兵的亵渎。”并且含蓄地表示,“如果所提出的修改不被接受,它就无法强令自己的军队尊重日内瓦公约。”
这种单方面改变1864年日内瓦公约条款的做法,是对红十字运动统一性的破坏,可能会在公众中引起混乱,对日内瓦公约倡导的人道工作起反作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当然不能同意。然而,战争正在进行,考虑到救护伤兵的紧迫性,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出暂时接受红新月标志(红新月标志的朝向,公约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是朝右,但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国家的习惯是根据该国与圣地麦加的方位确定朝向,因此有左右的区别),到这场战争结束时,这个标志要随之终止使用。
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愿望相反,俄土战争结束了,红新月标志并未终止使用,而且继这一令人遗憾的先例之后,很快又出现了对红十字标志统一性的新挑战。
3、红狮日标志的由来
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起草关于把1864年日内瓦公约原则用于海上战争的公约时,波斯(即现在的伊朗)国代表提议采用另一种保护标志——“红狮日(红狮和太阳)”。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即红十字运动的统一性与红十字标志多样性的矛盾。
这个问题在1929年的外交会议上达成初步妥协的解决办法,即在日内瓦公约上写上一个新条款(第十九条),一方面重申红十字标志不具有任何宗教性;一方面正式承认红新月和红狮日标志具有法律效力,但仅限在那些已经采用的国家使用。会议还明确规定,以后不再承认任何新标志。
但是,标志问题的矛盾依然存在。在1949年的外交会议上,又有人提出以下一些动议:——采用一个新的统一标志;
——恢复原来统一的红十字标志;
——以色列要求承认新的标志:红大卫盾。这是以色列军队医务部门使用的特别标志。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上述提议都没有得到采纳。会议决定保留1929年会议采取的妥协做法。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曾有三种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红狮日。直到1980年9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宣布它的军队医务部门废止红狮日标志,改用红新月标志,这样就又恢复到以前只有两种标志的状态:红十字和红新月。
鉴于这种情况,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上,将国际红十字章程改称为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章程;这样,红新月就与红十字取得了同等资格,成为一些信奉伊斯兰教国家的军队医务部门的特定标志,也是这些国家的红新月会的标志。大会再次重申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不具有任何宗教意义。
值得和需要说明的是,1949年修订的日内瓦公约有意对红新月和红狮日标志的使用作了相当的限制,只允许1949年以前采用过这两个标志的国家可以使用,禁止1949年之后其他国家再用这两个标志。重申红十字仍然是公认的标志。
在国际组织中,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惟一可以同时使用两种标志(红十字与红新月)的组织。应说明的是两种标志同时使用时不具有保护作用,只有标明作用。目前世界上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国家有149个,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国家有30个。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仍然使用红十字作为惟一标志。
4、关于增加新标志的情况
通过对标志的起源及发展的了解,可以清楚地看到,标志问题一直是困扰红十字运动发展的难题之一。特别是近些年来,由于少数国家的红会组织表示不能接受和使用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现行的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从而不能加入红十字运动这一事实,引起了国际社会和红十字运动内部各方的极大关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以色列因坚持使用“红大卫盾”作为其红会组织的标志和名称而不能成为红十字运动的正式成员。此外还有哈撒克斯坦和厄立特里亚因种族和宗教原因要求并列使用红十字与红新月两个标志,面临同样不能加入红十字运动的境况。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本运动又开始新一轮的努力探索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并且取得了相当可观的进展。经过一系列国际会议的反复磋商和辩论,基本形成了共识,即在现行的两个标志之外,再增添一个新标志供那些使用现行标志有困难的国家红会使用,从而使得他们能够加入红十字运动,同时也使本运动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然而,增添一个新标志意味着需要对现行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加以修订,即邀集189个缔约国政府召开外交会议,采用协商一致的方法达成并签订一项有关新标志的议定书 ――《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这当然是各国政府共同参与的一项政治决定,而不是本运动自身能够单方面决定的。然而,由于国际局势动荡不安,特别是近一年来巴以关系空前紧张,中东和平进程出现反复,使得瑞士政府计划在2000年或2001年召开一次外交会议通过《附加议定书(草案)》的希望落空。
目前,国际形势依然扑朔迷离,但本运动推动各国政府早日签署《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决心始终未变。各方面的磋商工作依旧在进行之中。
新标志的设计曾数易其稿,“红钻石”与“红V字” 都曾成为被考虑和推荐的方案。最后提出的是一个在白色背景上呈菱形形状的红色正方形框架(见附图)。考虑到该标志将被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所承认,所以又被称为“第三附加议定书标志”。新标志的正式名称虽然仍未最后决定,但它的名称一定要符合作为保护性标志的所有条件,并能被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所有正式语言(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所接纳,而不会产生任何歧义。
美国红十字会为了推动新标志,以标志问题得不到解决为由,连续2年拒绝向联合会交纳会费。因为美国红会的会费占联合会会费总额的四分之一,连年拖欠已经给联合会秘书处的财政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秘书处不得不裁减工作人员和项目。
瑞士政府在经过广泛的外交磋商之后起草了附加议定书的草案,并于2000年10月将草案通报各缔约国政府征求意见。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在文件的起草工作中起了主导作用。
1999年召开的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曾决议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尽快寻求一个能为各方面接受的整体方案,解决标志问题”。此后,联合工作组会同16个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包括中国)的代表和专家举行了两次会议,建议以拟订《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的方式解决标志问题。议定书不仅提出增添一个不含任何国家、地域、宗教或其他含义的新标志,还包括新标志可以用做标明性使用的规定,即以色列可将红大卫盾置于新标志框架中心,哈撒克斯坦和厄立特里亚可将红十字与红新月并列置于同样位置,当做标明性使用。其他使用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国家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新标志。
关于新标志的情况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红十字运动的统一性与标志的多样性的矛盾日趋严重;二是红十字运动拟增加新标志的设想,是一种顺应时代变化的积极和务实的行动。